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級黨委監督對策思考

時間:2022-10-28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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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級黨委監督對策思考

一、在監督的思路上,要著眼于創新和完善,增強監督的指導性

要針對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對黨委監督所面臨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入手,加強調查研究和理性思考,在不斷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抓住重點,突破難點,運用輿論的、法制的、改革的辦法,逐步摸索出一套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寓針對性、權威性、操作性、整體性、協調性于一體的監督體系和工作機制,既把現有的監督措施落到實處,又積極探索加強監督的有效載體和實現形式,力求做到監督在先,關口前移。

二、在監督的重點上,要著眼于抓住關鍵,增強監督的針對性

加強紀委對同級黨委監督,首要的是加強對同級黨委及其領導成員,在決策和執行決策、用人用錢、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制度規定以及八小時以外表現等方面的監督。

要加強對決策和執行決策情況的監督。決策前,要根據同級黨委決策的事項,堅持走群眾路線、專家路線,充分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反復比較、鑒別和論證,增強決策監督的針對性。決策中,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實行正確的集中,重大問題的決定,必須經集體討論。在這個過程中,紀委既要注重維護黨委的權威,又要敢于和善于堅持原則,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把監督寓于決策之中,保證決策的目標和實現途徑不出現大的偏差。決策后,要嚴明紀律,加強對決策執行情況的監督。對同級黨委集體研究討論和決定的事項,特別是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等,紀委一方面要按照同級黨委成員崗位責任制的規定,帶頭貫徹執行;另一方面,要督促抓好黨委決策和決議的貫徹落實,防止個人專斷、各自為政的傾向發生,防止臨時動議和決而不行。同時,注意抓好決策執行情況的反饋,使決策更趨完善。特別是要主動分析可能出現的負面效應,正確區分決策錯誤、工作失誤以及違法違紀行為,本著既能保證改革措施得到順利實施,又能防止黨員干部在這方面發生問題的原則,明確具體可操作的制度規定和政策界限。

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使用的監督。(1)要普遍實行競爭上崗和公開招考制度。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把握好準入條件,普遍實行競爭上崗和公開招考,防止出現“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的問題。(2)要大力推行領導干部考察、選拔和任用工作預告制度。公開考察、選拔和任用的程序、規則以及要求等,盡可能收集方方面面的意見,提高用人決策的透明度和科學合理性。(3)要健全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廉政鑒定制度和新提拔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制度。(4)要逐步建立健全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在明確干部推薦、考察和任用等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及其應承擔責任的前提下,對推薦提拔出了問題的領導干部,要追究用人失察和失誤的責任。

要加強對財務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在行政事業費用的劃撥上,實行預算內、預算外資金捆綁式的“一本”帳管理,關掉帳外“水龍頭”、“小金庫”,實現預算內外資金的完全并軌,實行嚴格意義上的“收支兩條線”。對由財政支出、群體消費的大宗辦公設備與服務等,統一納入政府采購渠道,并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對領導干部公務活動中的職務消費,諸如公務用車、通訊、接待等實行經費包干。在各財務單位資金的管理上,積極試行會計委派制度,將財會人員的任用、升遷、管理權限上劃統管,并定期輪換,直接受委派單位的領導,使他們敢于行使《會計法》賦予的權力,履行好核算與監督的雙重職責,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推行領導干部離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清理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個人經濟收入和家庭財產收入的監督。在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和改革完善銀行保險箱制度的基礎上,逐步實行個人和家庭財產申報制度。抓好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的脫鉤工作。

要加強對執行黨風廉政制度規定情況的監督。同級黨委及其領導成員,特別是一把手要主動向同級紀委報告自身廉潔自律情況,自身抓黨風廉政責任制的情況,以及家庭情況(包括家庭收入、家屬子女經商辦企業等情況),接受同級紀委的監督。同級紀委要把監督的側重點放在同級黨委成員特別是一把手貫徹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放在貫徹執行中紀委提出的若干個不準上,并通過明確責任、強化責任追究制和經常性的組織考核、領導干部黨風廉政述職評議等形式,增強監督的實際效果,確保制度規定落到實處。

