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餐飲油煙噪聲污染專治方案

時間:2022-03-30 05:18:00

導語:城區餐飲油煙噪聲污染專治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城區餐飲油煙噪聲污染專治方案

為深入開展“三城聯創”工作,解決居民集中反映的餐飲油煙、噪聲污染問題,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解決餐飲油煙、噪聲污染為重點,以餐飲單位為治理責任主體,規范試點,全面整治。明確分工,強化責任,部門聯動,綜合執法,嚴治重管,狠抓落實;加強宣傳,鼓勵公眾監督;積極探索加強餐飲油煙、噪聲管理的長效機制,為市民創造一個優美、整潔、安靜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治理范圍及標準

城區的主次干道、居民區內的酒店、餐館、食品加工業等單位(以下稱餐飲單位)。遏制餐飲油煙噪聲污染勢頭,建立餐飲油煙、噪聲污染的長效管理機制,達到如下標準:1、餐飲單位法定證照齊全,無店外經營和非法占道經營行為;2、餐飲單位安裝使用優質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并正常運轉,油煙排氣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響周圍居民居住環境,其設備噪聲不超標,油煙排放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不擾民;3、廚房配備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污水達標排放。

三、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年6月2日至6月10日)。市政府召開城區餐飲油煙、噪聲污染治理專題會議,各相關部門依據分工制定餐飲油煙、噪聲污染治理工作計劃,成立專班,對餐飲單位進行宣傳教育,組織考察。

(二)調查摸底和試點階段(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市環保局組織對城區的餐飲單位數量、污染狀況、治理設施安裝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確定試點單位,制定試點方案并組織實施,對試點單位進行驗收,召開現場推介會。

(三)全面治理階段(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各餐飲單位按照試點單位的規范和要求進行整改,安裝優質合格油煙凈化裝置,市政府設立油煙專項治理獎勵資金100萬元,對驗收合格的餐飲單位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各部門依據分工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督促餐飲單位整改到位,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依法予以處理。

(四)檢查驗收階段(年1月1日至年2月28日)。市“三城聯創”辦組織檢查、督導。環境監測部門對餐飲單位治理效果進行監測驗收。各餐飲單位完善相關手續,各部門制定長效管理措施,向“三城聯創”辦報送專項治理書面總結材料。

四、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城區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副市長彭承志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柯尊群、市環保局局長吳成昌任副組長,市“三城聯創”辦、市建委、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茅箭區、張灣區、十堰經濟開發區等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市環保局副局長劉社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工作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三城聯創”辦負責餐飲油煙、噪聲污染專項治理方案的審定,檢查督辦;組織和協調各部門按餐飲油煙、噪聲污染專項治理方案抓落實。

(二)各區政府根據餐飲油煙、噪聲污染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餐飲油煙、噪聲污染專項治理,保證專項治理工作任務在本轄區內落實。

(三)環保部門負責餐飲油煙污染排放的統一監督管理。制定餐飲油煙、噪聲污染專項治理工作實施計劃,組織試點,鼓勵使用優質油煙凈化設施,污染專項治理達標驗收,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油煙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商務部門負責餐飲單位油煙治理的行業監督管理。將餐飲油煙、噪聲治理要求納入行業技術、服務質量標準及評優條件,引導和規范餐飲行業合法經營,合理布局商業與餐飲網點。

(五)公安部門負責餐飲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油煙管道清理檢查,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餐飲單位依法督促其進行整改,積極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案件,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六)工商部門負責餐飲服務主體資格的登記審查。依法審查法律、法規規定的從事餐飲業應當提交的前置許可證件;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查處。

(七)建設部門負責對亂搭亂建、占道經營的餐飲攤點、燒烤點依法整治和取締。

(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餐飲經營戶的衛生狀況,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實施限期整改;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餐飲單位,依法查處;對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處罰。

六、工作要求

餐飲業油煙、噪聲污染專項治理是一項民心工程,是“三城聯創”的重要內容。各有關部門要把此次專項治理工作擺上議事日程,按照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突出重點,力求實效,切實解決餐飲油煙、噪聲擾民問題。各餐飲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按照此次治理的要求,積極主動地安裝優質合格油煙凈化裝置,搞好整改,規范經營行為,為“三城聯創”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