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轉變作風思考
時間:2022-09-04 1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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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制度是我國稅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鼓勵企業出口創匯、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年10月13日,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決定從**年1月1日起,對現行出口退稅機制進行重大改革。江蘇是外貿出口大省,這次改革涉及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外貿企業、生產型出口企業等各方面的利益調整,必將會對我省外向型經濟的發展帶來一定影響。針對這一情況,我們進行了認真的調查研究,提出了順應出口退稅機制改革新形勢,進一步轉變工作方式,積極支持和擴大外貿出口的一系列政策舉措。
一、近幾年江蘇外貿出口及出口退稅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江蘇外貿出口一直保持著持續高速增長的態勢,1999-**年,全省累計實現外貿出口額1705.3億美元,年均遞增34.1%。特別是**年,江蘇的對外貿易取得歷史性突破,全省進出口總額達到1136億美元,同比增長61.7%,進出口總額首次超過上海列全國第二位。其中出口總額591.2億美元,占全國總出口額的13.5%,繼續位列全國第二;出口同比增長53.7%,增幅高出全國水平19.1個百分點,在全國沿海省份中位居第一。進入**年以來,我省外貿出口增長勢頭有增無減,繼續保持高位運行,一季度進出口總額348.9億美元,同比增長65.3%,其中出口167.1億美元,同比增長55.3%。通過對**年數據的分析,我省外貿出口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加工貿易出口增幅高于一般貿易出口增幅。加工貿易出口365.7億美元,同比增長72%,占全省出口總額的61.9%;一般貿易出口224.6億美元,同比增長30.8%,占全省出口總額的38.1%。二是外商投資企業較內資企業出口增長強勁。外資企業出口411.2億美元,同比增長69.6%,占全省出口總額的69.6%;內資生產企業出口68億美元,同比增長42.5%;內資外貿企業出口增長相對緩慢,同比僅增長18.5%。三是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等高附加值產品出口增速加快。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紡織服裝出口額分別為372.8、228.7、116.4億美元,分別占全省出口總額的63.1%、38.7%和19.7%(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統計口徑有交叉),成為支撐我省外貿出口的"三駕馬車"。四是各類出口企業競相加快發展勢頭明顯。**年全省有出口實績的企業突破萬家,達到10809家,其中,新增有實績出口企業2327家。大、中、小型企業出口額分別為251.4億美元、99.8億美元和239.8億美元,比上年增長90.2%、55.5%和27.3%。
在我省外向型經濟迅猛發展的同時,出口退稅作為稅收調節杠桿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1999-**年五年間,我省累計辦理出口退稅(含免抵調庫)749億元。**年,共辦理出口退稅261億元,同比增長63%,其中退庫193億元,同比增長91%,免抵調庫68億元,同比增長15%。但是,由于出口退稅指標嚴重不足,我省欠退稅款逐年大幅度遞增,到**年底全省應退未退稅款(含應調庫未調庫)高達481億元,其中應退稅額278億元,應免抵調庫稅額203億元。長期大量的欠退稅款,嚴重制約著我省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二、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對我省外向型經濟發展的影響
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對我省外向型經濟發展而言,既是一次新的機遇,也是一次新的挑戰。從企業層面看,調整出口退稅政策,可以徹底解決多年來出口欠退稅問題,緩解出口企業的資金壓力,有利于增強出口企業的競爭力,進而拉動和擴大出口;從政府層面看,出口退稅機制改革推動了財政和外貿體制改革,有利于促進經濟結構調整,進一步推動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但是,由于我省外貿結構、產業結構和經濟體制結構的特點,全面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也對我省外向型經濟發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一是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地方財政的支出壓力。新的出口退稅政策實行由中央、地方財政分級負擔退庫的辦法,中央財政負責退付75%,地方財政負責退付25%,按照企業屬地原則分別從省、市、縣三級金庫中退付,使各級地方財政增加了一個重要的支出項目。同時,由于出口貨物稅收和財政負擔地區間的不平衡性,執行這種退稅政策事實上形成了一種由貨源地向出口地的財政支出上的轉嫁,造成外貿出口越多的地區,地方財政的退稅負擔越重,外向型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地方財政的支出壓力進一步加大。
