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農業局農業裝備安全治理方案
時間:2022-05-31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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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設施農業裝備安全監管工作,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轉變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觀念,拓展農機安全監理范圍,健全設施農業裝備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水平,促進我區農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設施農業裝備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準確掌握全區以卷簾機、微耕機為重點的設施農業裝備分布情況,實施培訓、考核、檢驗、宣教和技術服務,建立監理檔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預防和減少設施農業裝備安全事故。
三、工作安排
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年12月1日至年1月31日,工作內容為各街道摸清轄區內卷簾機、微耕機的數量,分布情況,建立監管檔案,并上報區農業局農機辦。
第二階段為年2月1日至10月31日,工作內容為全面治理,開展重點檢查、排查安全隱患。期間,區農業局將對街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第三階段為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進行工作總結。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推廣引導。
一是政策引導,通過優化購機補貼目錄,引導企業開發安全可靠、質優價廉、節能環保的設施農業裝備;
二是技術引導,通過組織現場演示會、產品推介會和舉辦培訓班等形式,引導農民購買、使用國家認證、信譽良好、技術成熟、安全可靠、服務到位的設施農業裝備;
三是補貼引導,把卷簾機、微耕機等設施農業裝備列為購機補貼的范圍,通過實施購機補貼,加快對落后、淘汰設施農業裝備的更新報廢步伐;要加強拆解銷毀管理,防止淘汰的設備再次流入市場;要做好設施農業裝備的質量投訴和事故處理等工作,及時向生產企業反饋質量改進意見,督促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和“三包”服務水平,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二)加強教育培訓。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安全生產知識,積極營造有利于安全生產的輿論氛圍;要根據實際組織編寫卷簾機安全操作掛圖等設施農業裝備安全使用知識讀物,免費發放農戶;要結合安全檢查,深入到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大戶等地,開展面對面、一對一的現場技術指導,使農民掌握安全操作知識;要結合全國農業機械化教育培訓大行動和陽光工程農機培訓工作的開展,將設施農業裝備操作人員作為重點培訓對象,開展免費培訓,通過專家講課、觀看安全操作光盤、現場演示等方式,進行全方位安全生產培訓,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對經培訓、考核合格的,發給操作技能培訓合格結業證書。
(三)健全管理制度。
一是實行登記管理。要在全面摸排的基礎上,建立設施農業裝備檔案,街道農業服務中心要建立分戶賬,區農業局建立總賬,并建立電子檔案;
二是要建立、健全設施農業裝備安全管理制度。農機合作社或農業經營組織對重點設施農業裝備要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三是實施微耕機編號管理。要參照手扶拖拉機管理,免費做好微耕機的登記備案工作;
四是建立定期檢驗制度。要認真貫徹《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每2年1次的實地免費檢驗,有效提高設施農業裝備的安全技術水平;
五是加強對銷售和安裝企業的管理。銷售企業要根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立銷售記錄,同時要向用戶提供產品的安全操作手冊。
(四)加強安全檢查。要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組織監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和技術維護,做到排查安全事故隱患經常化、制度化,堅決杜絕私自生產和組裝卷簾機等行為。對檢查發現存在事故隱患,經告知拒不排除并繼續使用的,予以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存在事故隱患的農業機械。對檢查中未發現的隱患或對發現的隱患整改不到位而導致發生較大以上農業機械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開展,區農業局成立了由宋兆珞副局長為組長,農機辦、農業執法大隊主要負責人以及有關人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務求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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