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29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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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湖北省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政辦電〔2012〕81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政辦電〔2012〕52號)精神,進一步推進隱患治理和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好轉,市政府決定于5月上旬至7月底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以下簡稱百日督查行動)。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和任務
以“隱患治理年”為主線,以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為重點,以降低各類事故總量為目標,通過深入開展督查專項行動,進一步促進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落實,促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地政府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促進各類隱患特別是重大隱患的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工作,促進安全生產各項基礎工作,促進事故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督查內容和重點
(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管理區委員會,以及市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分解和落實2012年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二)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辦[2012]3號)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通知》(辦[2012]5號)精神,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實行重大隱患公示公告、掛牌督辦整改、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臺賬以及對年查出的重大隱患整改銷號情況。
(三)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三同時”規定,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等情況。
(四)各地、各部門、各企業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健全、完善應急管理機構、機制和規章制度,完善預案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建設,防范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五)各地、各部門根據實際確定的其他督查內容。
督查的重點行業: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含農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含農村拆、建房)、消防、水利、電力、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特種設備、民爆器材等行業和領域。
三、組織領導和部署
建立市“百日督查行動”聯系會議制度,市委常委、副市長張志勇為第一召集人,市政府法制辦主任董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陳偉宇為召集人,統一負責本次督查行動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辦公室設在市安委會,負責督查行動的日常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5月4日之前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百日督查行動”工作方案,并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市直有關部門的工作方案應結合行業(領域)工作特點明確具體督查內容,并配合市政府組織開展好專項督查。具體部署安排如下: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5月5日前)
1、統一認識,廣泛宣傳。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是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提出的各項工作任務的客觀需要,是搞好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的載體,是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尤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具體措施。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板報、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意義、內容和實施辦法。
2、加強領導,成立機構。為推動活動的有序開展,取得較好成績,各地、各有關部門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要具體抓,深入抓。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自查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親自動手抓落實。
3、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市安委會《關于立即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安辦〔2012〕10號)和《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辦〔2012〕3號)的文件精神,結合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將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任務分解落實到基層和企業。各部門要依照行業規范、標準,制定隱患排查督查表,層層抓好排查督查的培訓,并召開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好此項工作,力求取得實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5月5日至6月30日)
1、綜合督查期(5月5日至5月31日)。由市政府組織3個督查組采取明查暗訪的方式,對各地、各部門進行綜合督查,抽查不少于3個企業。綜合督查完成后,在總結分析問題的基礎上,對下一步開展安全生產督查工作將分層次、分行業進行指導和培訓。
2、專項督查期(6月1日至6月30日)。市政府將組織由安監、公安、交通、建設、質監、水利、農機、國土資源、教育等部門牽頭組成9個督查組,對各地各部門重點行業領域和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全面的安全生產專項督查行動,并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市直其它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實際組織專業督查組,對本行業進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產督查,并切實加強對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督查工作的督促、指導。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7月1日至7月31日)
7月份,市政府將組織3個工作組對全市落實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并對“百日督查行動”進行總結。對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表彰,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在“百日督查行動”期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將實行嚴格的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督查形式和方法
(一)督查形式。此次“百日督查行動”采取企業自查與部門抽查相結合,綜合督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重點督查與全面督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全面開展自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各地要切實組織好綜合督查。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縣(市)級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鄉鎮的原則要求,努力擴大督查覆蓋面,確保“百日督查行動”深入全市,不留死角。
(二)督查方法。綜合督查期主要是抽查各地、各部門以及企業安全生產臺帳資料建檔情況;抽查企業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行業規范情況。專項督查期各有關部門將按照各行業(領域)特點,深入基層、深入企業、深入現場和生產一線,進行實地督促檢查,掌握基層和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情;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和時限以及監控措施。檢查驗收階段工作組要全面聽取各地各相關部門及生產經營企業開展百日督查和安全生產情況的匯報,認真查閱相關文件、記錄和資料;要深入基層和企業,進行實地查看,了解掌握基層和企業安全生產的實情;要組織相關人員,特別是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包括企業一線工人開展座談,傾聽他們的意見,探索安全生產對策措施;并適時向被督查單位和部門反饋意見,提出建議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是國務院和省政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舉措,是進一步推進隱患治理工作的具體措施,是當前安全生產的重要任務,各地、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務必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利用此次活動,把我市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百日安全督查工作相結合,把貫徹落實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與百日安全督查工作相結合,加強領導,周密部署,上下聯動,扎實推進。
(二)落實責任,嚴肅紀律。各地各部門要把百日督查行動作為提高執行力的重要內容,切實履行政府監管的主體責任,建立和落實督查責任制和工作機制,認真負責地抓好督查工作。要把督查工作的情況及成效納入年終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獎罰兌現。對督查工作部署不認真,工作措施不得力,敷衍了事的單位,要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嚴肅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指導,務求實效。督查工作要堅持統籌兼顧、標本兼治,著力完善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確保取得以下新成效:一是隱患治理要取得新成效。做到一般隱患及時治理,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和應急預案五落實;二是預防各類事故要取得新成效。做到事故總量進一步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的完成;三是依法監管取得新成效。做到政府監管的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到位,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四是企業安全基礎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做到責任體系進一步落實,規章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投入明顯增加,教育培訓更加普及,本質安全水平有新的提升。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開展,廣泛宣傳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切實增強抓好這項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要及時發現、總結和推廣好經驗、好做法,運用典型經驗推動工作。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鼓勵廣大員工和群眾舉報弄虛作假的行為,對自查不認真、整改不及時、督查不到位的單位和部門,要予以公開曝光。
(五)加強聯系,反饋信息。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期間,各地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專項行動信息的匯總、分析工作,及時編輯工作簡報搞好信息溝通反饋。各地各有關部門每月要向市安委會報送督查行動的進展情況、措施作法和典型經驗,并于7月20日前提交本地區、本部門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總結報告,由市安委會匯總后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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