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局企業負擔治理方案
時間:2022-05-09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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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為優化我區發展環境,做好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治理),根據國家和省市部門的有關部署,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和省市的要求,全面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費,嚴肅查處損害企業合法權益、加重企業負擔等問題,規范和糾正部門、行業涉企收費行為,探索企業減負工作長效機制,督促落實各項惠企政策措施,集中解決制約企業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優化企業生產經營環境,開創我區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新局面。
二、治理重點
(一)規范涉企收費
1.清理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區財政、物價部門按照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清理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規定,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凡未經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均屬于亂收費,一律予以取消;對不合理或者重復設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予以取消;對收費標準偏高的,合理降低收費標準。特別重視清理與企業銷售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企業職工人數等掛鉤的收費項目。
2.治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區物價部門按照國家發改委《關于治理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規定,全面清理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規范收費行為。對下列收費一律予以取消:行政機關以經營服務性收費名義收取費用的;已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的;行政機關擅自將職責范圍內的事務交由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機構辦理,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的;利用(借用)行政權力和壟斷地位強制服務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的;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強制企業到指定機構接受檢測、、查詢等服務并收費的。對偏高的收費標準要及時降低。
3.治理規范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收費。區財政、物價、民政等部門按照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民政部《關于治理規范社會團體收費的通知》規定,對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涉企收費進行審查,取消和調整不合理收費項目和標準。其中,將會費與行政許可或行政職能掛鉤強制收取的;強制企業加入協會、學會等社團并收取會費的;利用(借用)行政權力和壟斷地位強制服務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的一律取消。
(二)清理和糾正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違紀行為
區經濟和信息化、監察部門負責清理和糾正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違紀問題。對下列行為堅決清理和糾正:向企業亂攤派、亂集資以及強行向企業拉廣告和索要贊助的;強制向企業攤派訂購書報刊物、音像制品和強制企業參加不必要的會議、培訓、會展、學術研討、技術考核的;強制企業加入協會、學會、研究會的;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到企業報銷各種費用的;未經出資人(機構)審核同意,強行要求企業捐贈、捐獻;無償借用企業車輛、人員等行為。
(三)落實各項減負惠企政策
按照省、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要求,今后涉企收費項目只能減少、不能增加;涉企收費標準只能降低、不能提高,收費標準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執行。把減輕企業負擔與清理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作結合起來,對加重企業負擔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
區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梳理、匯總并向社會公布中央和省、市政府應對金融危機的各項惠企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對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特別是稅費減免政策落實情況檢查,對未落實的,查明原因,明確責任,督促落實。
區財政、物價部門于年底前公布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并對企業直接負擔的收費項目進行標注,進一步提高涉企收費透明度。對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確有困難的企業,以及城市基礎建設、重要招商引資和企業技改投資項目等,按規定實行收費減、免、緩政策。
區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收費工作管理,盡快完善社會團體會費等定價標準和管理辦法。堅持整治與惠企兼顧原則,針對不同性質、不同經營狀況企業實際,研究制定不同的政策措施。對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政策和環保政策的困難企業實行減費扶持政策。
(四)建立減輕企業負擔長效機制
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探索企業減負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路子。一方面,標本兼治,加強源頭治理,完善涉企收費政策措施,加強涉企收費審批、公示、登記、收繳及使用管理,強化減輕企業負擔情況審計制度。另一方面,從優化發展環境、減少辦事成本、簡化辦事程序、方便生產經營的角度,研究提出行政管理改革方案,通過整合、并聯、下放、取消、上網等措施,再造涉企業務流程,減少辦理環節,壓縮辦理時限。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15日前)。完成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成員調整工作,健全相應工作機制,逐級制定實施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1.調查摸底。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以“四查”(查負擔項目、查收費數額、查種類去向、查成因依據)為重點的自查工作,確定本級、本部門專項治理重點和需要著重解決的問題。區減負辦要通過發放企業負擔調查問卷(附件1)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和聽取涉企收費、損害企業合法權益違規違紀行為、惠企政策措施落實、企業負擔反映強烈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
2.全面清理。有關部門根據自查情況,組織開展清理工作,對不符合國家和省專項治理要求、加重企業負擔的項目或行為及時予以取消,并認真填寫企業負擔情況統計表,形成自查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審定后,于9月30日前報送區政府減負辦。
3.總結分析。通過總結分析,解剖典型事例,提出有針對性的治理措施,保證專項治理工作切實有效開展。
(三)檢查整改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區減負辦、區財政局、區監察局、區物價局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區涉企涉費征收部門和重點行業清理情況進行檢查。對自查自糾階段及時整改、清理工作開展較好的部門和單位,不再追究責任;對自查自糾不認真,存在問題不糾正,清理工作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予以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
(四)總結驗收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有關部門形成減負專項治理總結,于12月1日前報區減負辦。區減負辦對減負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驗收,并通報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抽調專門力量,精心組織,周密安排,針對企業稅外負擔較重、收費管理不夠規范、變相加重企業負擔等問題,落實企業減負政策,優化我市發展環境,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調,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采取“自上而下、條塊結合、各盡其職、各負其責”的方式進行,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區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區專項治理工作,區減負辦具體承擔專項治理的組織協調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專項治理任務圓滿完成。
(三)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積極推行涉企收費審批、收費項目公示、收費“兩證一卡一票”(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企業交費登記卡和統一票據)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企業內部繳費報告、政府部門收費審計、企業負擔監測聯系等項制度。凡面向企業的各類認定、評比、達標、檢查等活動必須報區監察局批準。區監察局要把查處企業負擔案件作為專項治理的重點,對涉企收費較多的部門及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開展專項檢查,年底前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給予相關人員政紀處分,切實發揮懲戒警示作用。要把減輕企業負擔納入廉政和糾風考核內容,制定出臺有可操作性的考核辦法。區政府減負辦要建立減輕企業負擔數據統計報告制度,對有關部門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統計,并定期報送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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