二是增加了部分出口企業的稅收負擔。按照新的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降低出口貨物退稅率以后,由于一部分進項稅金不得抵扣,必須轉入生產成本,使得部分出口比重大、附加值高的加工貿易生產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可能會出現繳稅現象,不能真正體現出口貨物"零稅率"的公平競爭原則。在當前,為保持政策的連續、規范和企業間的公平競爭,國家對出口繳稅統一按新政策執行,加上退稅申報審核手續環節復雜,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稅收負擔。從國際市場上看,由于近幾年我國出口產品與周邊地區特別是東南亞國家和地區的產品相比,已沒有任何價格競爭優勢,在降低出口退稅率后,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將有所下降,出口壓力也會隨之增大。
三是容易產生出口退稅歧視等新的貿易保護壁壘。實施新的出口退稅政策后,由于地方財政新增了退稅支出壓力,部分地區出于地方保護主義考慮,可能會對本省和外省、本地和外地的貨源區別對待,對來自外省、外地貨源的產品設置過高的出口退稅標準,限制退稅或者不及時足額辦理退稅。這些新的區域貿易保護壁壘的出現,既不利于全面有效地貫徹落實新的出口退稅政策,也不利于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
四是不利于我省外貿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降低出口退稅率后,一些出口企業受利益機制驅動,有可能調整經營策略,進一步擴大加工貿易出口,壓縮一般貿易出口,不僅削弱了外貿出口的龍頭作用,也使我省原本就不合理的外貿結構更加失衡。此外,隨著對外加工貿易出口的增加,國產原材料的加工出口進一步萎縮,不利于帶動國內相關產業的發展,使國家的結構調整政策難以發揮積極的效應。
三、應對出口退稅機制改革新形勢,進一步做好出口退稅工作的幾點建議
為保證出口退稅新機制的順利貫徹落實,促進我省外貿出口的持續穩定增長,為江蘇早日實現"富民強省"的社會經濟發展目標作出應有的貢獻,我們結合分析調研的情況和問題,建議并采取以下措施,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支持外貿出口企業發展。
1、全面改進出口退稅申報方式,方便出口企業申報。針對出口退稅工作時效性強的特點,我們對外貿出口企業取消按月申報、每月申報一次的限制,規定企業可以隨時申報退稅,國稅機關隨時受理、隨時審核;同時,加快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積極推行出口退稅網上申報,開發出口退稅系統與金稅工程接口軟件,加快實現出口退稅申報數據的系統共享,建立方便、快捷的出口退稅申報方式。
2、大力壓縮退稅申報憑證,簡化退稅申報程序。按照現行規定,申報出口退稅需要提供"兩單兩票",從企業出口、收集單證,到國稅機關接受申報、審核退稅,至少需要4-5個月時間,周期過長。因此,我們對退稅申報的出口企業實施了分類管理:對信譽好、財務制度健全、退稅申報質量高的企業,簡化退稅申報憑證,企業申報只需要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出口單據,出口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退稅憑證則留存備查,限期補報,到期未收齊退稅憑證的即扣回已退稅款。這樣出口企業的退稅申報周期可以壓縮到2個月以內,企業至少可提前2個月拿到退稅款;對新辦企業和信譽差、財務狀況不好、退稅申報質量不高的企業,嚴格按現行規定辦理申報手續,退稅機關嚴格審核退稅。
3、積極推行審核電子化管理模式,提高退稅審核效率。按照現行出口退稅政策先審核退稅憑證、再審核外部電子信息的規定,僅一戶大型出口企業的退稅憑證的對審就需要一個星期左右,整個審核周期需要10至20天時間。為此,我們在確保不發生騙稅的前提下,采取出口企業自行申報、退稅機關事前電子審核退稅、事后抽查復審憑證的做法,將信譽好、出口退稅申報準確、規范的出口企業的退稅審核壓縮到3-5個工作日之內,對信譽差、申報質量不高的企業嚴格審核,事后抽查復審發現問題的及時扣回稅款。
4、進一步完善電子審核機制,加快退稅審核進度。為防范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犯罪活動,我們原先專門設置了審核專用稅票電子信息這個環節。但一段時間以來由于增值稅專用稅票電子信息滯后、質量不高等原因,影響了企業的退稅審核進度。結合當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信息情況,我們取消了增值稅專用稅票電子信息審核,改用傳遞及時、質量較高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信息審核退稅,大大壓縮退稅審核周期,進一步提高審核通過率。
5、建立信息反饋制度,促進企業加強基礎管理。國稅機關應與外經貿主管部門共同建立出口退稅信息反饋制度,定期通報退稅申報審核情況,從出口企業的申報率、審核通過率、差錯率等方面對出口企業申報情況進行反饋,督促企業建立和規范內部出口退稅工作機制,指導企業抓好內部管理,進一步挖掘加快退稅申報的潛力。
6、強化調查研究制度,及時解決企業反映的實際問題。各級國稅機關要堅持深入出口企業,加強調查研究,廣泛征求企業對落實國務院出口退稅機制改革決定精神的建議意見,對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采取上門服務和現場辦公的形式,以最快的速度及時為企業排憂解難。通過國稅因特網站、熱線咨詢電話等方式,隨時了解企業在新機制運行以及日常出口退稅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并及時研究答復。
7、加快辦理基數內出口退稅,保持地方財政收支平衡。我們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出口退稅機制改革"老帳要還,新帳不欠"的原則,已將今年以來總局追加我省解決以前年度陳欠的退稅計劃,全部退付到出口企業,預計6月底前全部退完。在積極解決陳欠問題的同時,我們在全省統一框架下確定各級財政退稅基數,統籌安排全年出口退稅計劃,加快辦理退稅。按照新出口退稅政策規定,應由中央財政負擔的出口退稅基數部分,由省財政盡快返還給各級地方財政,盡可能調節地方財政收支、緩解支出壓力。
8、進一步強化整體全局意識,消除政策執行中的地區性壁壘。我們要求各級國稅機關嚴格按照中央決定精神,從全局角度出發,在出口退稅問題上不受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對本省、外省貨源一視同仁,絕不采取歧視政策。同時,進一步規范出口退稅流程化管理,對出口產品不管貨源地是哪里,只要符合出口退稅條件,一律保證及時足額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