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周圍環境治理辦法
時間:2022-06-20 06:06:00
導語:醫院周圍環境治理辦法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醫院創建“三甲”醫院工作現場調度會議紀要》精神,為切實做好醫院周邊環境整治,確保醫院創建“三甲”醫院工作的順利推進,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時間安排
9月-11月
二、整治內容
(一)醫院周邊環境衛生及占道經營的整治
由區城管局與洗馬路街道辦事處采取集中整治與規范管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整治。
1、對醫院大門前現有占道經營攤點進行規范管理,要求經營戶在設置的區域內按時經營。超出設置區域經營的,要求經營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不遵守管理要求的,取消其攤位。
2、對未納入規劃區域的占道經營攤點、流動攤點,一律予以取締。
3、對各門店設置的騎門攤、店外店等經營行為進行規范整治,一律要求入店經營。
(二)醫院周邊社會治安及正常醫療秩序的維護
區衛生藥監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維穩辦等單位要根據《關于印發區醫患糾紛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醫患糾紛處置、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并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切實維護醫院正常社會秩序及醫療秩序。
三、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經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區加強醫院周邊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各自分工,認真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做到主要領導親自過問,親自安排,同時,還要將整治工作與當前開展的“一建雙創”、“整臟治亂”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加強溝通,反饋信息。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并及時反饋和總結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情況隨時上報,確保及時了解和掌握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3、區政府將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對整治工作開展進行督查,對任務完成好的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給醫院創建“三甲”醫院帶來不良影響的,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 上一篇:酒類市場流通管治宣傳辦法
- 下一篇:市區停產煤礦復查驗收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