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公益崗問題整改方案

時間:2022-07-20 09: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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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公益崗問題整改方案

根據縣《關于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和2019年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扶貧公益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決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開展扶貧公益崗問題整改工作,為此,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改范圍

全鄉個行政村各級各部門開發的就業扶貧公益崗,其中包括鄉、村開發的就業扶貧公益崗。

二、整改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列出問題清單,形成整改臺賬(4月22日-4月30日)

1、扶貧公益崗位設置是否符合實際和貧困戶脫貧需求。公益崗位設置應體現為村務、村民服務等公益性質,履職內容和時段具有長期性和延續性,非臨時性的村務(如臨時性的村容整治等);

2、鄉、村公益崗位開發數量是否存在泛福利化,是否堅持按需設崗,以崗定人,總量控制;縣級主管部門開發的公益崗位是否分解落實到位;

3、上崗人員是否符合政策要求,選聘工作是否按照崗位設置、貧困戶申請、村級評議、鄉審核、縣備案等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公示期限10天,是否簽訂勞務協議、上崗人員信息是否上墻。就業扶貧公益崗安置對象為本轄區戶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年齡在16-65歲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勞動力,重點向未脫貧戶、已脫貧尚不穩定戶傾斜;

4、上崗人員是否履職盡責,出勤有無記錄,有無長期不在崗、頂崗、超齡、喪失勞動力和變相發錢現象;

5、公益崗位補貼是否做到村委研究按時申報、公示,統一打卡發放至個人賬戶。

(二)立即整改(5月1日-5月10日)

1、重新核定扶貧公益崗位設置及崗位數量。全鄉保留縣級主管部門開發的就業扶貧公益崗282個,鄉級不在統一設置公益崗,村可根據實際情況規范設置公益崗和公益崗數。

2、重新選聘補充公益崗人員。對因超齡等情況整改清退后現在崗位空崗的,各村要核實缺崗數,報鄉政府審核,按選聘程序重新選聘公益崗人員,并簽訂協議上崗。

3、做好公益崗人員清退善后處理工作,對整改過程中超齡等情況清退的人員,原履職期間按協議發放勞務報酬,發放月份截止2020年4月,同時做好清退人員的政策宣傳解釋工作。清退人員中有一定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愿的,可納入村級臨時用工庫,建議今后村可采取“村級臨時用工勞務補助”方式增加其家庭收入,勞務工日薪酬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資金供給渠道不變,實行統一打卡發放到個人賬戶。

4、健全公益崗位整改檔案。在原公益崗材料中增加“公益崗整改材料”,含村會議記錄、報審材料、增加減少人員花名冊、整改后人員上崗花名冊,其余公益崗檔案不變;

5、加強公益崗上崗人員及戶上政策宣傳,做到崗位職責清、履職時間清、公益崗政策清且政策滿意。

6、加強就業扶貧公益崗規范管理,做到上崗人員基本信息卡片上墻,出勤記錄每月一份,與村簽訂一份勞務協議,一份花名冊、勞動報酬發放表。

三、其他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視此次整改,要徹底杜絕公益崗虛設、泛福利化、變相發錢,人崗不相適應等巡視整改突出問題。一經發現此問題將直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鄉將加大對公益崗巡視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凡虛設崗位、親屬代替上崗、空掛崗位實際不干活、無法勝任崗位職責、變相發錢等情況,必須在5月10日前完全整改到位。

3、整改目標要求是做到六統一,即年齡統一(16-65周歲),崗位開發對象統一(貧困戶)、崗位名稱統一、申報流程統一(個人申請、村評議公示、鄉或主管部門審批、縣人社、扶貧備案),建章立制統一,檔案管理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