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享有批評權經驗交流
時間:2022-10-16 10:57:00
導語:黨員享有批評權經驗交流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加強黨內監督,根據省委組織部有關要求,20**年9月上旬,我們組織專門力量,利用10天左右的時間,采取多種形式,圍繞“切實保障黨員享有黨章規定的批評權”等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基本摸清了全市保障黨員享有黨章規定的批評權的現狀,進而明確了進一步保障黨員享有黨章規定的批評權的思路和對策。
一、基本情況和主要做法
近年來,我市各級黨組織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精神,嚴格按照《黨章》要求,著力探討新形勢下強化黨內監督,保障黨員批評權的新途徑、新方法,全市形成了敢于批評,善于批評的良好氛圍,為加強黨員干部思想政治建設,提高黨員干部黨性修養和工作水平,保證黨的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起到了積極作用。
(一)以強化教育管理為著力點,為保障黨員的批評權夯實思想基礎。
一是加強基礎教育,讓黨員充分了解批評權。全市各級黨組織能夠從維護黨員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出發,把黨章知識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列入黨員教育計劃,充分利用中心組學習、政治學習日、黨員冬訓、“”等各種學習教育機會,積極借助電化教育等現代化手段,深化對黨章知識的學習和理解。通過學習,廣大黨員充分認識到,批評權是黨章規定的黨員享有的基本權利;行使批評權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途徑。二是加強黨性教育,讓黨員勇于行使批評權。從提高黨員行使批評權的自覺性出發,先后在全市開展了“雙思”、“雙學”、“三講”、“三個代表”、“政策、宗旨、法制”等主題學習教育活動,舉辦了“迎接建黨80周年”、學習“三個代表”迎接“十六大”黨的知識競賽,樹立起李開華等一批堅持原則、敢于批評的黨員干部典型,較好地增強了廣大黨員的責任意識和宗旨觀念,增強了其同不正確思想、行為作斗爭的堅定性。三是加強素質教育,讓黨員善于行使批評權。從提高黨員隊伍素質出發,采取多種形式,利用黨校、高等院校等陣地,長期深入開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農村實用技術、專業技能培訓和學歷培訓,有效提高了廣大黨員正確理解黨的現行政策、依法辦事和辨別是非的能力,提高了批評的水平和質量。
(二)以民主生活會為主渠道,為保障黨員的批評權提供有效途徑。
一是全過程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全市各基層黨組織將民主生活會作為加強黨內監督,保障黨員批評權的一項重要措施,切實抓緊抓好。借鑒“三講”教育和“三個代表”學教活動的成功經驗,市委組織部每年都下發文件,就開展民主生活會情況進行部署,要求會前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并將意見梳理歸納后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向班子成員進行反饋;會上,要從對黨、對事業、對同志本人負責的高度,認真查擺問題,深挖思想根源,確保批評與自我批評取得實效;會后,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民主生活會情況和整改措施,接受群眾監督,充分保障黨員行使批評權。沛縣等地就開好民主生活會提出了“三不召開”、“兩要補課”的要求,即未開展談心活動不開、未找準問題不開、上級領導不到會不開,主要問題未談要補課、批評與自我批評未到位要補課,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會質量,真正達到了糾正缺點、增進團結的目的。二是多方位開辟反映問題途徑。各單位普遍建立并認真堅持了領導干部基層掛靠點、領導接待日、機關部門基層聯系點制度,及時了解社情民意和廣大黨員的意見,并通過民情日記、黨員熱線電話、黨員意見箱等形式,多方位保證黨組織與普通黨員間的直接聯系,暢通黨員反映問題渠道。同時,各單位注重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對黨員所反映問題的督促查辦力度,注重保護反映人利益,為廣大黨員行使批評權,加大檢舉揭發不良現象力度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從市紀委統計的數字看,今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已立案件中,有83%左右的案件是廣大黨員行使批評權、檢舉揭發出來的。