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征稅應注意的問題

時間:2022-07-22 0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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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征稅應注意的問題

一、涉及增值稅、消費稅

(一)、委托加工提貨時:

1、委托方納稅問題: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受托方是個體工商戶除外)。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受托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支付給受托方的加工費和主要材料負擔的進項稅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受托方納稅問題:加工費需要交納增值稅。如果受托方有代墊的輔料,輔料的進項稅額也可以扣除。

(二)、收回后委托方的稅收問題

第一種情況:委托收回后直接出售(也包括視同銷售的情況):不繳納消費稅,但要繳納增值稅。

第二種情況: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產品:(1)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的:領用時不需要考慮消費稅和增值稅,但生產出來后銷售的要繳納增值稅。(2)屬于非增值稅征稅范圍的:領用時不需要考慮消費稅,但受托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加工費中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企業在領用時要進項轉出。

第三種情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生產出來銷售連續生產出的應稅消費品交納消費稅,按生產領用的數量計算扣除委托加工環節已納的消費稅稅額。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下列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準予從應納消費稅額中扣除已納消費稅稅款: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煙絲為原材料生產的卷煙;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化妝品為原材料生產的化妝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珠寶玉石為原材料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鞭炮、焰火為原材料生產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車輪胎為生產的汽車輪胎;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摩托車為生產的摩托車;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桿頭、桿身、握把為原材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材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材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石腦油為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1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潤滑油為原材料生產的潤滑油;

特殊情況:受托方是個體工商戶,由委托方收回時在委托方繳納。

二、涉及增值稅的特殊行業的委托加工納稅問題:

1、印刷行業委托加工:印刷企業接受出版單位委托,自行購買紙張,印刷有統一刊號(CN)以及采用國際標準書號(ISBN)編序的圖書、報紙和雜志,按貨物銷售征收增值稅,稅率為13%;印刷企業如果不是自行購買紙張,只提供印刷勞務,就應該按17%征收增值稅。

2、軟件業委托加工: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稅,著作權屬于委托方或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