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31 02:44:08

導語: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和市委十八條意見,大力弘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作風,深入推進我市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做好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工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情況,嚴格落實中央、省委關于辦公用房配備的有關規定,推行辦公用房統一權屬登記管理,逐步建立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和規范辦公用房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清理范圍

全市各鎮(街道、場、園、區)黨(工)委、各鎮人民政府、市屬街道辦事處(場、園、區),市人武部黨委,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各人民團體的辦公用房,以及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的辦公室用房。

二級單位辦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由所屬一級單位負責。

三、清理方式

1.超過《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的面積標準占有、使用辦公用房的,應予以騰退。

2.未經批準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應恢復原使用功能。

3.已經出租、出借的辦公用房到期應予收回,租賃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續租。未經批準租用辦公用房的,應予以清理并騰退,嚴禁以租用過渡性用房名義變相購建使用辦公用房。

4.除在立項批復中明確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辦公用房一并建設外,所屬其他企事業單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機關辦公用房,已占用的,應予以清理并騰退。

5.單位在機構變動中轉為企業的,所占用的辦公用房應予騰退,確實難以騰退的,經批準可租用原辦公用房或按規定程序轉為企業國有資本金。

6.各級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應當嚴格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規定配置辦公用房。辦公用房面積超標準配置的,應予以清理并騰退;領導干部在不同部門同時任職的,應在主要工作部門安排一處辦公用房,其他任職部門不再安排辦公用房;領導干部工作調動的,由調入部門安排辦公用房,原單位的辦公用房不再保留;領導干部在人大或政協任職,人大或政協已安排辦公用房的,原單位的辦公用房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協沒有安排辦公用房的,由原單位根據本人承擔工作的實際情況,安排適當的辦公用房;領導干部在協會等單位任職的,由協會等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公用房,原單位的辦公用房不再保留;領導干部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原單位的辦公用房應及時騰退。

7.在清理整改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市級辦公用房集中統一管理制度,實行統一調配、統一權屬登記。要嚴格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和各單位“三定方案”規定,從嚴核定辦公用房面積。新建、調整辦公用房的單位,要按照“建新交舊”、“調新交舊”原則,在搬入新建或新調整辦公用房的同時,及時將原辦公用房騰退移交機關事務管理部門,騰退辦公用房要求相對集中。因機構增設、職能調整確需增加辦公用房的,應在本單位現有辦公用房中解決;本單位現有辦公用房不能滿足需要的,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整合辦公用房資源調劑解決;無法調劑、確需租用辦公用房的,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各級黨政機關要制定本單位辦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嚴格辦公用房使用管理。

四、工作步驟

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工作自2014年5月開始,至8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登記自查階段(5月9日至5月31日)。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統一思想認識,安排專班專人對本地本單位辦公用房配置使用管理等情況開展自查,重點查看機關和領導干部有無超面積占有、使用辦公用房以及多處占有辦公用房情況,邊查邊改,在此基礎上分別填寫《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自查基本情況統計表》、《市黨政機關領導辦公用房清理自查基本情況登記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一式兩份,含電子版)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土地證、房產證、“三定方案”等文件資料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審查核實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各地各單位報送的資料進行復核,對不符合標準和本方案要求的事項,要深入現場進行核查,再會同各地各單位制定具體整改方案。

(三)督查整改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地各單位按照整改方案認真組織整改,同時,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工作專班對全市各單位辦公用房清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進度遲緩、敷衍應付以及弄虛作假的,要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四)建章立制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各單位認真總結分析清理工作中暴露出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建章立制工作,推進辦公用房的集中統一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成立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檢查督辦。

各地各單位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省委關于清理辦公用房的相關文件精神,把進一步做好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工作作為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把辦公用房清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抓實;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明確專人,抓好本單位及所轄二級單位辦公用房清理工作。

(二)精心組織,準確填報。各地各單位要大力協作,密切配合,認真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如實填報相關表格,不得虛報、瞞報、漏報。要掌握好政策,嚴格區分辦公用房和技術業務用房及其他用房,確保填報數據真實可靠。

(三)認真整改,規范管理。各地各單位要通過此次清理,切實摸清本地本單位辦公用房現狀,對存在的問題按要求整改到位,對相關違紀違規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同時要健全完善辦公用房管理制度,確保用房符合政策,管理規范有序。

(四)嚴明紀律,強化督辦。各地各單位要認真對待此次清理工作,要把清理工作和當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嚴明紀律、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禁走過場。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市紀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對頂風違紀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紀律要求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