三是立體式豐富批評載體。鼓樓區堅持每年“七一”組織開展黨組織與黨員對話活動,廣泛聽取黨員對經濟、政治、黨建及社會事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了解黨員的思想狀況和要求,不斷調整、改進工作思路和方法。沛縣在全縣村和鎮站所中開展“實話實說”對話會活動,讓干群進行面對面、心貼心的交流。邳州市注意發揮新聞媒介的作用,在《邳州日報》專門設立了“黨員言論”和“來信照登”專欄,在邳州電視臺設立“黨員點擊”專題節目,對黨員的批評、建議處理情況進行跟蹤報道,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三)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民主政治建設為切入點,為保障黨員的批評權延展有效空間。
近年來,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等工作中,延伸拓展黨員行使批評權的有效空間,較好落實了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一是落實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全市普遍實行了干部選拔任用公示制、干部考察預告制、領導干部公開述職制、干部考核反饋制、干部監督聯席會議等若干項制度,并將干部考察、監督的范圍從“八小時內”延伸到“八小時外”,從“工作圈”擴展到“生活圈”、“社交圈”,尤其注重征求周圍黨員的意見和反映,有效擴大了知情面,拉長了考察鏈,保障了黨員、群眾監督批評權的實現。邳州市等地在“公選”和年度考核中高度重視黨員的測評意見,對黨員的測評意見進行專門梳理,并作為衡量班子和干部表現優劣的重要依據。二是落實在基層組織建設中。全市普遍建立了財務公開、政務(廠務、村務)公開等制度,及時完整地將重要事項、重大決策向廣大黨員、群眾公開,聽取和接受黨員、群眾的批評、監督。銀宇三聯集團在黨員中開展的重大生產經營決策黨員“先知道、先討論、先行動、先達標”活動,較好保障了黨員在生產經營中的監督批評權利,也為維護職工利益、促進企業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新沂市、睢寧縣、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單位分別建立了黨員議事會、黨員評議支部例會、群眾督察評議等制度,較好地實現了黨員的民主選舉權和批評建議權的有機統一。三是落實在黨員隊伍建設中。自94年以來,我市較好地堅持了年度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并根據黨員的評議、表決,對評出的不合格黨員進行相應處理。僅2001年度,全市就評出不合格黨員400名,其中,限改334名、勸退11名、除名55名,有387名違紀黨員受到黨紀處分。此外,我們還在全國較早探索推行了黨員發展公示制、“一表兩票”制、黨員談話提醒等制度,有力促進了黨員批評權的深化和發展。
二、存在問題與原因
(一)一些黨員的批評權不能真正得到保障。表現為個別黨組織或黨組織負責人不重視黨員的批評權,平時不支持、不鼓勵黨員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對黨員應當參加的會議不能及時通知參加,對上級黨的精神不能及時傳達通曉,使黨員對上級的政策文件了解不夠,對所在黨組織的工作情況知道不多,也就無從談起批評權。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對黨內民主認識不夠,對黨內監督實施不力,害怕黨員對自己或黨組織的工作提出批評。
(二)少數黨員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批評權。表現為在黨的會議上,聽不到黨員的批評聲音,看不到黨員的批評行為,對黨組織和黨員個人都一片好聲;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批評與自我批評容易流于形式。究其原因,一是不知道批評。由于部分黨組織平時對黨員教育管理不夠,部分黨員放松了學習,不知道《黨章》賦予自己的批評權。二是不愿批評。有的黨員黨性意識不強,對黨組織和部分黨員存在的問題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奉行“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庸俗處事哲學,尤其是一些無職黨員,認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愿行使批評權。三是不敢批評。有的黨員認為批評上級領導和黨組織的工作,容易被領導當作“出頭鳥”,害怕“穿小鞋”、被領導打擊報復;批評其他黨員,容易得罪人,影響感情,害怕日后在工作上不支持,影響選票。還有的是自身不過硬,怕引火燒身,自找麻煩。
