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經驗交流
時間:2022-07-21 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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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是黨的**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對我們從觀念上、行動上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們黨是執政黨,黨的各項建設,最終都應該體現到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上來。我們只有從辨析內涵、理清思路入手,正確把握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關鍵環節,才能切實促進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提高,從而促進黨的各項建設。從整體上看,科學的執政理念和執政意識、高素質的執政主體和基層組織、健全完善的制度體系,是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關鍵環節。
一、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必須確立科學的執政理念和增強執政意識
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上一些長期執政的大黨老黨紛紛失去執政地位,有的甚至完全瓦解。盡管原因十分復雜,各個黨的情況也很不相同,但究其根源,無一不是沒能正確應對國際局勢變化和解決國內經濟社會發展問題,脫離群眾,失去民心,違反執政規律,失去執政能力所致。最根本的就是缺乏科學的執政理念和較強的執政意識。
強調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正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對世界上一些執政黨喪失政權教訓的深刻反思。作為執政黨,必須首先確立科學的執政理念,即圍繞執政能力加強黨的建設。具體地說,就是要形成以鞏固執政地位為目標,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為核心,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為重點的執政黨建設新思路,從根本上改變目前在黨的建設上存在的各種錯誤傾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要樹立以發展為中心的執政觀,牢固確立以下三種理念:一是執政就是服務。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提高黨委的執政能力和廣大黨員干部服務人民、服務發展的能力,前提是必須革除“官本位”的傳統積習和“官即是管”的思維定勢,把執政理念從“管”轉變到服務上來。評判一個地方黨委的執政水平,不能只看有沒有“管”好,更要看有沒有“服務”好,有沒有能力“服務”好;是不是尊重生產力標準,有沒有把握市場經濟規律,會不會發揮當地潛在優勢,能不能挖掘蘊藏在群眾中的發展熱情。二是權力意味著責任。權力就是責任,領導就是服務。為政一方就要對一方的民生負責,對一方的資源負責,對一方的發展負責,做到“一屆為一屆打基礎,一年為一年添后勁”。從具體行為上來看,就是行使每一項權力的背后都連帶著一份責任,拒絕行使應該行使的權力也是一種失職,而違法行使權力則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三是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公正、透明、開放、規范等都是現代法治精神的題中應有之義。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必須把執政和行政過程納入法治化的軌道,規范權力的行使和運用,提高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切實做到為民執政、科學理政、依法從政、從嚴治政。
執政意識是執政黨在執政以后對自身狀況、客觀條件、歷史責任、奮斗目標,以及面臨的挑戰和機遇的一種深層次認識。增強執政意識,主要包括執政興國的發展意識、依法執政的法治意識、執政求進的創新意識、執政為民的公仆意識、執政固本的基礎意識、執政圖治的憂患意識等。從目前黨內狀況看,在黨員隊伍和干部隊伍中正在逐漸滋長著一種麻痹懈怠、貪圖安逸的心理,缺乏長期執政的憂患意識,對黨內存在問題的危害性和執政黨的自身改革缺乏應有的認識,執政意識淡薄的問題等等。為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使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黨員強化執政意識,牢固樹立執政興國、執政為民的思想,真正懂得自己手中的權力是誰賦予的、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心實意對人民負責,竭盡全力為人民謀利益,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每個領導干部都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在實踐中掌握新知識,積累新經驗,增長新本領,把自己擔負的工作與黨執政的歷史使命聯系起來。只有具有了強烈的執政意識,黨的建設才能立足于現實,著眼于發展;才能尋找執政黨自身狀況和執政黨地位之間所存在的差距,適應歷史發展和社會進步對自己提出的新要求,以改革的精神推進黨的建設,從而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增強執政基礎,鞏固執政地位。
二、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必須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和強有力的基層組織
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問題,說到底是領導干部隊伍建設的問題。黨員干部的領導水平和能力素質如何,最終決定黨的執政能力的高低。當前,面對新形勢,我們不少的黨員領導干部在思想觀念、理論素養、知識水平、業務本領和領導能力方面還不適應,有的差距還很大。這就迫切要求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提高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綜合能力素質。要重視從以下四方面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一要著力提高政治素質。作為一個共產黨員尤其是黨的領導干部應當堅定地為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奮斗終生,自覺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保持共產黨人的高尚氣節和道德情操。不論遇到什么困難,遭受什么挫折,始終做一名清醒的、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同時,要著力提高業務素質。我們的領導干部不僅要靠得住,而且要有本事。面對執政條件和社會環境的變化,領導干部要不辱使命、不負重托,就要適應執政的要求,掌握新知識,增長新本領。實踐是豐富知識的來源,也是增強本領的途徑,要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廣大干部尤其是年輕干部到艱苦的環境中去摔打,經風雨、見世面、長才干。二要加強作風建設。解決黨的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干部生活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維護黨的純潔性,這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必須解決的問題。各級地方黨委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做到干凈干事。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求實、務實、落實的作風,認真解決本地區本部門的重大問題,認真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問題,認真解決群眾衣、食、住、行、醫等實際困難,真正做到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三要優化干部隊伍結構。