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的問題及處理對策
時間:2022-10-27 0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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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的不斷深入,我縣市場經濟也快速發展起來,人民的市場經濟意識日漸增強,我縣集貿市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繁榮,對加快城鄉商品流通、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但是由于客觀因素,市場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無照經營、假冒偽劣、欺行霸市等違法行為,破壞了市場的經營秩序,妨礙了經濟的健康發展。根據縣局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要求,就我縣市場監管工作展開了專題調研,重點了解我縣市場監管存在的問題,并研究處理問題的對策。
一、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縣集貿市場整治工作的不斷深入,城區及農村主要鄉鎮集貿市場交易秩序得以好轉,交易環境得以凈化,但農村市場點多面廣,交通不便,經濟欠發達,農民識假、辯假能力不強,客觀上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各種違章違法行為突出表現為“三多二難一淡薄”。
_、假冒偽劣產品多。在許多集貿市場或自營的小店鋪,假冒偽劣產品堂而皇之地擺在貨柜上,洗發水和洗潔精、蜂蜜和食用油等常用的日用品尤為突出,在學校周圍的店鋪里,“三無”的零食、玩具、學習用品等充斥其間,然而銷售這些商品的店家,不僅沒有受到舉報揭發,以其低廉的價格頗受當地群眾和學生的“歡迎”。
_、無照經營店家多。特別是一部分農村的自營小店鋪,沒有經過工商稅務等部門審查登記就擅自經營,甚至搞副食、藥品、農藥等跨門類經營。由于本身不合法,所以在銷售商品時以盈利為第一目標,以店鋪能開多久算多久,能賺多少算多少的經營準則,今天被查封了,過了幾天又換了地方開。這種打一槍換一炮的做法,使得無照經營店鋪比較多,為各種假冒偽劣產品提供了方便的銷售網絡,極大地增加了查處工作的難度。
_、非法生產加工窩點多。我縣是農業大縣,在交通便利的城鄉結合部,各種非法生產加工窩點隱藏在居民樓內,設施簡陋、衛生環境差,針對農民消費水平低的特點,生產加工價格低廉而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產品。這些非法窩點除了有店面的直接銷售外,還有一些采取送貨上門的辦法,將不合格的產品直接送到農村的自營店鋪。非法生產加工窩點與無照經營的店鋪相成,構成了假冒偽劣商品生產、流通、銷售的完整網絡。
、行政監督管理難。市場的監管涉及到工商、衛生、技監、食品藥監等部門,但除了工商部門在鄉鎮設有基層所外,其他部門均沒有派出機構。面對地域廣闊的農村市場,各部門協調難度大,就更加凸現行政監管力量的薄弱,以致于對農村市場的監管出現了盲區。
_、農村維權難。在農業生產資料消費方面,農民的消費維權存在很大困難,比如取證難,對一些偽劣種子,發現問題的時間跨度長,且受土壤、施肥、氣候等多種因素影響,在取證時困難重重;再如鑒定難,不僅有法律效力的鑒定部門非常有限,而且涉及“三農”的鑒定部門更少,這給農村維權工作帶來很大不便,許多申訴案件因此,而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_、農民安全消費意識淡薄。與城市居民日趨成熟的消費理念相比,農民安全消費意識十分淡薄,其中固然有識別假冒偽劣商品水平不足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對假冒偽劣商品可能能的危害性認識不足,低廉的價格往往成為農民在購買和使用商品的時最主要因素。農民安全消費意識淡薄,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各種假冒偽劣商品在農村占據大部分市場。
二、監管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參與打假維權行動。
_、采取適合集貿市場特點的宣傳方式。目前的宣傳工作主要是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進行以法律、法規宣傳。還應多采取一些可行的宣傳方式。如在農村集貿市場、村委會、寺廟等群眾聚集的地方,定點分發宣傳冊、宣傳單;再如在村委會、集貿市場的宣傳欄、黑板報上進行政策法規的宣傳,同時對一些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典型案件進行展示,來提高宣傳最佳效果。
_、針對消費者的需求提供咨詢服務。根據消費者的需求,有的放失地進行宣傳,可以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春耕時節,組織力量進行種子、劣質農藥化肥、地膜等方面的知識宣傳,提高農民鑒別假種子、劣質農藥化肥、“三無”生產用具的能力;而在中秋、春節等節假日里,舉行大米、食用油、糖果等食品方面的知識宣傳,提高農民對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認識。
_、建立面向農村的宣傳陣地。可充分利用地方電視臺,以固定的電視欄目,建立面向全縣農村、農民的宣傳陣地,使電視臺成為農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了解市場信息、提高產品鑒別能力的窗口,成為宣傳誠信經營典型、打擊制假售假窩點案例的陣地。
(二)加強監管力度,建立符合市場實際的監管辦法。
_、加強市場監管力量。我縣市場點多面廣,農村市場商品集中交易少,分散交易多,這需要一支強有力的監管隊伍。目前,基層工商所的人員少,管轄的鄉鎮又多,日常的登記、商標廣告、合同管理等工作,占據了大量時間,加上交通、通信工具不足,對商品質量和分散隱蔽的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的打擊成效有限。因此,對涉及農村市場監管的工商、商務、衛生、食品藥監、技術監督等職能部門,要聯合執法、協同配合,才能形成執法合力。對不法分子以極大的震懾力,避免出現單個部門執法力量薄弱的局面。
_、改革市場監管方式。目前全縣集貿市場,相當一部分都自發形成的,規模不一,有的占道經營,有的歸屬不清,沒有明確的開辦單位,日常的市場秩序無人維護,監管難度較大。因此,應首先明確各市場的歸屬者和開辦者,加強引導、督促其辦理登記手續,合法經營。在依靠行政機關依法監管的同時,逐步建立起市場的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推動我縣市場走向規范。
_、增加市場監管手段。由于檢測手段等條件的限制,許多假冒偽劣商品只能憑執法人員的經驗來識別,對深層次打假缺乏必備的檢測設備和必要的檢測手段,而送檢需要較高的費用和較長的時間,不能保障假冒偽劣商品得以及時查處。因此,工商機關要進一步豐富市場的監管手段。一是要根據小額銷售假冒偽商品的情況,制定處罰細則,加大處罰力度,避免這些經營者鉆法律的空子,逃避處罰;二是要推廣農藥殘留快速檢測辦法,加強對集貿市場銷售的農民自產自銷的農產品的檢測。
_、落實市場日常管理制度,加強市場巡查工作,建立健全臺帳制度,深入展開紅盾護農工作,做到有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實現各項職能到位,避免上級責任追究及連帶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引導扶持,推動各類店鋪走上規范化軌道。
_、簡化審批手續,將無照非法經營變為有照合法經營。對農村邊遠、交通不便的地區,簡化審批手續,并分期、分批入戶登記,把證照送到經營戶手中。對經濟落后、家庭困難的給予一定優惠減免政策,使之納入正常的監管范疇,引導其走上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道路。
_、大力培育和規范發展農村經濟人。加大宣傳力度,將農村經紀人的作用、法律地位、農村經紀人的注冊條件和程序等宣傳到鄉村,樹立守法、誠信農村經紀人典型,擴大農村經紀人的影響。在農村經紀人中開展誠信經營活動,提高農村經紀人的信譽。嚴厲打擊無照經營的“地下”農村經紀人,加大對農村經紀人利用虛假信息坑害農民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_、扶持面向農村市場的經銷商。要對專門從事面向農村市場的經銷商以政策支持,使價廉物美的產品,源源不斷進入農村市場,滿足農民的需求,消除假冒偽劣產品在農村市場生存的土壤,保證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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