(三)極少數黨員行使批評權時有不按照原則的現象。黨員批評的原則是“有根據地,實事求是,尊重事實,不能捕風捉影、添枝加葉,更不能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黨員黨性不強,開展批評時不能嚴格按原則辦事,對與自己工作中有沖突或關系不好的同志,批評時不能實事求是,夸大和歪曲事實;有的甚至捏造事實,誣告陷害;還有的黨員不按組織原則辦事,對黨員和黨組織的批評會上不說,背后亂說,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缺點隨意擴散、傳播,嚴重影響了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同志間的團結。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黨員的黨性不強,組織紀律觀念淡薄,黨組織對黨員的教育管理沒有跟上。
三、改進措施與對策
(一)加強教育管理,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機制。
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是保障黨員享有黨章規定的批評權一項基礎性工作,必須常抓不懈。通過教育管理要使廣大黨員知道《黨章》賦予自己的批評權,并對行使批評權有正確的認識,在行使批評權時既要嚴格按照批評的途徑、原則、范圍開展批評,又要掌握正確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方法,堅持“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采取與人為善的態度,既嚴肅認真,又實事求是。要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不夸大其辭、無限上綱,更不惡意攻擊、發泄私憤。從團結的愿望出發,既找到產生錯誤的根源,又找到改正錯誤的方法,把問題弄清楚,把認識搞統一,在新的基礎上增強各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同時,各級黨組織要把保障黨員的批評權作為加強黨內民主、實施黨內監督的一項重要措施,列入黨建責任制,抓好工作落實,關鍵抓好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增強黨組織保障黨員權利的意識,建立一套科學、合理、具體的目標體系、責任體系和考核獎懲體系,在求實效上下功夫,保障黨員的批評權在黨建工作中的地位。
(二)擴大民主程度,改進內容形式,形成黨員充分行使批評權的良好局面。
一是要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進一步建立健全“”等制度,采取措施,使黨員對應當參加的會議能積極參加,對應該知道的黨的文件能及時閱讀和了解。黨組織要將黨的方針、政策、會議精神及時傳達給黨員,對于本單位、本部門的工作目標、工作情況、工作動態、重大事項和決定要定期向黨員通報,使黨員對黨組織的工作心中有數。二是要切實保障黨員的選擇權。對一些重大事項要召開黨員大會,讓黨員在黨的會議上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對黨的工作進行建議和倡議,黨組織在作出決定前要充分聽取黨員的建議和意見。三是要切實保障黨員的監督權。黨組織要動員和鼓勵黨員對黨組織的工作和黨員的言行進行監督,并利用黨員大會、黨小組會、民主生活會等有效形式,激勵黨員對黨的工作提出批評,動員黨員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使黨組織和黨員經常受到有效的監督,保證黨內政治生活的正常化。
(三)深化制度建設,完善保障措施,消除黨員行使批評權的后顧之憂。
制度建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要在健全和堅持現有制度的基礎上,探索建立各級黨組織定期向全體黨員報告工作制度、黨內對話制度、黨委集體議事表決制度、黨委委員之間互相監督制度、黨內問題定期通報制度、黨內問題舉報制度和黨員行使民主監督權利條例等一系列制度,讓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直接的參加,使監督貫穿于黨的一切活動和黨員干部行使權力的全過程。同時,各級黨組織對于黨員的批評,應按照“分級負責、分工歸口”的工作制度,及時妥善地處理。對于署名的批評人應進行回訪或回函告知處理結果;對于批評人歧視、刁難、壓制的現象和行為,要堅決制止;對于打擊報復批評人的行為,要嚴肅查處,給予相應黨紀、政紀乃至刑事處分,追究黨組織負責人的責任,切實解除批評人的后顧之憂。
- 上一篇:直機關建黨周年晚會通知
- 下一篇:黨員經常性教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