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消防整治指導方案

時間:2022-04-18 1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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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消防整治指導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關于貫徹落實中央領導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火災防控和應急救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切實減少和消除火災隱患,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以及惡性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消防安全網格化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工作原則,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為工作重點,開展消防安全網格化排查整治,建立全方位、全覆蓋的排查整治網格,深化消防安全責任制體系建設,推動社會單位主體責任落實,積極構建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堅持“屬地管理、行業管理、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市、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網格,落實“七定”,即領導定點、全員定責、監管定位、排查定級、培訓定崗、信息定時、獎懲定則,建立“橫到邊、縱到底”的網格化責任體系,確保全市火災隱患“減少存量、不增新量”,全力維護火災形勢的穩定。

三、網格劃分

網格劃分以行政區域為基本單位,劃分出“市、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網格。市政府為一級網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和范圍,以各鄉(鎮、街道)為基本單位劃分網格。各鄉(鎮、街道)為二級網格,以村(社區)為基本單位劃分網格。各村(社區)為三級網格,為網格最小單位。

四、工作職責

(一)市消防安全網格化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掌握全市網格化排查整治進展情況,部署下步工作任務;

2.制定全市消防安全網格化排查整治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任務和職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簽訂排查整治責任書;

3.各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業、本系統市屬單位開展排查整治,督促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4.對火災隱患實施跟蹤督辦,對各級網格進行日常動態監管;

5.建立排查整治基礎信息庫,整合各類信息資源,定量、定情、定位到各級網格中;

6.建立網格化排查整治執法隊,研究解決各級網格上報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

7.制定考評標準和細則,實施督察考評,通報網格化排查整治進展情況;

8.組織對各網格責任人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9.組織各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業、本系統網格排查整治方案,細化任務,明確職責;

10.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并通報督查結果。

(二)各鄉(鎮、街道)及相關部門職責。

1.定期召開工作會議,進行階段總結,全面掌握排查整治進展情況,對不能解決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及時報市一級網格;

2.成立網格組織機構,確定網格責任領導及責任人,簽訂排查整治工作責任書;

3.制定網格排查整治方案,細化任務,明確職責;

4.匯總并定期向市一級網格上報排查整治情況;

5.整合信息資源,建立排查整治臺帳;

6.督促下級網格開展排查整治,對火災隱患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實行重點監控;

7.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并通報督查結果。

(三)村(社區)職責。

1.定期召開工作會議,進行階段總結,全面掌握排查整治進展情況,對不能解決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及時報所屬鄉(鎮、街道)二級網格;

2.成立網格組織機構,確定網格責任領導及責任人,簽訂排查整治工作責任書;

3.制定網格排查整治方案,細化任務,明確職責;

4.組織有關部門對網格內逐家社會單位、逐棟建筑、逐條街路、逐個村屯開展排查整治;

5.整合信息資源,建立排查整治臺帳;

6.匯總并定期向所屬鄉(鎮、街道)二級網格上報排查整治情況;

7.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四)公安消防機構職責。

1.按照省消防監督分級管理有關規定和公安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對網格內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2.對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按照《消防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3.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對公安派出所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指導,定期對公安派出所民警進行消防監督業務培訓;

5.檢查中發現重大火災隱患的,按規定組織集體討論提出處理意見,由所屬公安機關書面報告市政府協調解決;

6.及時受理、登記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處理。

(五)公安派出所職責。

1.按照《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規定》,對網格內屬于派出所監管范圍內的社會單位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2.對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按照《消防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3.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按照管轄范圍,處理群眾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5.檢查中發現存在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書面報告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6.檢查發現應當移交公安消防機構處理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移交。

五、工作任務

(一)持續排查火災隱患。以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大空間、大跨度的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為重點,持續深入地開展隱患排查;對影響滅火救援的建筑外墻廣告牌,組織開展拆除行動;開展“三合一”、“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火災隱患綜合整治,在制定和落實村鎮建設規劃、土地使用和建設工程審批、房屋權屬和工商注冊登記等審批環節中,嚴把源頭審批關,堅決杜絕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

(二)建立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長效機制。制定建筑消防設施配置、維修保養、檢測和操作管理規定,落實各方責任,保障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將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納入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驗收和定期自評內容,并將結果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備案。考評時建筑消防設施癱瘓、關停問題將列為“一票否決”項目。

(三)加強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依法落實新、擴、改建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責任,嚴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消防設計備案和竣工驗收備案關口,杜絕產生“先天性”火災隱患;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并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按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將建筑外保溫材料納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范圍,確保建筑外保溫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四)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建立單位電子檔案,對單位消防設施基本情況以及存在火災隱患進行登記。明確各級網格監管責任領導及責任人,分級建立網格排查整治臺帳。市政府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填寫附件2,開發區、集中區,鄉(鎮、街道)二級網格填寫附件3,村(社區)三級網格填寫附件4。以上附件需加蓋填報單位印章,一式兩份(可復印),一份由填報單位留存,一份報所屬上一級網格。市一級網格要按照鄉(鎮、街道)二級網格上報的單位,按照行業、系統進行分類,無行業或系統歸口的社會單位要落實相關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切實做到全面監督、不漏一家。

(五)加大隱患整治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按照公安部“四個一律”嚴厲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督促整改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省、市、縣級政府實施分級掛牌督辦,并向社會公告。

(六)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機制。建立舉報投訴制度,明確舉報范圍并向社會公告,保障火災隱患舉報受理、查處、獎勵、反饋等環節工作良性發展,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深化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確保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達標質量,全面推進一般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四個能力”建設。對“四個能力”建設已達標的單位,及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對申報驗收的社會單位,嚴把達標驗收關口,對達不到標準的單位要加大工作指導力度,待其整改合格后再組織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鄉(鎮)、街要把消防安全網格化排查整治工作作為消防安全“五大”活動的重要內容,科學劃分網格,完善機構建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信息臺帳,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做好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單位的排查整治,切實加強監管。

(二)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各鄉(鎮)、街、各部門要不斷完善各級網格責任制,建立健全網格運行、責任落實、宣傳教育、安全培訓、信息報送、獎懲措施等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細化工作責任,建立保障網格化建設有序進行的長效機制,積極推進網格化排查整治工作。

(三)培樹典型,示范帶動。堅持“試點先行、全面推進”的原則,從各級網格中分別選擇示范典型,進行重點培養,總結推廣經驗,推動全市網格化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開展。各鄉(鎮)、街、各部門要分別確定示范單位,通過現場觀摩、經驗交流、集中培訓,進行典型示范帶動,加快網格化實施進程。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街、各部門、各單位要大力宣傳網格化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所取得的成效,提高排查整治工作的自覺性和積極性,營造良好氛圍。同時,要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向群眾傳授消防知識和技能,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五)強化督導,追究責任。各鄉(鎮)、街、各部門要將網格化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狠抓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市政府有關部門將聯合對此項工作進行督查,凡因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而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