要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行為的監督。要逐步由重視領導干部“工作圈”的監督轉向領導干部“工作圈”和“社交圈”、“生活圈”的監督并舉,也就是“工作”要看,“生活”、“社交”也要“盯”。要制定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的行為規范,以及對違規行為的處分措施,廣泛公布于眾,歡迎群眾舉報和接受監督,對違反者及時處理并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要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包括社交情況定期匯報制度,登記在冊,加強審核,若發現與事實不符,予以通報。要建立組織渠道與街談巷議等社會和家庭信息源對接的制度,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生活情況匯報制度,設立社會熱線監督電話,建立不定期的明查暗訪制度等,動員社會和家庭的力量對領導干部進行監督,做到領導干部的權力行使到哪里,領導活動延伸到哪里,對他的監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在監督的實現形式上,要著眼于形成監督的保障機制,增強監督的有效性

必須樹立正確的監督意識。一是要正確認識監督的重要意義。加強紀委對同級黨委監督是從嚴治黨、促使各級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的可靠保證。對執政、改革開放和發展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加強紀委對同級黨委的監督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我們要使各級黨委及其領導成員,尤其是一把手,對于加強監督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有充分的認識,自覺克服和防止在監督方面存在的模糊認識。二是要自覺接受監督。黨委要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營造歡迎監督、自覺接受監督的環境氛圍,重視紀委監督職能的發揮。一把手要身體力行,并經常在黨委班子會議和民主生活會上教育班子成員不當特殊黨員,正確對待和自覺接受來自同級紀委的監督。班子成員要自覺增強民主意識,不斷提高接受監督的覺悟和水平。同時,樹立紀委高度的責任意識,大膽開展監督工作。

必須加快健全監督體制和工作機制。一是要加強黨委內部監督。要強調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和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增強自我凈化和自我約束的能力。二是要充分發揮專門機構監督的職能作用。一方面,要賦予紀委充分的知情權。紀委書記除參加同級黨委書記辦公會議、黨委(常委)會外,還應列席決定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的黨政會議,以取得監督的發言權。另一方面,還要賦予紀委向下一級紀委選派主要領導,向同級政府職能部門派駐紀檢組及其主要負責同志的權力,并實行編制和工資單列。三是要進一步擴大紀委對同級黨委監督的渠道,逐步建立起以紀委監督為主導,其他各種監督協調配合、相互作用的監督體系和工作機制。在這個體系中,由紀委居于主導地位,起牽頭和協調作用,通過實行黨政監督機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與權力機關、派等監督力量聯系制度,形成監督的整體效應。

必須加快建立和健全監督立法、制度。一是要加快制訂出臺《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工作條例》,逐步健全完善同級監督的程序性規定,當前特別是要建立健全同級監督責任制,使同級監督不僅有實施的具體內容、尺度和責任,而且有不接受監督和放棄監督如何處理的具體規定,有效遏制黨員領導干部的越規越位行為。同時,對以紀委牽頭協調為主,其他各種監督相互協調配合的監督體系作出立法規定,并明確各種監督主體的職責和權力。二是要加快制訂出臺《民主集中制實施條例》,將民主集中制的地位與作用、實施主體、對象、程序、制度、責任追究和具體措施等一系列重大問題用法規形式固定下來,確保同級黨委及其領導成員權力相互制衡,逐步實現以法控權、以制控權和對權力的剛性監督。三是要積極吸收和借鑒國內外一切先進做法和文明成果,如參照瑞典行政監察專員制度的形式,建立上級對下級的定期巡視制度等。并逐步解決目前改革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制度供給不足的問題,內容冗雜、不簡明便利的問題,原則性規定過多、缺乏剛性和可操作性、缺乏懲處條款或懲處規定彈性過大等問題。

必須始終堅持從嚴治黨、強化懲處。對拒絕監督的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根據問題的輕重程度,給予嚴肅的處理,以確保監督的權威性。要積極穩妥地處理改革中的來信來訪,嚴肅查處已經暴露的違法違紀問題。當前重點是查辦發生在“三機關一部門”和一定級別以上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案件。不僅要嚴肅查處腐敗分子,而且要嚴肅追究那些由于官僚主義、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的領導干部的責任。對各類違法違紀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只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都要堅決依法依紀懲處。同時,要加強查處后的反思,對違法違紀案件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調查分析,從中找出監督中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彌補漏洞,力求做好關口前移工作。

必須著力優化監督隊伍。一是要整頓提高現有隊伍。二是要嚴格把住進口關,不斷優化選人機制,逐步改善監督隊伍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增強監督隊伍的戰斗力。三是要適應反腐敗和監督工作長期性的要求,通過在職培訓、大專院校開辟監督專業等措施,推動監督工作逐步走上職業化、規范化之路。四是要注重對監督隊伍經常性的考核,逐步消除監督者本身難以得到監督的空白,激勵監督工作者奮發向上、不斷進取,更好地承擔起時代賦予的監督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