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飲用水監管方案
時間:2022-07-31 08: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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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供水單位衛生監督工作,提高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等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內容
(一)開展飲用水、二次供水單位衛生監督檢查
對所有持證的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的飲用水生產過程和衛生管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要加強對去年飲用水監測合格率低的供水單位監督檢查工作,特別要加強鎮水廠的監督檢查;檢點是:供水單位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情況、水池清洗消毒、水質消毒處理及水質自檢工作開展情況、供管水人員衛生管理情況等衛生管理臺賬。督促鎮政府加快村級水廠改造,并做好衛生指導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與縣建設局、規劃局聯系,對廬城涉及二次供水的單位和小區進行摸底,并登記造冊,檢查各二次供水單位場所的衛生狀況,清洗、消毒衛生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督供二次供水單位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
(二)開展飲用水、二次供水單位水質衛生監測工作
全縣飲用水供水單位、水質監測的水樣數量、抽檢時間、檢驗項目等具體內容按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監督抽檢計劃執行。
(三)建立飲用水衛生監督信息公示制度
我所將結合監測結果和供水單位衛生管理情況,繼續推進飲用水衛生監督信息公示制度,并將監督監測結果及時報告當地政府。
二、時間安排
(一)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監督檢查、水質監測
每年二次會同縣疾控中心檢驗室對全縣集中式供水單位進行采樣檢測,上半年在4月到5月份進行,下半年在10月到11月份。12月份總結上報。
(二)飲用水、二次供水單位衛生知識培訓
在四月份組織全縣集中式供水單位、二次供水單位管理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主要是強化各供水單位法人的法律意識,提高各單位在制管水過程的業務水平,杜絕介水疾患的發生。
(三)工作總結
對全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監督工作進行總結,將各水廠衛生狀況和水質衛生監督監測結果情況報告當地政府。按上級要求上報各類表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飲用水衛生安全
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監督檢查,規范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管理,推進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努力提高我縣飲用水水質合格率,確保飲用水衛生安全。
(二)加強培訓,提高供水單位衛生管理水平
在監督檢查同時要加強對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管理工作指導和制供水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供水單位衛生管理水平。對鎮水廠制供水人員進行全面培訓,化驗人員應委托疾控中心進行培訓,全面提高衛生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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