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廉潔評估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07 10:28:00
導語:供銷社廉潔評估指導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為使市供銷社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要求,結合供銷社工作實際,積極探索有效預防腐敗的措施和辦法,把預防腐敗的要求落實到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各個環節,以規范權力運行和防止利益沖突為重點,圍繞制度建設認真組織開展廉潔性評估,努力從制度層面鏟除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通過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全面糾正制度本身存在的問題,有效降低制度的廉政風險,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實施黃藍兩大國家戰略及供銷事業健康快速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二、評估對象
主要是2007年以來公布實施的現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規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審批、行政執法、人事等權力相對集中的,涉及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在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中發現制度存在缺陷和問題的,以及與人財物管理使用改革措施有關的,要作為評估重點。
三、評估內容
一是廉潔性。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反腐倡廉各項工作部署的要求,是否落實了將預防腐敗貫穿于制度建設之中的精神,是否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是合法性。是否存在違規違法擴張權力、減免責任、增減權利義務的情況,是否存在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者缺乏政策法規依據等情況。
三是利益沖突。是否存在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與公共利益及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發生沖突的情況。
四是科學性。主要評估權力的設置是否合理,監督制約措施是否有效,相關程序的設計是否科學規范、公開透明、便民高效,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事項是否經過必備的論證和聽取意見,責任追究機制是否健全。
五是民主性。是否體現群眾的意愿和利益要求;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事項是否經過必備的論證和聽取意見。
四、評估方式及程序
(一)評估方式。評估方式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專門機構會審、公開征集意見、走訪群眾和有關企業、合作社等方式進行。
(二)評估的一般程序。一是確定評估事項,制定評估方案。按照評估的指導思想、目標、內容、方法及程序等要求,確定評估事項,合理制定評估方案。二是廣泛研究論證,認真查找風險。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方式廣泛聽取各位理事監事、基層群眾和社會各界對評估對象的反映和評價。三是提出評估建議,形成評估報告。就評估對象廉潔性風險分析、評估結論、有關意見和建議等形成評估報告,提出評估建議。對存在一般性不廉潔問題或輕微違規違法的,限期整改;對存在嚴重不廉潔問題或嚴重違規違法的,堅決廢止。四是認真組織落實,及時跟蹤反饋。對于制度評估報告和審查中提出的意見建議,制定和實施科室要認真研究,及時向市社評估領導小組反饋落實情況。
五、步驟安排
按照全市要求,我單位制度廉潔性評估試點工作自今年7月下旬開始至明年4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2011年7月底前)。成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安排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
2、實施階段(2011年8月-2012年2月)。各科室開展自評,市供銷社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與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的溝通聯系,加強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搞好聯絡協調工作,整體推進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順利開展。
3、總結階段(2012年3月-4月)。總結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開展情況和經驗,建立制度廉潔性評估長效機制,做好接受市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領導小組檢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認識。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對于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規范權力運行,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科室要從依法行政、依法執業、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這項工作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任務,納入本科室2011年年度重點工作,認真組織實施。
2、突出評估重點。要將權力集中和容易滋生腐敗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相關規范性文件作為評估的重點對象,加強對人事權、財務權、決策權等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評估,加強對權力設置“交叉區”、權力監督“盲區”的評估,加強對相對人權力義務保障規定的評估。
3、提高評估質量。要按照“誰起草、誰評估”、“誰評估、誰負責”的原則,創新評估方式,規范評估程序,采取專項評審、公開征求意見等方式,全面分析規范性文件中存在的廉潔性風險,既要找準問題,又要提出建設性意見。
4、注重結果運用。要充分運用評估結果,提高規范性文件的質量。對評估后認為廉潔性風險較低的,要加快推行;有一定廉潔性風險的,要認真研究修訂,待條件成熟后再啟動實施;對風險較高的,應暫緩推出或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立、改、廢。
5、強化檢查考核。把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納入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加強督辦、檢查和考核。對不認真履行評估職責,或是對制度廉潔性評估后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意見,不采取措施進行修改和改正的,要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 上一篇:供銷社黨組織指導方案
- 下一篇:黨委兩評一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