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河道防汛治理實施方案

時間:2022-03-31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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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河道防汛治理實施方案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城區河道防汛治理專項視察建議書》(常函〔2012〕1號)的要求,現對城區河道防汛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突出重點、明確內容,細化措施、注重實效,廣泛宣傳、提高全民防汛意識,使城區河道管理向依法、規范、科學的軌道邁進。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配合的原則;

(二)堅持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的原則;

(三)堅持“誰損壞誰治理和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

(四)堅持先急后緩,統籌兼顧的原則;

(五)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節約的原則。

三、任務目標

根據我縣防汛工作特點,主汛期即將來臨。城區河道防汛治理的主要任務及目標是:在6月20日之前,各類工程建設向河道丟棄的渣土基本清除;各類工程建設和采砂損壞的河堤全面修復;水系景觀內河道全部平整;所有行洪障礙物徹底清除。

四、主要措施

(一)警醒思想,提高認識。城區河道防汛治理工作,關系到縣城數萬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的安危;關系到全縣社會大局的穩定;關系到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因此,務必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來對待城區河道治理整改工作。

(二)加強協作,相互配合。城區河道防汛治理工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相關單位加強協作,相互配合。水利部門要充分發揮主渠道作用,全力提供技術服務,積極發揮參謀作用,為政府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各相關部門要積極主動地搞好配合,促進整改措施落實。

(三)講求方法,嚴格執法。一是能夠通過部門協商解決的,盡量通過協商解決;二是對主觀上無明顯過錯,整改積極,整改措施得力的,可從輕處罰或免予處罰;三是對態度強硬,拒不接受整改的,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由于城區河道出現的問題涉及多個工程建設項目,整改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縣委、縣政府決定成立由童勝祿同志為組長,相關工程建設指揮部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城關鎮、水電、財政、交通、審計、廣電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水電局,張茂富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城區河道治理工作。

各部門、各建設指揮部要迅速落實責任,按本方案要求開展相關工作。水系景觀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清除城區水系景觀工程建設所棄渣土;天河路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清除天河路建設所棄渣土;北環路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加固因采砂損壞的車家溝河堤和環城北路大橋兩端河堤破口的恢復;交通局負責恢復佘家灣大橋建設破口的河堤;財政局負責對整改不到位的項目暫停撥付工程款,直至整改到位;審計局加強對工程項目工程量的審計,發現問題嚴肅處理;宣傳部門加強宣傳報道;城關鎮負責轄區內清障、河堤加固過程中的矛盾糾紛調處以及棄土場地的選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