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方案

時間:2022-11-26 09: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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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加快推進“法治”建設為契機,堅持把服務民生、保障權益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依托現有法律服務資源,不斷拓展服務平臺,延伸服務觸角,切實建立起符合實際、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全力促進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為人民群眾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司法行政部門應有的作用。

二、主要任務

建立覆蓋城鄉一體的便民利民法律服務體系。根據全縣現有法律服務資源,在堅持引導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鑒定中心等優秀法律服務機構基礎上,重點解決農村基層法律服務資源嚴重不足問題。具體措施包括要求法律服務機構入駐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在鄉鎮司法所設立公共法律服務站,在村(社區)依托319個“百姓說事點”、28個法律服務窗口設法律服務聯系點,設置法律服務聯絡員,開展法律服務。同時,各律師事務所要加強與鄉鎮、社區(村)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的對接工作,定期在服務窗口坐班服務,要求每名律師每年參與公共法律服務時間不少于7天;公證處和司法鑒定中心每年到基層開展公共法律服務不少于4次。整合人民調解、法治宣傳、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職能,集成法律援助、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基層法律服務等要素,把公共法律服務延伸到鄉鎮、村(社區)。建立城鄉一體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積極推動人民調解有序融入各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將專業法律服務與民間糾紛調處有機融合,實現前臺窗口服務,后臺綜合調處,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成效。形成以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人民調解專家庫為龍頭,鄉鎮、社區(村)、各企事業單位調委會為輔助,廣大人民調解員為觸角的多層次、寬領域、全覆蓋、規范化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絡體系。加強“百姓說事點”工作,依托各“百姓說事點”延伸人民調解觸角,真正發揮社情民意“零盲點”、矛盾糾紛“零激化”、民生服務“零距離”、關愛幫扶“零缺失”的五個功能作用。加強調解組織建設,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發展,重點建立一支專職調解員隊伍,培育一批明星調解工作室,成立巡回調解團隊,定期組織開展巡調指導工作,直接主持或參與重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提高人民調解社會影響力,努力形成獨具地方特色的人民調解工作格局。建立城鄉一體的法制宣傳服務體系。將法治宣傳教育職能融入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發揮縣、鄉(鎮)、村(社區)各類平臺綜合法律資源,深入開展“三級聯治聯創”模式,大力開展以依法治縣創建為龍頭,以依法治鄉(鎮)創建為支撐,以依法治村(社區)、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法治建設示范校、誠信守法企業等行業創建為基礎的“三級聯治聯創”創建模式。建立由縣普法辦牽頭,各鄉鎮、單位(部門)普法辦為抓手,村(社區)百姓說事點為依托的法治宣傳教育隊伍網。加強基層法治陣地建設,建立健全各類媒體參與公益普法工作機制,開通“司法”微信公眾平臺、建立“普法超市”,積極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藝表演和法治宣傳活動,不斷提升法治宣傳的吸引力和法治文化的感染力。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法律意識,引導城鄉居民樹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完善工作職責和工作制度。組織全縣45個執法單位,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工作原則,開展以案釋法活動,依托《以案釋法》欄目,定期講授法律知識,不斷提高全民法治意識和運用法治思維的能力。組織縣普法講師團深入機關單位、企業、學校、軍營等部門開展法律知識講座。組織全縣普法志愿者、普法小分隊、法律明白人走上街道、走進村(社區)開展特色普法宣傳;堅持推進分類普法。全面推進“法律六進”活動,督導各鄉鎮、各部門建立健全學法用法制度。積極開展特色普法。指導各有關部門要以“菜單式”、“案例式”普法等形式,針對百姓關注度比較高的社會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和需求,編制“普法菜單”、印制特色普法材料,積極開展法律咨詢、法律講座、普法宣傳活動。建立城鄉一體的法律援助體系。法律援助全面進駐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全縣“城鎮半小時、農村1小時、偏僻地區2小時的法律援助應援盡援應急服務圈”。明確各級平臺履行法律援助職責任務,鄉鎮公共法律服務站有權直接受理、接受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和監督部分免予經濟審查法律援助案件,并根據工作實際和職權下放情況,逐步擴大法律援助受理指派范圍;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根據職責規定實現“應援盡援”,并指導基層工作。縣法律援助中心實行對全縣法律援助申請范圍和標準的動態調整,不斷擴大法律援助惠及面。深化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積極實行上門辦理、預約辦理工作方式,加強特殊群體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利用“12348”熱線為困難群眾解答咨詢,推行延時服務、錯時服務、預約服務,擴大法律援助社會效益。建立城鄉一體的法律顧問體系。進一步推進政府、企事業單位、各行業和鄉村法律顧問工作,努力實現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目標。推動法律服務資源下沉,建立法律服務工作者蹲點長效機制,通過政府購買與法律服務機構公益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向鄉(鎮)、村(社區)選派律師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村民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詢和顧問服務,切實解決基層法律服務資源不足的問題。鼓勵律師開展法律援助,要求每名社會律師平均每年辦理兩件法律援助案件,將律師辦理援助案件完成情況納入每年注冊前考核工作。