要全面貫徹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認真落實黨管人才政策,要求抓好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各級領導干部后備人才庫;注重在改革和建設的實踐中考察、選拔和使用干部;按照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的要求,加大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婦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并通過多種途徑加強培養,使其盡快成長。四是提高執政能力。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立足現實、謀劃未來,把握全局、開拓前進,不斷提高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要善于把握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和運行特點,堅持按照客觀規律辦事,不斷提高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要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協調不同群體之間的關系,不斷提高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辦事有機統一起來,不斷提高依法執政的能力;要把黨的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抓方向、謀大事、管全局上,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帶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問題,不斷提高總攬全局的能力。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執政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黨的執政能力得以發揮的重要載體。因此,要把加強執政能力建設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夯實執政基礎有機地統一起來,切實做好基層黨建工作。要以增強基層黨組織活力,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為重點,積極探索基層黨組織設置和黨員動態教育管理的新途徑,不斷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要逐步拓寬基層黨的工作的范圍和領域,加大在非公有制企業、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等領域組建黨組織的力度,不斷擴大黨的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要以密切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為核心,建立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密切聯系群眾的有效機制,切實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夯實黨執政的群眾基礎,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堅強堡壘。
三、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必須建立、完善一整套科學合理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證明了我們黨的執政能力是強的,是得到人民群眾公認的。但是,同時也要看到,黨在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在領導干部的素質和能力等方面,還存在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要求不相適應的地方,有些問題亟待解決。因此,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必須重視建立、完善一整套科學合理的體制、制度和機制。
首先,必須建立適應現代社會發展需要的科學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逐步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使上層建筑更能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發展。我們黨在長期的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形成了諸如黨的三大作風、民主集中制、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等一整套科學的領導方法和工作方法,我們必須長期堅持。同時,面對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還要不斷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必須堅持和正確把握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通過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干部,進行思想宣傳,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堅持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黨的執政方式,必須協調各方。我們黨歷來以實現和發展人民民主為己任,必須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能,保證立法和決策更好地體現人民的意志;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更好地同派合作共事,確保政協發揮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作用;堅持發展黨內民主,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堅持發展基層民主,以保障公民的民主權利為基礎,健全民主制度建設。
其次,必須建立一個黨和國家若干重大決策的支撐和監督系統,從機制上確保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正確性、連續性和穩定性,盡可能減少決策性失誤,并從源頭上遏制腐敗。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從決策和執行等各個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形成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的監督體系,使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權力受到嚴格有效的監督與制約;要進一步完善反腐敗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形成防止和懲治腐敗的合力,提高執政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責任制,明確責任,規范程序,嚴肅紀律,把考核工作置于監督之下。
再次,繼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要以建立健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為重點,以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為目標,在建立科學嚴格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淘汰機制。從制度上打造各類人才公平參與競爭的平臺,形成一種海納百川、廣納群賢的識人用人機制。使那些安于現狀、不思進取的干部思想“不安”,四平八穩的干部位子“不穩”,逐步形成規范有序的領導干部正常交替更新的機制,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真正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