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林地造林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02 09:39:09

導語:林業局林地造林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林業局林地造林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綠化江城全民行動”鄉村綠化包保活動實施方案》通知和《市2021年“綠化金城、全民行動”鄉村綠化包保活動實施方案》通知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生態文明建設理論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重點,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清收林地為基礎,以停耕還林為根本,大力推進國土綠化,著力提高森林質量,加快推進林業現代化建設,扎實工作,推動我市林地造林工作穩步前進,切實提升還林成效,鞏固還林成果,穩步提高森林覆蓋率。

二、工作原則

在林地造林工作中主要堅持以下七條原則:

一是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分類指導、各負其責的原則;

二是堅持公開公正、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是堅持依法清收和尊重歷史相結合的原則;

五是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的原則;

六是堅持農戶造林和合作造林相結合的原則;

七是堅持造林與管護并重的原則。

三、目標任務

全局林地造林面積9671.5公頃。其中:清收還林新建任務103公頃;清收還林欠賬整改任務385.01公頃;清收還林補植補造任務9183.49公頃。

苗木籌措

清收還林新植林地苗木由林場負責提供。補植補造苗木由農戶自籌解決,費用自理,林場負責監督苗木質量。

五、方法步驟

林地造林從2021年2月開始到2021年12月結束,分五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各林場要在制定林地造林工作方案的基礎上,明確目標任務,協同屬地鄉鎮(街道)召開林地造林動員會議及村社社員大會,層層分解林地造林工作任務,加大對林地造林政策宣傳力度,合理引導農民全面了解和掌握林地造林工作政策法規。此項工作要在3月20日前結束。

(二)調查摸底。各林場要依據森林資源檔案、國土三調最新調查結果和土地確權最新調查結果對本區域內非法侵占林地情況進行拉網式清查,全面摸清底數;根據2020年清收還林自查結果,對清收還林補植補造地塊建立工作臺賬,為春季造林和補植補造提供科學依據。林地造林調查摸底工作要在2021年3月30日前結束。

(三)準備階段。各林場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和屬地鄉鎮(街道)協商后,及時確定還林地塊。還林地塊一經確定,要及時進行公示,下達事先還林告知書、補植補造告知書,組織簽訂造林合同等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

(四)組織實施。各林場要在屬地鄉鎮(街道)統一領導下,精心組織,密切配合,要做好苗木質量監督、技術指導、跟蹤檢查等工作,嚴把造林質量關,確保苗木成活達標。在4月30日前結束。

(五)驗收階段。5月中旬,各林場要組織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對林地造林地塊進行自檢,自檢驗收要認真負責,自檢結果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不得虛報、瞞報、漏報、錯報自檢結果。于5月30日前上報自檢結果,林業局將組織人員對各林場林地造林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重點核實林地造林任務面積保存情況,造林成活(保存)率等情況等。

六、具體要求

(一)明確目標、穩步推動。各鄉鎮(街道)是林地造林工作的責任主體,但也是林業部門的主責和主業。各林場要積極落實鄉鎮(街道)黨委政府關于林地造林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并按照各自職責抓好工作落實。各林場要成立林地造林工作領導小組,主動向屬地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匯報林地造林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工作思路等,爭取得到他們的支持,各林場要在屬地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扎實開展林地造林工作,要做好參謀和助手,服從指揮,顧全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將林地造林各項工作任務及時分解到村、社、到戶、到山頭地塊,層層壓實工作責任,明確目標任務,使林地造林工作穩步推進。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把政策宣傳貫穿于林地造林工作的始終。利用村社大喇叭等新聞媒介,廣泛宣傳實施林地造林的重大意義和政策法規,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

(三)強化措施,提高成效。補植補造是今年全局林地造林工作的重中之重,為保障補植補造工作抓好落實,各單位要集思廣益、創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在補植補造上多想辦法、多下功夫,努力破解新形勢下補植補造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各林場要切實改變工作作風,要充分利用鄉鎮(街道)是林地造林的主體責任這個杠桿,充分調動村社干部的積極性,以點帶面,示范引領,按照“誰造誰有”和“誰還林、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還林農戶是補植補造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履行補植補造義務。對收回的林地還林后違反規定間作或者連續三年達不到保存率標準的,放棄林地經營權、拒不繳納林地承包費或不履行補植補造義務的,均由林地所有權單位收回林地重新發包造林;對于收回的林地,如農戶再有承包意愿的,沒有繳納林地承包費的,要繳納林地承包費、苗木費和人工費后,經林地所有權單位同意后,履行相關程序,由承包者負責經營管理;對于繳納林地承包費的,要補交苗木費和人工費后,經林地所有權單位同意后,履行相關程序,由承包者負責經營管理;對于收回的林地,可以采取由林場先行墊支的方式,先造林,在造林成活(保存)標準達到相關規定后,按照程序申請支取造林補助。要建立明細賬目,經得起檢查、經得起推敲。由于今年紅松苗木居高不下,如果一律補植紅松,會增加農民的經濟負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農民的造林積極性,補植補造的樹種,可以適當放寬,要求在不改變林種情況下,樹種不限,栽植喬木林的,補植樹種可以為落葉松、云杉、樟子松、楊樹、樺樹、水曲柳、胡桃楸、黃菠蘿等喬木林樹種;栽植經濟林的,補植樹種可以為任何經濟林樹種(但刺嫩芽和刺五加不是經濟林樹種除外),也可以為喬木林樹種。特別是個別鄉鎮以發展大榛子產業為名,造成個別地塊林種不符,設計與現地不符,凡是造林設計上明確為喬木林樹種的,現地栽植經濟林的,都必須補植補造喬木林樹種,否則經濟林活的再好,都視為不合格。

(四)嚴厲打擊,加強管護。今年以來,糧食價格居高不下,部分農民受利益驅動,不惜鋌而走險,蠶食造林地塊或毀林復耕,如果監管不到位,極易造成復耕反彈。各林場要高度重視,對于在還林地內強行種植或復耕的,要依法強制鏟除,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問題嚴重的,要移交森林公安處理,并追究刑事責任。對重點案件,要實行掛牌督辦,從重判決,真正形成高壓態勢和震懾效果。要落實管護機制,建立林地保護管理長效機制。按照“誰造林、誰負責、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加強對造林地塊的后期管護,建立和完善管護體系,從根本上解決“重栽輕管”問題,確保還林一片、成林一片。

(五)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各林場要會同屬地鄉鎮(街道)認真做好涉林信訪和矛盾排查工作,引導群眾依法反映合理訴求,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要嚴厲打擊涉林纏訪、鬧訪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六)強化管理,嚴格獎懲。在林地造林過程中,各林場要派駐技術人員深入林地造林現場,加強技術指導和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還林成效。林業局將在6月初對各單位林地造林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林地造林工作突出、任務完成較好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對林地造林工作開展遲緩、措施不力、推諉扯皮、未完成工作任務指標、造林質量較差的單位,對主要領導予以免職或崗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