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大排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02 09: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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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習上級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解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突出問題,超前防范非煤礦山季節性安全風險,根據《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大排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正在推進落實的《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21年重點任務推進工作方案》及有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深入調查研究、制定總體方案、審核專項方案、圖表任務清單、加強督導檢查、督辦提示通報問責“六步工作法”,深入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會診試”安全隱患大排查,集中整頓清退承包能力不足的外包工程隊伍,切實解決基建礦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混亂、采掘施工隊伍資質掛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混亂、尾礦庫排洪系統質量存在缺陷等突出問題,堅決防范和遏制非煤礦山事故。
二、重點排查內容
(一)外包工程施工隊伍:重點排查項目部負責人和專業技術人員學歷或相關技術職稱是否達到要求;項目部采礦、地質、機電等技術人員配備是否滿足所承攬工程需要;項目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與項目部或其上級法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作業現場管理是否到位。
(二)露天礦山:重點排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是否完善落實;采場、排土場邊坡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運礦道路是否設置限速等安全警示標志;排土場排土平臺是否設置反坡、車檔;民用爆炸物品運送、存儲、發放、使用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等問題。
(三)尾礦庫:重點排查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蓋)板等排洪構筑物是否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進行質量檢測,并形成影像資料和質量檢測報告;汛期前是否進行調洪庫容驗算;尾礦庫在線監控監測系統是否按要求推進安設并接入省級尾礦庫遠程監控平臺等問題。
(四)地下礦山:重點排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是否完善落實;動火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動火作業審批制度是否嚴格執行(重點是建設期礦山);頂板分級管理制度是否按規程要求落實;設備設施是否定期維護保養和檢測檢驗;采空區是否按設計要求及時處理等問題。
三、組織形式
從2021年3月底至12月底,時間9個月,共分三個階段。
(一)自查整改階段(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0日)。各非煤礦山企業要結合重點排查內容,嚴格落實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制定安全生產大排查專項工作方案,明確隱患自查內容。特別是地下礦山對本單位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包括基建施工隊伍和采掘施工隊伍)的相關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逐一重新審核,按照《建設項目備案材料》報告報市應急部門備查,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必須全部清退;尾礦庫企業要立即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對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蓋)板等排洪構筑物進行一次全面質量檢測,并形成影像資料和質量檢測報告。排洪系統質量經檢測不滿足設計要求的尾礦庫,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委托設計單位制定整改方案,組織實施整改。
(二)集中排查階段(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市應急局將結合季節和特殊時段非煤礦山安全風險特點,采取專家會診檢查模式,對轄區生產運行的非煤礦山企業逐戶進行執法檢查。4—5月要突出抓好露天礦山、外包工程項目等復產復工、地下礦山防“桃花水”等方面安全大排查;6—9月要突出抓好尾礦庫度汛安全大排查。9—12月要重點防范地下礦山火災、墜罐跑車等事故措施落實情況大排查。
在市急管理局全面檢查的基礎上,市應急管理局對單班入井超過30人或者井深超過800米的地下礦山,開展“專家會診”,形成會診報告后抄送市應急管理局。
(三)督導檢查階段(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市應急管理局成立以鞠劍鋒副局長為組長的督查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監管一處,對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大排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對生產運行的非煤礦山企業抽查率不低于轄區總數的2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精心謀劃組織。結合《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加強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圍繞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主線,各非煤礦山深入開展全系統各環節安全大排查,組織專家力量逐礦逐庫進行執法檢查,確保做到非煤礦山自查自改100%、上級企業檢查下級礦山和尾礦庫100%、應急管理部門督查檢查礦山企業100%。
(二)規范精準執法,嚴厲“打非治違”。市應急局將強化精準執法,提升執法質量和效能,以高質量執法推動大排查工作落實,切實解決“屢罰不改、屢禁不止”問題。要堅持逢查必考,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作業人員不具備履行崗位職責能力的不準上崗。要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對在2021年5月30日前沒有完成外包工程施工隊伍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重新審核的地下礦山、沒有完成排洪系統質量檢測的尾礦庫,一律責令停產整頓。
(三)狠抓問題整改,健全長效機制。各非煤礦山企業要將本次排查發現的突出問題、深層次問題和擬采取的整改措施等納入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并動態更新。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市應急管理局將逐項建立檔案并掛牌督辦,確保排查、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要在深入系統分析問題隱患存在的深層次原因,在提高安全準入門檻、淘汰落后工藝及設備、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基建礦山和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安全監管、尾礦庫排洪系統施工質量監督等方面形成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對于在大排查過程中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敷衍塞責、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礦山企業,將進行督辦提示、通報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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