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新一輪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06 0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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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十三五扶貧開發工作的總體部署,2016年3月底前,將在全省范圍內建立低收入農戶、經濟薄弱村扶貧開發電子信息檔案,以此為基礎,構建全省扶貧信息網絡系統,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奠定基礎。為全面做好我鎮新一輪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根據省、市、縣扶貧辦《新一輪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精準扶貧要求,探索精準扶貧工作機制,構建扶貧開發大數據平臺,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奠定基礎。
二、基本原則
全面調查,分級負責,民主公開,客觀公正。
三、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組織動員(2016年1月25日—2月5日)
1、組建機構。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對建檔立卡工作進行指導、督查推進。
2、組織培訓。根據《鎮新一輪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召開由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和全體村干部參加的全鎮新一輪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動員培訓會議,就國家扶貧政策、精準識別的意義及農戶調查登記表的填寫方式、注意事項等問題進行宣傳培訓,安排部署工作任務。
3、宣傳發動。通過村組會議、公開信等方式,結合村組干部進村入戶,廣泛宣傳扶貧開發相關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農戶申請(2016年2月6日—2月20日)。
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尊重群眾意愿,發動群眾自愿填寫《低收入戶申請書》。
各村組織人員入戶調查,采集各項基礎信息,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表不漏項、項不出錯”,調查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家庭基本情況、致貧原因、幫扶需求等。登記的標準時點為2015年12月31日,收入計算時期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三)評議公示(2016年2月21日—2016年3月5日)。
1、村民小組評議:村民委員會對提出申請的農戶進行初審后,將名單交由各村民小組進行民主評議。評議小組負責對各戶登記表填寫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評議。各小組將評議結果在本組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村委會。
2、村民代表評議:村居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對各組上報名單進行評議,評議采取票決的方式。評議結果在村組顯要位置張榜公示7天,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核實情況進行反饋。經公示無異議報鎮政府審核后確定為初選名單。
3、對村組評議未獲廣泛認可的農戶,村委會負責通知到該農戶,并做好解釋說明。
(四)鎮核查(2016年3月6日—2016年3月15日)。
鎮政府對上報的初選對象組織核查,主要核查宣傳發動是否到位,是否有申請書、是否自愿申請、申請書是否本戶填寫,民主評議是否進行票決,是否公示到位,申請農戶與初選名單是否認真審核、有無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審核結果是否公示,農戶異議是否處理到位;全面入戶查看初選農戶情況是否屬實,有無不符合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條件的對象。鎮核查結果公示到村組,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
村民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審核結果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鎮政府提出復核申請,鎮政府應當進行調查、核實,并在3個工作日內公示復核結果。
(五)縣復審(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23日)。
鎮公示無異議后將初選名單報縣復審。由領導小組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逐村復核,對審核結果進行確認,復核采取查閱資料、走訪農戶等方式進行。經確認后的低收入農戶名單由村民委員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六)調查建檔(2016年3月24日—2016年3月31日)。
對公示后確定的低收入農戶的信息,由鎮統計站組織人員將基礎數據錄入系統,同時報縣扶貧辦備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此次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敏感度高、政策性強,各村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的重要意義,迅速行動,嚴格按照程序和步驟開展工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走過場等行為,確保按時完成任務。
(二)強化督查指導。鎮對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的開展情況加強督查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對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及時總結,查找問題和不足,提出意見建議。工作完成后,進行全面總結評比。
(三)加強工作保障。鎮、村兩級要保障必要的工作條件,抽調專門人員,保障工作時間,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用于開展建檔立卡必需的宣傳培訓、材料印制、數據錄入等支出,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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