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監工程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05 09:04:00

導語:食品安監工程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食品安監工程實施方案

為了深入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工程,全面提高食品監管水平,確保人民群眾飲食消費安全,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監管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2012)47號)精神,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根據市工商局分解縣食品安全示范店、農資放心店具體任務,今年在全縣創建10個食品安全示范店,2個農資放心店;建設1個縣級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室。

二、建設標準.

(一)食品安全示范店

1.創建條件:經營時間1年以上;經營場地20平方米以上;以食品經營為主,自愿申請參加。

2.創建標準:(1)證照有效,懸掛規范;(2)店內整潔衛生、食品擺放有序;(3)明碼實價,無價格欺詐;(4)計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不短斤少兩;(5)建立和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票索證、進(銷)貨“一票通”臺賬、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6)不銷售禁止經營的食品,不從事違法經營活動;(7)與當地工商部門簽訂《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書》,積極配合執法部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8)文明經商,誠實守信,信譽良好。

3.任務分解:各鄉(鎮)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具體任務見附表。

(二)農資放心店

1.創建條件:經營時間1年以上;經營場所與倉庫面積達到40平方米以上;年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銷售網絡健全,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和輻射面。

2.創建標準:(1)以服務“三農”為宗旨,證照合法有效,依法經營、誠信經營;(2)經營場所與倉庫房屋結構牢固、干燥,無滲漏,通風條件好;(3)門面和室內裝璜規范,店面清潔整齊;(4)經營場所所需的設備、設施、工具以及安全必備的消防器具配備齊全;(5)農資商品分類陳列,整齊無遮攔,季節商品陳列醒目,實行明碼標價;(6)不銷售無生產許可證、無出廠合格證、無商品質量檢驗證的“三無”產品及假冒偽劣、變質過期、不合格和禁用農資商品;(7)建立和落實農資商品進(銷)貨臺賬、索證索票、安全管理、質量承諾、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與工商部門簽訂《農資質量安全責任書》,在店內懸掛或上墻;(8)從事農資連鎖經營的單位,農資商品要全部實行連鎖配送,并嚴格執行連鎖經營“六統一”制度,即“統一商品進貨、統一商品配送、統一銷售價格、統一建立臺賬、統一店面裝璜標識、統一人員培訓”。

3.任務分解:各鄉(鎮)創建農資放心店具體任務見附表。

(三)縣級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室

1.場地面積:20—40平方米;

2.操作人員:在縣(區)工商局現有工作人員中安排2至4人。

3.基本設施及設備:配置操作臺(帶櫥柜)、冷藏展示柜、粉碎機、純水系統、電爐、電子天平、漩渦、混合器、超聲波清洗器、微量進樣器、快速恒溫水浴鍋、冰箱等設施;配置多參數食品安全快速分析儀(20合一)、便攜式農藥殘留測定儀、三聚氰胺檢測儀、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箱等設備;配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車。

三、實施步驟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自2012年4月開始實施至2012年12月底結束,共分四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動員部署(2012年4月20日前)。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認真收集、整理、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確定工作重點,制訂工作方案,并將工作方案上報縣工商局。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召開專題會議,傳達貫徹市政府文件精神,全面進行動員和安排部署,結合實際制定方案,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工程”目標責任制。

第二階段、積極試點、總結推廣(2012年4月20日一5月底)。按照先試點、后推廣的思路,各鄉(鎮)要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農村“一專三員”食品安全機制的試點工作,總結典型經驗,積極推廣實施。工商部門要認真落實檢測中心和檢測室人員,確保人員到位,并初步完成檢測室的基本設施建設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及農資放心店的申報工作。

第三階段:組織實施、抓好落實(2012年6月一10月)。

完成檢測中心和檢測室儀器設備安裝調試工作,建立健全食品檢測工作制度,做好檢測人員培訓工作,提高檢測水平。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農資放心店創建條件和標準,指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完善自律機制,扎實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農資放心店創建驗收工作。

第四階段:總結驗收(2012年11月一12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工程的目標任務,逐級開展督查評估,全面進行自查總結,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縣工商局要對各工商所工作情況全面檢查驗收,并做好市工商局綜合評價和考核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工程作為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研究部署,抓好各項監管措施落實,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年終目標考核范圍。各鄉(鎮)、工商、財政、衛生、農牧、商務、質監、食藥監等部門要確定負責領導和工作人員,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全面推動食品安全監管工程實施。

(二)健全監管工作機制。要加大進銷貨、索證索票和“一票通”臺賬的落實力度,切實規范食品和農資經營行為。充分發揮食品質量檢測機構和基層食品快速檢測設備的作用,全面開展食品檢測和風險監測,為市場風險評估和調整監管重點提供科學依據。要充分發揮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農資放心店的示范帶動作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和農資銷售可追溯體系,努力做到“關口前移”,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有效開展網上預警防范,著力構建食品安全監管和農資監管長效機制。

(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引導和監督作用,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商場、進超市、進企業”活動,大力宣傳正確、科學的消費觀念,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宣傳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意義和作用,進一步增強經營者的誠信意識和消費者的防范意識。要充分發揮“”消費者申訴舉報服務網絡的作用,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及時有效地查處各類經濟違法違章案件,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加強監督考核。各工商所(分局)要定期對轄區內食品安全工程實施情況進行自查,并將自查情況上報縣工商局。工商局要根據縣政府的安排將采取定期檢查、隨機抽查、全面驗收相結合的辦法,對各鄉(鎮)食品安全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責任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年底,縣政府要組織工商等部門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考核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