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兩非行動工作辦法

時間:2022-03-29 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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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兩非行動工作辦法

為貫徹落實《市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精神,有效遏制谷城出生人口性別升高勢頭,縣政府決定從年8月至2012年3月在全縣開展集中整治“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以下簡稱“兩非”)專項行動。根據全縣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據法律法規,開展整治“兩非”行動,嚴厲查處“兩非”案件,建立完善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效機制。確保全縣出生人口性別每年下降1個以上單位值,力爭2-3年內趨于正常。

二、工作內容

(一)整治重點對象。以縣鄉醫療機構、縣鄉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民營醫院、個體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藥品批發企業和零售店為重點場所,以農村已生育一個子女和兩個女孩的育齡婦女為重點(特別是這類人口流出的育齡婦女);以孕情管理B超檢查、終止中期妊娠手術、終止妊娠藥品的銷售使用為重點環節,開展拉網排查。

(二)嚴查“兩非”案件。各單位要抽調人員組成專班,由整治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統一開展活動,工作專班于8月25日報縣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于無證診所和無證B超窩點堅決取締,對于清理發現的“兩非”案件和非法銷售使用終止妊娠藥品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且依法嚴厲處理單位及有關責任人。

(三)完善管理制度。衛生、計生、藥監等部門對清理清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且進一步完善有效的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兩非”行為發生。

一是強化制度落實。計生部門全面實行包村鎮干部、村干部、村計生干部“三包一保”責任制,落實孕情隨訪服務;衛生部門要落實好孕檢、引產、分娩、終止妊娠藥品使用實名登記制度和有關證明查驗制度。

二是建立“黑名單”制度。縣衛生局、縣人口計生、縣藥監局分別在全縣醫療服務市場、計生服務機構、藥品購銷市場建立并實行“黑名單”制度。凡涉嫌“兩非”行為并查實的機構和從業人員,一律禁止其再進入醫療衛生和藥品銷售市場,禁止其涉足計劃生育手術、婦產科和藥品銷售業務。

三是建立B超實時監控制度。縣衛生局、縣人口計生局分別在醫療保健機構和計生服務機構的B超檢查場所、婦產科建立電子監控設施,建立監控管理制度,對B超檢查行為、終止妊娠手術實行24小時實時監控,監控錄像資料須保存1年以上。

四是建立B超和終止妊娠手術從業人員備案登記制度。縣衛生局、縣人口計生局,分別對經過批準的醫療機構和計生服務機構所有從事B超和終止妊娠手術的醫護人員的信息進行全面詳盡的登記備案,建立含有從業人員照片等資料的從業人員信息庫,為今后指認和確認“兩非”行為人等案件查處工作提供支持。

五是嚴格《終止妊娠手術證明》查驗制度。縣衛生局和縣人口計生局要共同確定定點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保健機構或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嚴格審查出具《終止妊娠手術證明》。《終止妊娠手術證明》要按統一規定格式,統一編號,標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定點醫療保健機構、計生技術服務機構手術前必須嚴格核實查驗《終止妊娠手術證明》。

六是實行公開承諾制度。各級醫療機構、計生服務機構、藥品批零企業及其內設機構、從業人員層層簽定承諾書,公開承諾遵循職業操守,嚴格地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不實施“兩非”,每半年對其履行承諾事項組織一次檢查活動。

三、職責分工

為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縣成立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安排部署和督導檢查;負責對年10月1日以來查辦的“兩非”案件逐一進行全面復查,同時牽頭組織對新發生的“兩非”案件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對計生服務機構B超檢查、施行終止妊娠手術以及相關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和清理整治;負責對孕情進行清理清查,獲取“兩非”案件線索;負責查處實施“兩非”行為的育齡婦女;負責查處計生服務機構的“兩非”行為;負責向衛生部門通報、移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兩非”行為的案件線索和證據材料;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協調建立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部門協調機制;組織開展宣傳活動,及時向社會相關信息。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本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整治“兩非”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涉嫌非法節育手術罪等犯罪行為;負責查處棄嬰溺嬰行為;依法查處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行為。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本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整治“兩非”專項行動;負責對醫療服務市場出生實名登記、B超檢查、施行終止妊娠手術以及相關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和清理整治;負責加強對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的管理,完善相關制度,嚴厲查處醫療服務的“兩非”案件;根據管理權限,依法對涉案的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進行嚴肅處理;與人口計生部門共同建立整治“兩非”專項行動信息共享機制。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組織本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整治“兩非”專項行動;負責組織對藥品批發和零售企業、醫療單位個體經營戶終止妊娠藥物的銷售、使用、管理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和清理整治,加強對終止妊娠藥品銷售、使用單位的監管,完善相關制度,嚴厲查處非法經營銷售終止妊娠藥物等行為。

