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06 0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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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2016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消除因秸稈焚燒造成的資源浪費和大氣污染,維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公共安全,改善城鄉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2016年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全縣范圍內全面實施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杜絕秸稈焚燒現象,確保“零火點”,全面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年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完善長效機制。今年,環保部將全年實行“火點”監控,垃圾焚燒等火點將不再核銷。對此,將禁止焚燒垃圾、枯枝等列入全縣禁燒工作范圍,各鎮、新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今年秸稈禁燒工作的艱巨性,強化責任意識。各鎮要建立和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聯動、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長效禁燒機制,各單位要成立以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秸稈禁燒領導小組,負責所轄地的秸稈禁燒工作。認真總結借鑒秸稈禁燒工作經驗,充分聽取和吸收基層干部群眾好的想法和建議,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召開秸稈禁燒工作會議,全面部署今年秸稈禁燒工作,確保今年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力度不減、成效更大。
新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成立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建立長效機制,負責開發區范圍內的秸稈、垃圾、廢棄物等禁燒工作。
(二)優化種植結構。各鎮要加快農業產業布局和區域種植結構調整,統籌規劃,分類指導,政策扶持,科學發展。通過政府引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多元投入,大力推進建設蔬菜基地、瓜果基地、苗木花卉生產基地、特色園區生產基地等重點農業項目,建立和完善特色農業產業園區,在保證農民增產增收的同時,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減少農作物秸稈的產生量。
(三)推進綜合利用。各鎮要按照“疏堵結合,以疏促禁”的原則,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研究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引導和扶持力量,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農民積極參與的秸稈綜合利用機制。深入推進秸稈還田、秸稈堆肥、秸稈飼料化等多種形式的利用,繼續將秸稈機械化全量還田作為當前秸稈綜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在農作物收割期間,充分利用現有農機裝備,積極組織做好農作物秸稈還田工作,培育秸稈還田專業服務組織,不斷擴大秸稈還田作業規模。要因地制宜,鼓勵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綜合利用,不斷拓展利用領域,提高利用效益,形成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三贏局面。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種糧大戶要全面實行秸稈還田或綜合利用,嚴禁焚燒秸稈。
(四)建設秸稈收儲體系。各鎮要以村為單位,建立秸稈集中收儲場,專門用于農作物秸稈的堆放和周轉。大力培育秸稈經紀人隊伍,鼓勵有條件的秸稈發電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組建專業化的秸稈收儲運公司,建設以企業為龍頭,農戶參與、政府補貼、市場化推進的收儲體系,逐步實現秸稈收儲運專業化和市場化。
(五)強化巡查監管。各鎮要按照“空間覆蓋無空白、職責落實無盲區、監督管理無縫隙”的要求,建立“縣督導、鎮負責、村為主、組管戶、戶聯防”的禁燒工作機制,強化鎮、村、組三級管理網格主體責任,明確各網格責任人和監管人。農作物收割期間,各鎮要組織力量,實行全天候、全方位巡查監管和駐守值班,通過組建應急小分隊、設置監控點、組織流動哨、黨員包戶等方式,及時發現并制止秸稈焚燒行為,確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
(六)實施部門聯動。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秸稈禁燒分工協作機制,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秸稈禁燒工作。農作物收割期間,各有關部門要分片包干,督查指導各鎮秸稈禁燒工作,幫助解決當地存在的困難,對苗頭性、傾向性焚燒行為及時勸阻,一旦發現秸稈焚燒現象,立即聯系鎮政府處理處置,對問題嚴重的地區要及時提請縣政府予以通報。
(七)開展聯防聯控。各鎮要建立秸稈禁燒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實現禁燒工作信息共享,及時通報區域秸稈焚燒情況,提高突發火情應急響應能力,相鄰地區要適時組織開展跨區域秸稈禁燒聯合巡查執法行動,擴大宣傳,形成聲勢。同時,探索實現區域資源共享,建立區域性秸稈收儲網絡,優化農機資源配置,推動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規模化、產業化發展。
(八)落實政府幫扶。各鎮政府要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轉化工作思路,強化服務意識,將秸稈禁燒工作作為了解基層、了解農村的契機,與“雙聯系”工作、扶貧幫困、農村環境治理、生態縣創建等工作有機結合,想法設法為群眾排憂解難。針對農忙時期,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及時調度農作物收割播種情況,調整工作重點,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組織旋耕播種,化解秸稈禁燒與農民搶收搶種的矛盾。加強對秸稈堆放的管理,防止集中焚燒、水體污染及火災隱患。充分估計天氣、農作物倒伏等原因等帶來的影響,研究做好應對措施,幫助農民做好農作物收割播種、秸稈粉碎還田、離田清運等工作。
