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商貿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19 0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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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商貿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企業復工和節后錯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復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和《關于印發市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專班組成及工作職責的通知》,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決貫徹落實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把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和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落實疫情防控企業主體責任,周密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及復工員工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疫情防控期間,各級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市商務局與屬地密切協調,對重點企業要選派駐企聯絡員,實行區域網格化管理,積極組織具備復工條件的限上企業有序復工,并做好限下企業復工指導工作;指導并監督復工企業落實防疫主體責任,全面落實疫情期間各項防疫措施,加大抽查檢查力度;監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企業安全復工、安全生產。

三、責任分工

(一)市商務局:為強化疫情防控工作,統籌指導全市商貿企業復工,市商務局成立市限上企業疫情防控工作專班;為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市商務局成立限上企業復工復產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商貿科、安全科為成員,重點負責在庫限上企業復工相關材料的指導、收集、信息匯總、現場核查、疫情防控檢查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商貿科。

(二)各鄉鎮街區:負責屬地商貿企業復工現場核查、復工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各村委會落實疫情防控、生活物質保障供應等責任,各村委會要加大食雜店等經營場所檢查力度,督促村民不聚集并做好個人防護。

四、企業復工復產相關要求

(一)復工報備。按照要求,疫情期間企業復工要實行備案管理,企業準備好相關報備材料后于復工前2日上報市商務局,市商務局聯合市衛健局及屬地鄉鎮實地核查后方可復工。

(二)責任公示。各復工企業要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統籌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并分工負責的組織機構《企業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架構》(附件3),明確企業各層級需要落實的各項具體工作及責任人,并在企業醒目位置張貼,落實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健康報告排查。填報《個人健康信息報告表》(附件4),一人一填。排查并填報《復工人員疫情排查統計表》(附件5),對沒有離開本省且沒有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接觸史的人員,經體溫檢測合格的正常復工;對沒有離開本省但有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接觸史的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外省抵蛟人員有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史的,交由市疾控中心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沒有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接觸史的人員,實行居家單獨隔離14天,由企業負責組織實施;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沒有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接觸史的人員,經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確認的重大項目參與人員和其他重點人群,由企業組織篩查,篩查結果沒有問題的正常上崗;從湖北抵蛟人員,雖沒有發熱癥狀,仍需交由市疾控中心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從湖北抵蛟人員,有發熱癥狀的,直接交由市定點醫院收治。

(四)消殺登記。按衛健行業標準和要求,組織對企業員工工作時間內的工作、休息、生活場所、運輸車輛進行定時消殺,填寫《企業疫情防控場所消殺情況登記表》(附件6),做好留存備查。公用電梯、衛生間、門把手、樓梯扶手、按鈕、開關等人員使用接觸頻率高的部位要隨時消殺。

(五)設卡測溫。每日對進入企業的員工及外來人員測量體溫,填寫《企業員工體溫測量情況登記表》(附件7),做好留存備查。外省返蛟職工在隔離期結束前一律不準上崗,體溫超過37.3℃的職工一律不準上崗,外來人員體溫超過37.3℃一律不準進入,不配合測溫者一律不準進入。

(六)衛生防護。企業做好復工前防護物資準備。原則上暫停食堂集體用餐,倡導推行盒飯制、避免員工集中用餐。增加室內空間通風次數,原則上不使用中央空調。設置廢棄口罩垃圾箱,加強衛生清潔和垃圾清運頻次。衛生間要配備足量洗手清潔用品,保證沖洗用水充足,要求職工勤洗手。企業要確保職工及進入企業人員配戴口罩。要盡最大努力減少面對面的會議和討論,員工參加培訓要盡力保持互相間距在1.5米以上。

(七)貨物進出。貨物進出前車輛必須消殺,司乘人員必須檢測體溫,體溫超過37.3℃按相關要求處理。外省來蛟進廠的車輛,司乘人員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原則上不允許離開車輛,安排盡快裝卸貨物后出廠離蛟。

(八)宣傳教育。企業要利用電子顯示屏、微信群、橫幅標語等多種方式宣傳肺炎防控知識,結合崗前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對返崗職工進行疫情防控知識、相關經營服務防控指南等教育培訓,并做好記錄。教育引導職工做好個人防護,不信謠、不傳謠,積極落實政府和企業各項防控措施。

(九)應急處置。企業要按照復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要求設置臨時隔離室,對體溫超過37.3℃的職工及外來人員,及時安排臨時隔離,聯系市衛健防疫部門并協助做好流調工作。對居家隔離期間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職工,要立即報請衛健防疫部門安排就診排查。對被確診為病毒感染肺炎的職工,其密切接觸者必須接受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十)安全生產。企業復工前要全面排查、整改各類安全生產隱患,保障安全生產條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標準和管理制度,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復工企業要合理調配員工,防止因員工不足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五、加強復工企業幫扶

(一)各復工企業對采購疫情防控物資確有困難的,市商務局可幫助協調解決。

(二)市商務局將全力支持復工企業發展,積極為企業爭取省、市資金扶持。

(三)對復工企業在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金融服務、貨物運輸、用工等方面需求,市商務局將協調相關部門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