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民主決策機制方案

時間:2022-04-10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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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民主決策機制方案

進一步規范民主決策機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現就農村重大黨務、重要村務黨員和村民代表兩輪票決制(以下簡稱“兩重兩輪”票決制),提出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的

通過實行“兩重兩輪”票決制,調動廣大農民參政議政的積極性,實現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促使村黨支部工作規范化、村民自治制度化、民主監督程序化,促進農村以濟建設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兩重兩輪”票決制,是指在行政村重大黨務、重要村務的決策過程中,采取黨內與黨外相結合的辦法,由黨員、村民代表分別進行討論,并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最后形成決議決定的制度。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

1、堅持黨的領導原則。村黨支部要加強自身建設,堅持和改進黨的領導,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積極運用票決制度,把黨的方針政策和黨支部的主張變為全體村民的意志和自覺行動,確保票決制真正成為維護、實現和發展全體村民根本利益的平臺,做到有利于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有利于農民群眾當家作主,有利于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2、充分發揚民主原則。凡決策重大黨務、重要村務都必須堅持實行票決制度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舉行票決活動,一般每年定期組織1—2次,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黨員或村民代表到會方能舉行,贊同票超過應到人數的半數以上視為通過。票決時要讓黨員和村民代表如實反映村民意見和充分討論按,自己的真實意愿投票。一旦票決形成決議,少數人意見應予以保留,村黨支部或村委會必須負責組織。

3、嚴格依法辦事原則。票決任何事項必須從實際出發,做到于法周全,于事簡便凡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要求和黨內有關規定、有利于賞或村民代表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和充分反映民意的票決活動及結果,都應予以支持和采納,不得有任何壓制民主及“拉票”等不正當行為,同時,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宗教、派性勢力的干擾。

三、票決內容

1、重大黨務主要包括:

(1)村黨支部三年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工作報告;

(2)村黨支部換屆選舉人選安排和屆中人事調整,村級后備干部推薦;

(3)其它需要票決的重大事項。

2、重要村務主要包括:

(1)本村經濟、文化、教育、衛生及其他公共建設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年度村務工作報告和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2)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撤消或改變村民代表會議、村委會的決定;

(3)村集體重要自然資源和重大資產的利用、處置,以及需“一事一議”興辦的公益事業等;

(4)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凡有悖于國家法律、法規,涉及封建、迷信的事項,不得列入票決內容。

四、票決程序

1、重大黨務兩輪票決。一般由村黨支部主持,采取先進行民意測評的原則,把村黨支部事先研究并提出的票決事項,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票決;經民意票決通過后,再召開黨員大會進行討論、票決,形成決議由村黨支部負責組織實施。

村黨支部換屆選舉時,先由村民代表和黨員分別按支部成員應選人數,對符合任職選舉條件的黨員,進行投票推薦(收回有效票必須超過應到人數的半數以上);然后由村黨支部綜合多數村民代表和黨員的推薦意見,按多于應先人數一人的差額,研究提出候選人初步人選,報上級黨委考察審批;候選人初步人選經黨委考察并批復后,將作為正式候選人,由村黨支部按照《黨章》規定,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正式選舉,確定支部委員及支部書記。

一般情況下,村民代表否決事項,不得進行黨員大會票決程序。如否決事項情況特殊,村黨支部要認真做好群眾工作,待時機成熟后再進行票決。

2、重要村務兩輪票決。一般由村委會主持,采取先黨內后黨外的原則,把村“兩委”聯席會議事先研究并提出的決策方案,提交黨員大會討論、票決;經票決通過并提出決策建議案后,再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討論、票決,形成決議由村委會負責組織實施。

決策方案應根據本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及絕大多數村民的意見要求研究提出。事前,村“兩委”要作充分的調查研究,尤其是對情況復雜、矛盾突出、涉及面廣的重大問題,要在反復征求意見、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才能提出決策方案,組織進行票決。

一般情況下,黨員大會否決事項,不得進入村民代表會議票決程序,但村黨支部要及時做好解釋,爭取村民理解和支持。如多數村民仍然反映強烈,并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提議,應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票決。

五、有關要求

1、建立票決活動公示制度。舉行票決活動,要提前2天將票決事項以書面公告形式通知與會對象,讓他們有時間征求村民意見;票決過程要做好會議記錄、形成紀要,并把票決結果在公開欄上予以公布,以便上級組織檢查和村民監督;決議執行情況要在下一次黨員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上報告,接受批評建議,促進工作改進。

2、建立票決定期報告制度。票決事項必須事先向鎮黨委、政府報告,票決結果和決議執行民情況要定期向鎮黨委、政府報告。尤其是對情況比較復雜,贊同與不贊同意見接近,以及票決后又難以落實的事項,要及時報告,接受指導,必要時,經過做工作后再組織票決。

3、建立票決責任追究制度。除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村“兩委”可臨機處置外,任何票決形成的決議不得隨意更改,如因情況發生變化確需更改,仍要按規定程序組織票決。票決決議的執行,村“兩委”要明確具體責任人和完成時效,村務監督小組對執行情況要進行全程監督。鎮黨委定期對推行“兩重兩輪”票決制的情況進行督查,并納入年終考核、評議村“兩委”及干部工作的重要內容。對不實行票決制、不執行票決決議和隨意更改決議的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