縣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對徇私舞弊、包庇縱容涉嫌“兩非”人員以及“兩非”案件查處不力、“兩非”問題嚴重的地區和單位的相關責任人依紀依法進行責任追究;負責牽頭組織查處涉及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兩非”案件。

四、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行動于年8月至2012年3月集中開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年8月至9月)

1、宣傳發動。8月縣召開集中整治動員會,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全面工作。計生、衛生、藥監、公安等部門反復播出有獎舉報公告和舉報電話。計生、衛生、藥監分別組織相關人員反復學習法律法規,向社會承諾不從事“兩非”活動。

2、清理積案。衛生、計生、公安、藥監、紀檢等單位,對年10月以來已查處的案子,逐一進行復查,對未處理的或未處理到位的依法處理到位。此項工作9月10日前完成。

3、集中排查。各單位按照歸屬管理和職能分工原則,集中力量、集中時間組織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治。人口計生部門會同衛生部門對今年以來的出生人口情況、孕情監管情況、終止妊娠手術審批發放情況、計生服務機構B超、終止妊娠手術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對今年以來信息共享平臺和全員人口信息庫反映的引產信息逐一核實比對,對今年以來出具的《終止妊娠手術證明》進行清理復核,加強《終止妊娠手術證明》的管理。對符合生育條件規定,尚未生育的婦女,實行實名化管理。衛生部門、人口計生部門分別對醫療保健機構、計生技術服務機構今年以來的B超檢查、人流、引產登記以及相關病歷檔案進行清查。藥監部門對終止妊娠藥品銷售市場,終止妊娠藥品進、銷、存的登記管理和銷售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理。

(二)綜合治理階段(年10月至2012年2月)

1、整改規范。針對清理清查中暴露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各單位進一步強化措施,整改落實到位。進一步建立健全B超備案登記使用管理、終止妊娠藥物管理、終止妊娠手術審批、有獎舉報、案件查處、出生實名登記等各項工作制度。衛生、藥監、計生等部門分別按規定建立和實行“黑名單”制度、B超和終止妊娠從業人員備案登記制度、B超和婦產科實時監控制度、定點終止妊娠手術制度等制度。

2、集中查案。在清理清查、群眾舉報取得線索的基礎上,集中查處“兩非”案件,依法嚴肅處理涉案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對涉案的公立醫療保健機構和人口計生服務機構,一經查實,依法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主管人員給予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對進行“兩非”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資格)直至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涉案的非公立醫療保健機構、個體行醫人員,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及相關醫療器械,從重給予經濟處罰;對情節嚴重的機構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對進行“兩非”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機構,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對非法行醫人員,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及相關醫療器械,從重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督查評估階段(2012年3月)

2012年3月20日前,縣政府將對專項整治活動情況進行評估,通報全縣,且對各部門行動情況通報市主管部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部門要主動結合本部門職責要求,精心組織本次專項整治行動。

(二)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領導和組織協調職責,進一步落實完善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形成打擊“兩非”合力。要加強協作配合、互通信息、交流證據,不允許隱瞞線索,各自為陣。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專項行動期間,各單位集中開展輿論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各單位加大有獎舉報工作力度,在電視、廣播、網站等新聞媒體反復刊登和流動播出有獎舉報電話,指定專人接聽、處理和落實有獎舉報信息,暢通群眾舉報投訴渠道,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支持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四)加強督辦,嚴格問責。各部門要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和督辦檢查,確保各項專項行動任務落到實處,對于各單位自查自糾階段發現并整改落實的問題,免于責任追究。對工作力度大,成績突出,成效明顯的給予表彰獎勵,對清查不徹底,案件查處不力的進行重點督辦。衛生、藥監、計生、監察、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督查,抓好基層和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大案件的自查自糾和整改落實。

(五)加強聯系,暢通信息。為及時掌握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各單位每10日向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