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消防安全建設方案

時間:2022-05-23 0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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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消防安全建設方案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風景旅游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區各大企業,駐周各行政企事業單位: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市開展城鄉消防安全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的意見》要求,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年在全區開展以“夯基礎、保平安、惠民生”為主題的城鄉消防安全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基本原則。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防范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目標,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堅持統籌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統籌消防工作城鄉協調發展、統籌消防工作區域協調發展,組織和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積極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

(二)總體目標。通過一年的努力,確保實現“五個明顯提高”:城鄉消防管理體系建設水平明顯提高,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達標率明顯提高,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普及率明顯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明顯提高,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覆蓋率明顯提高,為加快建設富強文明和諧幸福的新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建設任務及標準

(一)全面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制。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不斷健全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工作機制,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逐級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切實落實部署、檢查、考核、獎懲制度。要積極推進“網格化”消防管理,形成“機構健全、責任明確、力量整合、條塊結合、管理到位”的基層消防工作格局。

(二)進一步完善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區發改、財政、建設、規劃等部門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經費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按照“快補舊帳,不欠新帳”的要求,加快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步伐,確保達到國家標準。年內,完成第二消防站建設,按國家標準配齊消防車輛、裝備;建設市政消火栓40個,其中必須完成門路、南路的消火栓建設任務。各鎮駐地市政消火栓建設應達到規劃要求;村(社區)消防車通道、消防通訊保持暢通;供水管網水壓符合相關要求的村(社區)應當安裝消火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設立消防車取水平臺。

(三)進一步健全專業化和社會化相結合的滅火救援體系。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組建省應急救援隊伍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工作,確保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防護、偵檢、破拆、通信、照明、排煙、救護等常規性、關鍵性裝備配備到位。年內,各鎮、經濟開發區要建成政府專職、志愿消防隊,或依托公安派出所保安隊伍組建專職、志愿消防隊,或采取政企聯辦的形式組建專職、志愿消防隊;已經建成政府專職消防隊的,要足額撥付消防隊運作經費,確保正常值勤。工作中,要堅持專業化和社會化相結合的原則,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逐步加強和完善鎮(街道)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大力發展合同制消防員、消防文職雇員隊伍,新建城市消防站要按標準配齊合同制消防員,基本形成以公安消防隊伍為主體、其他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地方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有效聯動的綜合性應急救援力量體系。

(四)進一步提高社會單位及農村、社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必須全部達到“組織制度規范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檢查巡查常態化、培訓演練經常化”的要求;“九小場所”要達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消防器材配置到位,員工具備火災自救逃生及引導人員疏散能力的基本要求。90%以上村達到“六個一”要求,即每個村至少有一支義務(志愿)消防隊伍、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一處消防水源、一套滅火設備器材、一塊消防宣傳陣地、一份《村民防火公約》。90%以上的城市社區達到“五個一”標準,即每個社區至少有一支義務(志愿)消防隊伍、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一套滅火設備器材、一處消防宣傳陣地、一份《居民防火公約》。

(五)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全面實施消防“大宣傳、大教育、大培訓”工程,建立公安消防、教育、勞動保障、工會、婦聯等部門及新聞媒體密切配合的消防宣傳教育社會協作機制,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戶外傳媒等宣傳媒介作用,進一步擴大消防宣傳教育覆蓋面。大力強化消防教育培訓,將消防知識納入素質教育、學歷教育和就業培訓內容。積極推進消防職業技能鑒定,強化對重點領域、重點崗位人員的消防技能培訓,嚴格落實持證上崗制度。深入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活動,使消防知識家喻戶曉。

(六)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監管機制。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履行消防職責,對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嚴格審核把關,切實建立健全政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筑等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力度,督促其徹底消除火災隱患。要嚴格落實公安機關消防監督分級管理制度,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監督檢查,派出所負責“九小場所”及農村、社區的消防監督檢查。積極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分類管理,年內全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50%的“九小場所”完成分類評價工作。探索建立消防安全等級公告、星級掛牌及消防安全等級與企業信譽等級認證、保險費率掛鉤聯動機制等管理機制,逐步形成“重點突出、監管有序”的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消防監管模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成立全區城鄉消防安全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活動的組織領導和督導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和日常協調。各級各部門要把“城鄉消防安全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平安”的重要內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對消防安全現狀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的基礎上,對照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實施方案,并層層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精心安排部署,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組織實施。

(二)堅持典型引路,扎實強力推進。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區分層次、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扎實推進”的原則,深入調查研究,根據城鄉消防工作特點,加強分類指導,倡導和鼓勵基層因地制宜、創新發展,及時發現和培育不同層面的先進典型及示范樣板,不斷總結推廣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切實普及消防法規和防火滅火知識,努力營造濃厚的消防安全氛圍,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取得實效。活動開展期間,區政府將不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并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年底進行檢查考核,對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工作不到位,導致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有重大社會影響的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部門和單位,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并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