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繁母豬保險實行方案

時間:2022-04-06 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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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繁母豬保險實行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策,保障全區畜牧業健康發展,增強生豬養殖戶(場)抵御風險的能力,促進農民增收,區政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生豬保險業務。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保險對象

凡養殖戶(場)飼養8個月以上4周歲以下(不含)的能繁母豬(經區畜牧獸醫部門確認)均屬保險對象。

二、保險承辦單位

全區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由中華聯合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東寶支公司共同承辦。中華聯合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負責承辦等3個鄉鎮能繁母豬的保險工作。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東寶支公司負責承辦其他鄉鎮(街道)能繁母豬的保險工作。兩家保險公司不得超出劃定范圍承辦保險業務。

三、保險方式

1、投保的能繁母豬由區畜牧獸醫局鑒定,統一登記造冊后投保,經保險公司確認后佩帶耳標。

2、農戶飼養的能繁母豬以村為單位登記造冊,以村為單位統一投保。

3、保險公司承保時向投保人說明保障范圍、責任免除、理賠處理及保險人義務等條款內容,并指導投保人如實填寫投保單。

4、保險公司出具保險單及保險清單。一頭豬只能投保一次,不得重復投保。

5、收取保險費。依照保單載明的保險費金額,政府承擔的80%保險費由省財政一次性劃轉給保險公司,養殖戶承擔的20%保險費由承辦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負責收取,各鄉鎮、村積極配合。

四、保險責任

因下列原因造成死亡的,應予賠償:

1、自然災害:包括臺風、龍卷風、暴雨、雷擊、地震、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冰雹、泥石流、山體滑坡等;

2、疫病:豬藍耳病、豬瘟、豬鏈球菌病、口蹄疫、豬敗血癥、豬偽狂犬病、豬肺疫、豬丹毒、流行性腹瀉及免疫副反應等;

3、意外事故:火災、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等。

五、保險金額及保險費率

1、保險金額。能繁母豬1000元/頭。

2、保險費率及保險費。保險費率按年費率6%計算,保險費為母豬60元/頭。

六、賠付辦法

1、賠付標準。按每頭能繁母豬1000元的標準賠付。

2、賠付程序。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必須在2小時內會同畜牧獸醫部門現場勘查、現場定損,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雙方一致認可后,現場賠付。

3、賠付材料。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時,應提交保險單正本、損失清單及畜牧獸醫部門(鄉鎮以上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出具的真實合法的診斷證明、死亡證明和防疫記錄等證明材料。

七、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為一年。

八、保障措施

開展生豬保險是落實中央惠民政策的具體舉措,政策性強,涉及養殖戶和保險企業的切身利益。為認真做好這項工作,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順利實施。

1、成立東寶區能繁母豬保險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政府辦、財政、農業、畜牧、供銷社等部門的負責同志為成員。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或工作專班。

2、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能繁母豬保險的意義、對象、責任及理賠程序等,使保險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3、加強部門配合。保險公司實行自營模式開展保險,向廣大農戶明確能繁母豬保險責任和收費標準,建立健全能繁母豬承保、理賠服務、保險報案登記建檔、現場查勘、賠案理算和案卷管理環節的管理制度,實行能繁母豬保險資金專賬專人管理,建立與區畜牧獸醫部門的利益聯動與考核機制;區畜牧獸醫部門要建立健全防疫防災工作體系,加大疫情監測,建立疫情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及時向保險公司提供區內防疫、免疫接種預防情況等相關信息,協助保險公司對能繁母豬進行承保前的鑒定、耳標查驗工作,對能繁母豬保險防疫、疾病防治、理賠勘查定損工作給予必要配合。

4、搞好檢查督辦。全區能繁母豬保險工作于月中旬全面啟動,月10日結束。從月11日起,區政府將組織專班,對全區能繁母豬保險情況進行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