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干部選任監督思考
時間:2022-10-29 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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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縣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選任監督體系、重要環節監督、工作責任及群眾監督權四方面作了積極探索,有效強化了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樹立了良好的用人導向。
一、建立健全監督制度體系,夯實干部選拔任用基礎
制定《**縣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實施細則》,對干部選拔任用民主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職前公示等程序提出綱性監督要求。健全縣委常委會和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制度,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將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作為一項內容,接受全委會的監督。實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責任制,明確縣紀委、直屬工委等監督部門的職責、任務。建立干部監督聯絡員制度,監督員主要從具有豐富組織工作經驗的領導干部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中聘任,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進行跟蹤監督。
二、規范初始提名、考察對象確定和討論決定程序,強化干部選拔任用重要環節監督
采取干部個人自薦、領導個人署名推薦、民主推薦和組織推薦“四種推薦”方式產生干部初始提名人選,將初始提名人選在全縣領導干部大會按1:4比例遴選后,再在縣四套班子及法檢兩長會議按1:2比例遴選,確定考察對象;討論決定干部時,對擬任人選實行常委會和全委會無記名“差額票決”。制定《**縣監督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基本程序履行辦法》,明確重點監督民主推薦方式的采用、范圍的選定、程序的履行;考察談話和征求范圍的選定,考察預告、按規定進行審計情況;討論決定程序的履行、全委會票決制的執行等等,有效杜絕干部“帶病提拔”和“帶病上崗”現象。
三、實行全程記實監督,強化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
制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辦法》,著重從兩個方面進行記實。一是選拔程序記實,由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組成工作小組,對干部選拔任用中民主推薦、考察準備、考察實施、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等每個過程進展情況進行適時記載,做到每項內容完成后按要求即時填寫。二是重要情況記實,主要記載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出現的一些容易影響干部使用的特殊情況和重要情況,詳細記載具體的過程和形成原因。實行統一記實方式方法,設計《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表》,按照一人一表、一事一記、填審分離三個原則,由組織部干部科負責填寫《記實表》,最后由干部監督科負責審核,記實表由組織部保管。
四、試行“一述雙評”制度,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權
“一述”即在年底召開的縣委全體(擴大)會議上,縣委書記、分管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四位干部工作主要責任人就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各項規定、履行干部工作職責情況、新擔任縣管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履職情況進行述職。“雙評”即參加全委(擴大)會議人員對縣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四位干部工作主要責任人進行“滿意度”評議;新提拔重用的科級領導干部所屬單位工作人員、有工作關聯的人員和分管領導等對其任職情況進行“勝任度”測評。針對評議中對縣委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由縣委常委會及時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制定改進措施;新提拔重用干部的測評情況由組織部門綜合整理,存入干部檔案,并作為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