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21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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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縣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礦產資源領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縣局確定自2012年5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縣礦產資源領域集中開展打擊非法違法勘查開采、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落實《縣人民政府關于集中開展安全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以“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四次重點行動為載體,深入扎實開展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集中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勘查開采、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非法違法行為導致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促進全縣礦產資源領域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重點范圍
(一)重點領域:突出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治理等三個領域,采取更加嚴格、有效地措施,依法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
(二)重點區域:煤礦、非煤礦山及周邊區域;已關閉取締礦山及周邊區域;私采濫挖易反復區域;地質災害易發區、危險區。
三、重點內容
(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領域
1、無證勘查、開采或持過期勘查、開采許可證從事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不按采礦許可證批準礦種開采的;私采濫挖、破壞、浪費礦產資源的;
2、超層越界開采或反復發生超層越界開采違法行為,且弄虛作假、對抗執法的;
3、采取“邊探邊采”方式違法開采礦產資源的;
4、不按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組織生產的;
5、擅自印制或者偽造冒用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
6、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
(二)地質災害防治領域
1、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從事容易誘發地質災害各類建設活動的;
2、故意虛假地質災害預報信息造成損失的;
3、侵占、盜竊、損毀或破壞地質災害監測、治理工程設施的;
4、不按批準的地質災害治理方案施工的;
5、不按地質災害防治要求承擔監測預防任務的;
6、不按規定編制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開展汛期應急演練工作的。
(三)地質環境治理領域
1、不按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方案履行治理義務的;
2、侵占、損毀或擅自移動和破壞地質環境保護設施和標志的。
四、時間步驟
堅持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從2012年五月下旬開始,到9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5月20日—5月31日)
各國土所、開發區國土局、局屬各單位要按照縣局制定的實施方案,迅速動員部署,根據縣局提出的重點領域和重點內容,全面開展排查檢查,督促礦山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治理糾正非法行為,消除隱患;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礎上,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礦山企業私采濫挖反復區域、已關閉礦山、重點地質災害點進行重點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立排查檔案,督促整改;要加大對大型礦山企業舉報的、其周邊反復存在超層越界開采或盜采礦柱行為的小型礦山企業的調查、檢查力度,全面掌握其開采情況,制定行之有效的對策措施,從根本上加以解決。
(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階段(6月1日—7月31日)
各國土所、開發區國土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制定的實施方案,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要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要認真學習領會全面貫徹全縣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會議上的要求,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勘查開采礦產資源行為,依法取締非法勘查開采活動;要在縣局提出重點范圍和重點內容的基礎上,針對本轄區內重點企業、重點地段、重點內容,認真開展集中整治,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8月1日—8月31日)
各國土所、開發區國土局要開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檢查、抽查活動,及時發現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堵塞漏洞,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對反復出現的問題要實行嚴格的聯合辦案制度,從多方面、多角度予以堅決打擊;要針對暴露出的問題,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縣局將對各國土所、開發區國土局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檢查、抽查,檢查抽查采取交叉檢查、跟蹤督辦的方式,推動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四)總結、鞏固提高階段(9月1日—9月10日)
各國土所、開發區國土局要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匯總,于9月10日前報送縣局“打非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將根據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做好迎接縣政府組織開展的、檢查驗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各國土所、開發區國土局要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統一組織本轄區內“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協調,形成工作全力。依法對企業作出責令停止生產、吊銷采礦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后,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通報相關部門依法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確保執法到位。
(二)搞好宣傳動員。各國土所、開發區國土局要結合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采取制作專題節目、印發宣傳資料、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廣泛宣傳報道。要引導廣大企業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支持“打非治違”工作,主動舉報非法違規行為,切實增強安全自律意識。要加強社會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依法依規開展工作。“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既要嚴厲打擊、認真糾正非法違規行為,達到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講方法、講政策,嚴格依法依規進行,將查處非法違法行為與統籌解決相關善后問題結合起來,穩妥處理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力,特別是對專項行動集中整治階段之后仍存在非法開采行為的單位,要嚴格按有關規定上限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切實做到統籌兼顧。要將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四次整治行動、科技管礦、礦業權設置方案編制、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礦山企業的年檢等工作結合起來,全面加強各項重點工作,推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要及時掌握真實情況,對反復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頑癥痼疾,要準確地選擇突破口和切入點,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強化治本之策,從根本上加以解決。要切實通過這次“打非治違”行動,徹底消除全縣礦產資源領域的安全隱患,促進全縣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根本好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請各國土所、開發區局確定“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信息聯絡員,并于每月23日前分別向縣局執法隊和礦管辦報送“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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