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劑整治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31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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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全國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2〕20號)的要求,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8個月的打擊非法添加行為和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原則及目標
本著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堅決依法打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持依法打擊生產銷售非法食品添加劑的行為。依法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使在食品生產經營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
二、主要任務及分工
1、嚴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任何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禁止在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2、加強非法添加行為監督查驗。各鄉鎮(場、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實行網格化監管,明確責任,分片包干,消除監管死角。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并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檢驗制度,加密自檢頻次。特別要針對蔬菜、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環節,加大巡查和抽驗力度,提高抽驗頻次,擴大抽驗范圍。
3、加強非法添加行為源頭治理。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經信、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畜牧和藥監等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經營企業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加強對化工廠、獸藥和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縣域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各部門要組織經常性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清剿違法制造存儲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堅決搗毀地下銷售渠道。
4、嚴格監管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質監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從嚴懲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的企業;工商部門要監督食品添加劑銷售者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銷售臺賬制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和違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質監、工商、衛生等部門要嚴厲查處制售使用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行為,督促企業將標簽標識作為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的重要內容,不得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
5、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購入標識不規范、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范圍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各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肅查處超范圍、超限量等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6、依法從重懲處非法添加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法添加行為。對不按規定落實記錄、查驗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對上述行為,同時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在法定幅度內從重從快懲處。
三、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自查自糾階段(5月1日—5月31日):各鄉鎮(場、區)、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結合監管職能,將國務院、省、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精神傳達到每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同時要求每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將相關精神傳達到每個員工。各級各部門組織專人深入企業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建檔。各生產企業、經營單位開展自查自糾。
(二)清理整頓階段(6月1日—9月30日):各鄉鎮(場、區)、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食品涉及的種養殖、生產、加工、經營、銷售、餐飲消費等各個環節實施專項執法檢查,集中查處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三)規范鞏固階段(10月1日—12月5日):縣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牽頭,組織相關執法部門對各鄉鎮(場、區)進行交叉檢查和現場督導,同時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動各行各業建立食品安全長效機制。
四、相關要求及事項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場、區)、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負責,將此項工作作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點??h成立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相應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各鄉鎮(場、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站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各級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之間要建立暢通的聯絡和信息溝通機制。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在專項整治中,各監督執法部門要集中力量,嚴格執法,重拳出擊,形成合力,將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建立實施崗位責任制,細化、明確監管崗位的監管職責。切實加強本部門監督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素質,增強監管責任意識,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學監管能力。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強化主體,嚴格追究
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責任,嚴格執行查證驗貨、購銷臺賬、過程控制、產品召回等各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絕使用非法添加物,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及時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隱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為防止非法添加和食品添加劑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原材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并分別簽訂責任書;對第一責任人所在單位發生違法添加行為、直接責任人發現單位購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四)加強溝通,及時督導
1、各鄉鎮(場、區)和有關部門要確定一名信息工作聯絡員,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每15天將整治信息、監督檢查和檢測情況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即每月8日和23日分別報送一次專項整治信息,縣專項整治辦公室匯集后向市整治辦報送。
2、各鄉鎮(場、區)和有關部門要定期向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報送專項整治階段工作總結。在2012年6月10日之前和2012年10月10日之前分別報送自查自糾和清理整頓的階段性小結,2012年12月10日前報全面整治工作總結。
3、各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具體工作計劃,安排督查和評估活動。在專項整治過程中,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組成督導組對各鄉鎮(場、區)和有關部門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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