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環保問題自查方案
時間:2022-04-28 09: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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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縣環保督察整改問題2020年質量提升方案》要求,為確保中央及省市縣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徹底,切實做到問題及時銷號不反彈,特制定如下自查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和生態文明思想,學習領會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縣領導講話要求,做到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各項措施抓實抓細,按照“開局就是決戰,起步就是沖刺”的思路,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全力推進全鎮生態環保督察問題銷號清零。
二自點
重點是中央省市縣環保督察反饋及“回頭看”問題,并按照環保督察問題清單開展認真自查,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全面深入開展舉一反三和建立長效機制,保障各項整改任務高質量按時完成。
三責任落實
(一)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
1一些領導干部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礎性地位認識不夠,在處理發展和保護的關系上,仍然存在重經濟輕環保,重眼前輕長遠的問題;有相當一批干部認為生態環境本底較好優勢明顯,對面臨的生態環境問題缺乏清醒認識,對群眾反映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重視不夠,講成績多談問題少,生態環境保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不強。(完成整改,已銷號)
自查目標:是否加大教育引導力度,領導干部的生態環境保護憂患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是否進一步增強,嚴格落實各項措施,防止問題反彈。
責任單位:鎮黨政辦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4日
2有的部門和地方在環境保護上喊的多做的少,發文件多具體落實少,有的甚至說一套做一套,不敢動真碰硬,不抓落實。(完成整改,已銷號)
自查目標:是否落實好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常態化長效化監管制度,主要領導是否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責任。
責任單位:鎮黨政辦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5日
3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實現生活垃圾“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農村垃圾亂堆亂放問題突出,嚴重污染周邊環境,群眾反映強烈。(完成整改,已銷號)
自查目標:是否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臺帳,專業保潔隊伍是否建立并發揮作用,生活垃圾是否得到有效處理。
責任單位:鄉建辦國土所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5日
4省作為農業大省,秸稈禁燒工作還不夠到位。2017年春季焚燒秸稈問題明顯反彈,嚴重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完成整改,已銷號)
自查目標:看秸稈禁燒責任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從根本上解決秸稈焚燒問題。
責任單位:林業工作站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5日
5近年來,對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視程度推進力度明顯不夠,水環境保護問題日益突出,松花江流域質沒有改善,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滯后。(整改推進中)
自查目標:是否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河道“四清理”落實是否到位,是否有河道洗砂采砂等違法行為。畜禽禁養區內規模化養殖場是否關閉或拆除。
責任單位:水管站環保所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5日
(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
省有關部門在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管理煤炭質量管控等方面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履職不嚴不實問題。但督察發現,一些地方和部門雖然在這些方面開展了工作,但責任壓得不實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進比較被動。(完成整改,正在銷號)
自查目標:是否嚴格落實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是否將責任分解到崗到人,主要負責人是否親力親為一抓到底。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實專人限時完成。
責任單位:黨政府辦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5日
(三)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
1部分黨員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意識不強,還沒有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重發展輕環保的現象一定程度存在。一些地方黨員領導干部盲目樂觀,對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認識不清,在生態環境治理上,存在畏難情緒,在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等方面措施不多。個別部門在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方面缺乏系統思維,特別是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垃圾處理方面缺乏統籌規劃。(完成整改自查目標:領導干部是否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金山銀山”的理念,切實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經濟發展全局,是否落實責任并下大力氣解決人民群眾反應的突出環境問題。
責任單位:鎮黨政辦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5日
2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壓力傳導層層衰減,部分縣(市區)和鄉鎮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個別地方領導干部對分管領域的環保職責抓的不深不透。(完成整改,已銷號)
自查目標:是否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體責任是否明確,是否存在“寬松軟庸懶散”等現象。
責任單位:鎮環保所鎮黨政辦鎮紀委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4日
3各部門職能交叉分散,還存在敷衍推諉現象,《市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規定(試行)》中規定的職責內容不夠細。個別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視不夠,工作被動推動多,主動作為少。有的部門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講成績多,談問題少,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完成整改,已銷號)
自查目標: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落實是否到位,教育培訓是否經常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是否壓實。
責任單位:鎮環保所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5日
4地方林業部門毀林種參整改工作進展緩慢。(完成整改,等待銷號)
自查目標:是否對2015年后新發生的毀林種參問題進行全面排查,行為人是否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限期植被,是否組織毀林種參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行動并逐個地塊進行核查。
責任單位:林業工作站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提4月15日
5市沒有對其他中央反饋的問題進行舉一反三,對生態環境監管“寬松軟”等諸多問題沒有深入開展自查自糾,“舉一反三”臺賬不完善。(完成整改,已銷號)
自查目標:是否對中央環境督查反饋問題進行舉一反三,是否對生態環境監管“寬松軟”等問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臺賬是否完善材料是否齊全。
責任單位:鎮黨委和政府鎮環保所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5日
6市整改方案中長效機制內容不全面,生態環境問題的發現機制處置機制報告機制督辦機制查處機制重大問題的累進解決機制等不健全不系統。(完成整改,已銷號)
自查目標:是否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問題的發現解決等長效機制,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是否落到實處。
責任單位:鎮環保所鎮紀委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5日
7沿河兩岸垃圾和污水直排,部分黑臭水體問題依然存在,其中月牙河違法排污口未取締工業污水混排,沿線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完成整改,已銷號)
自查目標:對全鎮河流進行巡查排查,看河道垃圾清理情況及常態化保潔機制是否落實到位,村莊垃圾是否等到有效處理。
責任單位:鎮環保所水利工作站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5日
8市江源區渾江區等地,粉煤灰煤矸石尾礦等主要工業固體廢物每年產生量約170萬噸,由于利用率低,歷史存儲量達到上億噸,侵占了大量土地,對生態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完成整改,已銷號)
自查目標:對礦山尾礦進行全面排查,看是否有廢棄物違法占地問題。
責任單位:鎮政府鎮環保所
責任人:
自查時間: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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