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執法檢查工作方案2篇

時間:2022-09-09 10: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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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執法檢查工作方案2篇

第一篇

根據市統計局、市監察局、市司法局、國家統計局調查隊《關于聯合開展統計法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貫徹執行情況大檢查的通知》(統法發〔2010〕43號)的文件精神,為認真做好我局統計執法大檢查各項工作,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檢查目的

通過開展統計執法大檢查,認真查找和梳理我局在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措施,在全局系統進一步推進依法統計,增強全體人員統計法制觀念,堅決遏制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現象,切實提高環境統計能力、環境統計數據質量及環境統計公信力。

二、檢查內容

(一)《統計法》貫徹執行情況。

以環境統計季報、年報工作為重點,圍繞環境統計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著重檢查各單位是否及時上報統計數據,是否存在偽造、篡改統計資料,是否違法公布統計資料,是否違法泄露統計調查對象資料以及是否及時按要求公開統計數據等問題。對環境統計調查對象,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拒絕提供環境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等問題。

(二)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和保障措施。

重點檢查各單位對環境統計工作的重視情況,是否確定承擔環境統計工作的機構和人員,環境統計工作機制是否正常,環境統計工作制度是否完善,環境統計資料臺賬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規范等問題。

三、步驟安排

(一)動員階段(6月25日前)

按照通知要求,成立市環保局大檢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研究制定大檢查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全面貫徹這次執法大檢查的內容和具體工作部署,使全局上下充分認識這次執法檢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市環保網公告大檢查有關事項,公布舉報電話、電子郵箱、通信地址,廣泛宣傳大檢查的目的、意義和主要內容。

(二)自查階段(7月上旬前)

各單位要嚴格依照統計法律法規和本方案規定的檢查內容,認真開展自查,切實查找本單位環境統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并及時進行整改。市局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環境信息中心)做好各單位自查情況的搜集、匯總和督查工作,并形成書面自查報告,7月15日前上報市統計執法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自查不認真的單位,要責令重新自查。

(三)迎檢階段(7—8月)

各單位針對自查中存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同時,圍繞數據質量,對重點調查對象(國控重點企業)進行抽查。結合環保工作實際,切實做好環境統計年報及污染物減排等重點指標的迎檢準備。

(四)總結階段(9月)

認真做好大檢查總結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進行糾正、整改,對統計違法人員要根據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決不姑息。按照市統計執法大檢查領導小組要求,9月10日前及時上報總結材料。

四、具體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統計執法大檢查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2、認真開展自查活動,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3、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統計執法大檢查工作的指導督查,確保大檢查活動取得實效。

4、加強宣傳工作,認真做好大檢查舉報受理、信息公開等工作。

第二篇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的意見》,著力暢通信訪渠道,切實化解矛盾隱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上海世博會順利舉辦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合法權益。我局根據慶信聯[2010]2號文件要求,決定在全市開展局領導干部大接訪活動,集中處理一批環保問題,進一步推動全市環保工作。

一、目標任務

通過大接訪,引導群眾依法反映合理訴求,自覺維護環境信訪秩序,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集中解決一批容易引發環境信訪的突出問題、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難點環境信訪矛盾糾紛、重復信訪和越級信訪事項,力爭實現“三降一提高”(環境信訪總量、重復信訪、非正常上訪下降,息訴停訪率提高)

二、接訪內容

1、投訴反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環境權益的事項;

2、對我市環境保護工作提出的建議、意見;

3、對市環保局及其所屬單位、部門工作人員提出的批評、建議。

三、方法步驟

1、公告。我局將在市環保局網站公布本次接訪活動方案及其相關事項;

2、接訪。堅持全天候開門接訪,并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由市環境監察支隊信訪大隊統一接待,接待地點為該大隊辦公室,由市局領導帶班,接待人員依法按程序做好信訪人員有關情況的登記和訴求記錄;

3、包案。對重點突出的信訪案件由市局領導干部帶班接訪,相關科室單位全力配合;一般信訪投訴案件由市環境監察支隊統一受理、處置及回復,支隊根據投訴內容將案件分解到各監察大隊、縣(市)區環保局,將責任落實到人,要求按時辦結、及時回復;

4、落實。對信訪人員反映的訴求,依法應予以解決的,交相關職能科室辦理,并責成限期辦結,對信訪事項,不能當即明確或解決的,按照《信訪條例》等規定的時限,及時向信訪人反饋答復意見。實行“誰接待、誰落實,誰包案、誰處理”的首制責任制。活動結束后,市環境監察大隊要認真梳理匯總(包括領導參與人數、接訪天數、受理件數、化解件數、未化解件數及其下一步工作意見等),并將有關接訪案件的結果在市環保局網站公布。

5、總結。根據市聯席辦要求,要及時分析總結我市環境信訪大接訪活動的基本情況和經驗做法,并及時上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

四、日程安排

根據市聯席統一安排,結合我市環境信訪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本次大接訪主要接訪人為市局領導干部,接訪情況每月匯總一次,并于次月2日前書面上報市聯席辦,重大訪情和重要隱患隨時報告。

五、工作要求

1、嚴密部署,精心組織。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每次大接訪工作,要制定詳細可行的工作計劃,確保大接訪活動扎實、有序、安全開展。

2、熱情受理、認真辦理。要耐心細致傾聽信訪人反應的情況、提出的建議和訴求,屬于本級受理的群眾來訪事項,能夠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可以解決但當場解決不了的,明確承辦部門,限期解決;屬于依法依規不能解決的,講清道理,深入細致做好教育疏導工作;對責任主體難以確定或涉及多部門的疑難復雜的環境信訪問題,一律由市局領導包案,切實做到“包接待、包協調、包督辦、包落實、包穩控”。不屬于本級受理或應當通過法定途徑解決的,明確告知信訪人,并做好思想引導工作。無理纏訪鬧訪,擾亂社會秩序的依法處理。

3、突出重點,務求實效。要把越級上訪、重復上訪人員和信訪老戶作為接訪的重點,把解決重大疑難環境信訪問題和上訪人員息訴停訪作為工作重點,把上訪群眾穩定在當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4、認真督辦,嚴格問責。大接訪活動中受理的信訪事項,實行首接負責制,由第一次負責接訪的領導包案處理。承辦的職能科室單位要按要求抓好落實,切實把問題解決在首辦環節,化解在源頭。對在大接訪活動中受理的信訪事項因工作不力,造成赴省進京非正常上訪以及引發群體性事件等將依法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