(九)注重宣傳引導。堅持把宣傳引導作為推進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樓宇廣告、短信等各類媒介進行宣傳,同時采取印發《關于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通告》和《關于禁止秸稈露天焚燒致廣大農民朋友的一封信》等政策明白紙、啟動巡回宣傳車、懸掛標語條幅、編發簡報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深入報道先進典型,公開曝光反面現象,引導全社會共同做好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同時,面向社會,多形式、多渠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爭取社會各界的監督支持。強化培訓指導,加快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推廣普及,組織農技骨干深入田間地頭,狠抓秸稈綜合利用,通過大戶示范、重點推廣、開現場會、辦田間課堂等措施,推動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提升秸稈綜合利用率。選擇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建設一批示范工程,扶植一批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
三、落實獎補政策
(一)明確獎補對象和標準。根據省、市秸稈禁燒獎補政策,實施以獎代補,對種植水稻、小麥、油菜、玉米,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每畝獎補20元。獎補資金由縣級以上財政承擔。
(二)規范獎補資金使用。獎補資金專項用于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支出,重點用于農作物秸稈發電財政獎補、秸稈還田財政獎補、秸稈還田機具補貼、秸稈飼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秸稈沼氣利用、秸稈成型燃料利用、秸稈歸集收儲體系建設等方面。具體獎補辦法由縣財政局會同縣農委、縣環保局另行制定。
(三)加強資金監管。縣財政要加強對獎補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嚴肅查處,確保獎補資金發揮最大效益。縣財政部門會同環保、農業等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年度績效自評,并將結果于2017年2月底前分別報送市財政、環保、農業部門備案。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負責日常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做好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鎮、開發區對轄區內秸稈禁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具體責任人。要制定具體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認真開展秸稈禁燒管理工作,切實落實宣傳教育、資金獎補、困難幫扶、監督管理、應急處置、責任追究等方面職責,確保各項秸稈禁燒措施落到實處。
(三)安排專項資金。縣政府安排秸稈禁燒專項資金150萬元,用作秸稈禁燒考核、表彰、獎勵、辦公等經費。
(四)實行保證金制度。各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禁燒保證金各繳納5000元,鎮其他班子成員每人繳納禁燒保證金1000元;開發區管委會、縣發改委、縣環保局、縣農委班子成員,按每人1000元標準繳納個人保證金。上述保證金由各單位統一收取并上繳縣財政指定帳戶,年底考核后個人保證金余額部分由縣財政等額配比獎勵。各鎮可制定保證金制度,金額不得高于上述標準。
(五)明確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做好秸稈禁燒日常督查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秸稈禁燒日常工作,抓好組織督查和調度,做好衛星火點認定取證、案件移交、通報、信息等工作。
縣農委:負責牽頭做好秸稈在農業領域的綜合利用,指導秸稈還田、秸稈離田、秸稈收儲、秸稈堆肥、秸稈飼料化開發、秸稈基料化、秸稈氣化等工作的實施,加強農業領域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研發和推廣。
縣發改委:負責牽頭做好秸稈在工業領域的綜合利用工作,積極爭取國家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和資金,負責指導秸稈發電、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秸稈工業原料開發等工作的實施,拓展工業領域秸稈綜合利用渠道,提高綜合利用效益。
縣財政局:牽頭做好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獎補政策的制定,負責籌措并及時撥付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相關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
縣公安局:負責打擊蓄意焚燒秸稈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對霧霾氣候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及時消除秸稈焚燒造成的火災隱患,及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縣城市管理局:負責露天焚燒生活垃圾的查處。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兩側秸稈禁燒巡查和宣傳工作,及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縣安監局:負責督促秸稈焚燒重大安全隱患整治和安全事故取證、處置、報告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對教師、學生保護環境和禁燒秸稈工作的宣傳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引導教師、學生及家長禁燒秸稈。
縣氣象局:負責霧霾等不利天氣情況下的預報預警工作,及時氣象信息。
縣廣播電視臺:負責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方面的輿論宣傳引導,協調新聞媒體做好相關宣傳報道并刊播公益廣告,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嚴格督查考核及報告制度。縣環保局牽頭,相關單位參與,成立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督查小組,分片包干、現場督查指導(見附件2)。對各鎮、開發區貫徹落實縣政府各項禁燒措施情況及履職盡職情況進行督查,對督查發現的火點、焚燒痕跡等及時通報各鎮、開發區管委會,同時報縣禁燒辦。縣督查室對秸稈禁燒工作進行督查。
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納入縣政府年度目標考核范圍。對秸稈禁燒工作不力的,給予通報批評,約談鎮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扣減獎補資金,年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考核“一票否決”。對環保部網站公布和省、市秸稈禁燒現場督查通報1個火點的鎮,所在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管委會分管負責同志在縣電視臺說明原因,2個以上火點的,鎮黨委、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在縣電視臺說明原因。
凡被市級以上部門每通報1個火點,扣除實際到鎮級財政補助資金5%。對因工作不力、監管不力、處置不當、失職瀆職,造成大面積焚燒秸稈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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