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行政裁量指導方案
時間:2022-07-22 10: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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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開展市教育局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根據市政府法制辦《關于開展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的通知》(合府法〔2011〕47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市教育局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教育法制工作的局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法規處、規劃處、教師中心、審批處、監察室等處室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局法規處承擔。
二、試點內容
(一)民辦高中階段學校設立及變更許可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
(二)高中階段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兩個細化”:細化兩類行政許可的條件和標準,細化兩類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
(二)“兩個規范”:規范行政許可執法文書,規范行政許可機關內部職權運行。
四、工作分工
(一)法規處:牽頭組織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擬定工作計劃,劃定承辦處室執法權限,指導行政許可工作程序。負責制訂教育許可執法文書式樣。負責公開自由裁量標準。
(二)規劃處:負責梳理民辦學校設立及變更行政許可的依據,制訂自由裁量標準。
(三)教師中心:負責梳理教師資格認定許可的依據,制訂自由裁量標準。
(四)審批處:負責制訂兩類行政許可實施的程序,編制流程圖。
(五)其他處室:協助做好行政許可有關工作。
五、進度安排
2012年1月:啟動試點準備工作。
2012年2月: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試點工作分工。完成自由裁量標準初稿。
2012年3月:審定自由裁量標準,形成具體目錄,上報市政府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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