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31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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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強化執法為主線,著力解決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問題,加快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制秩序,堅決遏制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經營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目的意義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增強安全監察執法的權威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理念,全面提升安全生產執法能力,有效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三、主要任務

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的主要任務是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經營行為,規范安全生產經營秩序。要在水陸交通、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旅游、職業健康等重點行業領域,重點打擊八種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即:⑴無證生產經營或證照不全的;⑵依法關閉取締之后又死灰復燃的;⑶存在超層越界、尾礦違規排放等嚴重違法行為的;⑷車船超速、超載、非法運營的;⑸瞞報事故的;⑹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⑺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進行項目建設的;⑻地方政府掌握的嚴重威脅本地安全生產的其它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四、行動步驟

要把安全生產執法行動貫穿于“安全生產年”之中,具體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5月10日至20日)

各鄉鎮(場、區)、縣政府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認真研究,制訂行動工作方案,落實責任,搞好宣傳發動。要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動員,大力宣傳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開展打擊非法違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同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板報、網絡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增強遵章守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由各鄉鎮(場、區)、縣政府各部門負責組織,對轄區范圍內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問題進行認真清理、檢查。對清理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逐級上報。尤其要督促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水電、建筑、水陸交通、特種設備等高危行業開展自查自糾,堅持邊查邊糾、邊查邊改、邊查邊打擊。

第三階段:集中整改階段(7月1日至9月30日)

各鄉鎮(場、區)、縣政府各部門要采取日常執法檢查和集中開展執法相結合、全面監察執法和專項執法相結合的辦法,集中整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嚴重影響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階段:督查總結提高階段(10月1日至11月20日)

各鄉鎮(場、區)、縣政府各部門要對本次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對執法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集中梳理,對影響本地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問題及成因進行深入分析,有針對性的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措施。縣政府將派出督查組對各鄉鎮(場、區)、縣直有關部門執法行動的開展情況和效果進行督查。

五、行動內容及責任單位

(一)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安全意識。一是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安全知識宣傳活動。充分依靠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多種媒體,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二是加強教育培訓。各地各部門要組織安全生產執法人員開展廣泛的法律知識學習、崗位練兵、業務競賽等行動,加強對安全生產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重點是實務型的業務培訓,在“務實”上下功夫。同時,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從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提高操作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責任單位: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

(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健全執法網絡。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機構的職能作用,安排專項經費,添置必要裝備,加大對鄉鎮委托執法的指導檢查,依法委托具備條件的鄉鎮(場、區)實施部分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權,相對穩定基層安全監察員隊伍,加強基層執法監管。

責任單位: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直有關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

(三)規范執法,依法行政。一要加強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嚴格按照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實施對執法資格的管理,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二要規范行政執法。對所有的案件,都嚴格執行行政處罰程序操作規范,切實做到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準確,處罰適當;三要加強執法監督。要通過不定期的檢查,及時糾正行政執法不規范行為,嚴格執行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責任單位: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四)突出重點,搞好日常安全監察執法和專項安全監察執法行動。以防范大事故、整治大隱患為目標,把握重點季節、重點時段、重點部位、重點地區,重點開展專項監察執法??h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綜合監督管理,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切實履行相應安全生產職責。

1、道路交通。執法重點是:無證駕駛、超速超載、酒后駕駛、疲勞駕駛以及拖拉機、摩托車違章載人等嚴重違法行為;運輸企業對駕駛員安全教育、超長客運安全管理措施、“五不出站”制度、“三品”檢查、客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等源頭管理方面;公路建設、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開展情況。

主要責任單位:公安局、交通局、農機局。

2、水上交通。執法重點是:客(渡)船舶簽單管理、超員超載、非客船載客、爭搶航道、冒霧冒險航行、救生衣常態化管理等方面。

主要責任單位:交通局。

3、危險化學品。執法重點是:查處非法、無證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行為;特種設備設施檢測檢驗情況;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著力開展?;钒踩Wo裝置專項監察執法行動。

主要責任單位:安監局、公安局、交通局、質監局。

4、煙花爆竹。執法重點是:查處煙花爆竹非法、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著力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環節的安全保護裝置的設置、配備及維護保養專項監察執法。

主要責任單位:安監局、公安局。

5、非煤礦山。執法重點是:查禁露天礦山掏底崩落開采,限制并加快淘汰淺孔爆破;查處無序開采的小礦硐群;未經審批修建尾礦庫和違規排放尾礦、超量排放存儲尾礦、沒有正規設計或私堆亂建以及擅自違規加高壩體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環保不達標的;今年重點開展打擊無證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專項監察執法行動。

主要責任單位:安監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供電公司。

6、消防及公共安全。執法重點是: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于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業、小作坊的火災隱患;文化娛樂、體育場館、賓館飯店、車站、碼頭、商場、集貿市場、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易燃易爆單位的消防設備設施是否完好齊全,疏散通道、出口安全暢通情況;重要建筑物防雷設施安裝和檢測情況。

主要責任單位:公安局、氣象局。

7、旅游。執法重點是:各類游樂設施的安全維護、檢測;旅行社安排旅游團隊運行計劃和租用旅游車輛情況;旅游客運趟次簽單和旅游客車安全管理情況。

主要責任單位:旅游局、公安局、質監局、交通局。

8、大型重點工程、建筑及城市公用設施。執法重點是:嚴格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切實加強水電站、公路等重點建設工程安全監管,落實重點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及勘查設計、監理等單位的安全責任,保證安全投入;以防范坍塌、高墜等事故為重點,加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現場技術措施、指揮作業等環節的隱患;切實加強重點工程施工地邊坡治理,棄渣處理,嚴防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對隧道施工加強超前勘探及通風,防止瓦斯爆炸、坍塌事故的發生。

主要責任單位:發改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安監局、經委。

9、職業健康安全。執法重點是:生產性粉塵、毒物、物理性等職業危害的控制和防護。

主要責任單位:安監局、衛生局。

各行業和領域專項執法實施方案由各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另行制定下達。

(五)加大查違力度,強化責任追究。一要深入開展打擊非法行動。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縣政府各部門要提出本地本部門依法打擊的重點、執法行動的方法步驟,逐級落實安全生產執法的工作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要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理。該停產停業整頓的,停產停業整頓;該關閉的,堅決關閉。對于相關責任人,要依紀依法進行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存在嚴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企業,要在媒體上公布,并在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安全資格證書等證照發放、項目審批、信貸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二要嚴格事故查處。認真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發生的事故要按“四不放過”原則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要求,認真查處各種生產安全事故,嚴肅責任追究,堅決懲處事故背后的腐敗行為以及失職瀆職行為。要堅持事故查處結案報備制度、重特大事故約談制度、現場會制度和通報制度,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

責任單位: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監察局、安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