變型拖拉機整頓指導方案
時間:2022-03-24 0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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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壓降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事故,減少變型拖拉機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穩定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態勢,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縣政府《關于開展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東政辦發〔2012〕1號文件)統一部署,現制訂全縣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一)變型拖拉機交通事故發生率得到有效遏制。杜絕發生涉變型拖拉機重特大事故、群死群傷交通事故,變型拖拉機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數不超過市、縣各級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數,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有社會影響的涉變型拖拉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變型拖拉機專項治理得到深化。全縣區域內變型拖拉機無牌無證率不超過1%;變型拖拉機駕駛人無證駕駛率不超過1%;超載、載人、超速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明顯遏制;杜絕假牌假證假保險、非法改裝及拼裝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車輛、駕駛人工作生產源頭得到有效管控。對全縣變型拖拉機銷售企業、使用企業、集聚運輸點、用機大戶登記普查率達100%;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交通安全責任制,完善運輸企業內部安全責任制度和監督機制,做到安全生產宣傳工作前移,不留死角。新購機用戶安全教育率100%,各鎮(區)轄區內變型拖拉機機主安全生產責任狀簽訂率100%。
二、整治重點
以保發展、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為中心,緊緊圍繞建設“平安、和諧”的工作目標,進一步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深入開展“平安農機示范縣”創建和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機制,提高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預防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壓降變型拖拉機重特大惡性事故,確保全縣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數的大幅降低,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出行創造更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三、工作部署
(一)宣傳發動(1月-3月)。各鎮(區)要按照全縣的統一部署,結合實際,成立相應專項整治領導組,制定2012年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并進行全面部署發動,開展排查摸底,摸清全縣所有本地及外掛號牌變型拖拉機的情況,編造清冊。
(二)集中整治第一階段(4月—5月)。各相關單位要圍繞整治目標和工作要求,開展變型拖拉機上道路違法違規行為的專項整治,強化推進落實,依法開展整治,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今年4月、5月分別開展一次全縣范圍的變型拖拉機稽查大行動。
(三)集中宣傳教育階段(6月)。各相關單位要結合縣安委會的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主動積極地開展好變型拖拉機安全生產宣傳工作,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標語、展板、一封信等形式;進村入戶,向變型拖拉機機主及駕駛員廣泛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集中整治第二階段(7月-11月)。各相關單位要根據第一步清查、第二步稽查大行動的成果,圍繞整治目標和工作要求,排查各地變拖違章重點路段、變拖重要集聚場所、變拖安全事故隱患點和變拖作業重點企業,每個月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大行動。
(五)總結驗收階段(12月)。12上旬,各相關單位對本轄區變拖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和總結;12月中下旬,縣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協調小組按照本方案,對各地、各單位專項整治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完善機制。為了進一步加強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由縣政府辦分管同志為組長,縣農機、安監、公安、海洋與漁業、交通等部門以及各鎮(區)部門為成員的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見附件1)。協調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各部門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會商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責任,要把減少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事故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內容,切實加強對變型拖拉機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督查。各鎮(區)要建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準確掌握轄區內變型拖拉機、駕駛員和車輛運營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現場督辦,確保整改到位。
(二)明確責任,強化協作。變型拖拉機的安全生產工作從路面管理到源頭管控、從車輛單位到參與者個人,涉及許多環節和多個部門,各單位、各部門要明確各自工作職責,實現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各部門要強化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各鎮(區):負責整合轄區內公安、農機、安監等部門以及村委會的力量,充分發揮專業管理和專業執法部門的作用,制定各鎮(區)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聯席會議工作協商協調機制,組織鎮(區)與村、村與變型拖拉機駕駛操作人員簽訂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書;要努力改善安全工作環境,改善辦公條件,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各鎮(區)農業服務中心要派出精干力量,積極配合好所在地公安交巡警中隊開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縣監察局:對各鎮(區)及縣各相關單位開展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效能進行監管。縣農機局:負責結合實際提出創建具體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完善變型拖拉機及駕駛操作人員檔案;對農業機械實施安全技術性能檢查;對駕駛人員實施安全監管教育,認真組織好鎮級農機安全宣傳日活動并及時對各村農機安全宣傳日活動進行檢查指導,同時為基層提供必要的宣傳教育材料;要針對縣政府《2012年安全生產工作意見》通知精神,拿出工作目標和行動方案,加強變拖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攻堅力度。縣公安局:負責對變型拖拉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對無牌無證、未檢未審變型拖拉機要采取有效措施,責成機主在限定時間內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補檢補審等相關手續。各公安交巡警中隊要制定專項整治活動工作計劃,定期組織開展所屬重點地段有針對性地聯合檢查行動,加大對無牌無證行駛、無證駕駛、超速超載和違法載人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共同維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公安、農機部門要按照市《鄉鎮農機站與駐鎮派出所交巡警聯系制度》的有關精神,定期召開聯席會議,互相通報交流農機安全管理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共同做好變型拖拉機的管理工作。縣安監局:負責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助各相關單位做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縣海洋與漁業局:對變型拖拉機載人下海作業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助各相關單位做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縣交通局:負責變型拖拉機非法營運監督管理工作。
(三)加強檢查,強化考核。各相關單位要將變型拖拉機安全專項整治作為“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落實責任,強化考核。縣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協調小組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及時總結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對進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單位要予以通報,以期取得預期工作目標。
(四)加強研判,定期報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及各鎮(區)向縣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告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安全情況、工作措施、經驗做法和存在的問題,重大行動要及時報告,全年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12月10日前上報領導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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