實施律師駐公共法律服務站措施,律師分片包干制度,推行“一社區一村一律師”全覆蓋,將律師姓名、執業證號、服務范圍、聯系方式等信息在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及站進行公示,為群眾提供零距離法律服務。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引導律師積極服務地方企業,優化服務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幫助中小企業增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大力拓展民生領域法律服務,認真辦理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法律事務,推動解決好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加強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構建律師依法執業保障機制。健全完善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管理制度,加強行業規范,加強執業監督檢查,促進律師依法誠信執業,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城鄉一體的公證法律服務體系。依托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站、法律服務聯系點搭建基層公證法律服務聯系橋梁,建立便民惠民長效機制,深入基層開展公證法律服務。引領公證服務向基層延伸,實現公證服務對城鄉居民的全覆蓋。創建“群眾滿意的服務窗口”。以服務群眾、方便群眾、滿足群眾為目標,完善便民措施,暢通服務通道,縮短辦證期限,提高辦證效率。讓基層群眾隨時、隨地、足不出戶、足不出村就能進行公證法律咨詢。開展巡回辦證、蹲點辦證,組織公證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鄉鎮、村(社區)開展公證咨詢和業務辦理,為廣大基層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細的公證法律服務。健全完善公證法律援助機制,為弱勢群體服務好,做到能援盡援,真正使弱勢群體都能及時得到公證法律幫助和法律救助。推動公證服務積極介入教育、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服務、醫療衛生、住房、文化體育、殘疾人特殊服務等各個領域,為推進民生工程建設,維護和實現各項民生權益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服務。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服務體系。建立覆蓋全面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務網絡體系和工作機制,實現特殊人群管理服務現代化、規范化。健全完善監管教育改造聯動體系和應急處置聯動工作機制,整合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部門,構建監管安全“大防范體系”保障刑罰執行;加強社區矯正中心建設,在調查評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獎懲、解除矯正等環節上依法實施,努力實現“無縫銜接”和“無縫監管”;建立健全鄉鎮社區矯正組織機構,推動“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司法行政機關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司法所具體執行、村(居)基層組織和社會志愿者參與的社區矯正工作格局,擴大社區矯正工作覆蓋面。建立科學的信息化管控平臺,實現特殊人群信息網上錄入、流程網上管理、防止脫管漏管和重新違法犯罪。發揮特殊人群管理牽頭單位職責,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調互動,齊心協力做好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工作,促進社會治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建立城鄉一體的安置幫教工作體系。建立城鄉一體的安置幫教工作體系。通過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平臺對籍服刑人員做好核查、回執工作,實現銜接向前延伸;刑滿釋放人員回歸社會后,作為“屬地管理”的鄉鎮、街道嚴格履行報到、登記、建檔立卡等一般性安幫程序,對符合“必接必送”條件的服刑人員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必接必送”制度,有針對性地落實安幫措施,實現銜接無縫化。開展就業服務體系建設,通過加強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安置幫教工作的協調、指導、督查和管理工作,主動協調、聯合有關部門建立刑滿釋放人員就業幫扶機制,切實為回歸人員提供職業培訓、就業指導、職業介紹、專場招聘等就業服務。安置幫教組織不僅要繼續堅持一幫一、多幫一等幫教形式,而且要探索開展諸如心理幫教(心語室)、環境幫教、興趣幫教等活動,充分利用好我局現有的心理咨詢網絡,促進刑滿釋放人員順利回歸社會。建立城鄉一體的社區戒毒工作體系。抓好社區戒毒人員的無縫對接。各社區戒毒工作站與轄區派出所、村委(社區)建立了對社區戒毒人員無縫對接機制。將公安機關處理的戒毒人員第一時間進行接管,并將其檔案錄入社區戒毒管理平臺,納入社區戒毒網絡平臺管理體系。在對社區戒毒人員管理期間充分發揮社區戒毒幫扶小組的作用,創新實施“7+1”幫扶模式,由社區戒毒工作站成員、社區(村)書記、社區民警、吸毒人員家屬、社區醫院醫生、成員單位聯合對1名社區戒毒人員,對其進行法律法規宣教、思想評估、家訪談話、尿液檢查等幫扶工作。社區戒毒工作站每月對戒毒人員進行一次電話訪談,每兩個月要求一次報到面談,每季度進行一次深入家訪,每半年開展一次集體輔導,每年開展一次綜合評估。實現社區戒毒人員的有效監管,確保社區戒毒工作的有序推進。有效實現人性化社區戒毒工作理念,以開展社區戒毒心理咨詢工作為契機,精心打造高標準心理咨詢、心理診斷、心理干預、心理治療的權威平臺。

三、工作要求

明確任務分工。縣司法局成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小組,建立考評機制,制定考評指標和考評辦法。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督查指導,掌握工作動態,組織和引導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積極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以群眾滿意度來檢驗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成效。抓好協調配合。司法局機關各業務科室要發揮主觀能動性,做到各項具體工作統籌安排,協調推進;各鄉鎮司法所要把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安排部署。加強推廣工作。對各司法所的工作成效進行總結,宣傳好的經驗做法,由點及面,不斷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引向深入。注重宣傳引導。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宣傳。廣泛宣傳構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重要意義,及時報道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大力宣揚公共法律服務先進典型。結合各種主題活動和創建活動,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為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