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鎮畜禽養殖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時間:2022-09-19 03: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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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鎮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改變畜禽養殖環境“臟、亂、差”的情況,加快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保障全鎮畜禽養殖向生態化、標準化、規模化方向健康發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經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畜禽養殖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堅持發展與治理并重、生產與生態兼顧,采取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徑,以種養結合、循環利用為主要推廣模式,通過提升設施建設、推廣清潔生產、加快產業升級、加大科技支撐、完善長效機制、強化責任落實, 突出抓好畜禽養殖場戶糞污處理配建和場內外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實現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減量化、無害化、生態化和資源化,促進全鎮畜牧業健康發展,
二、整治原則
堅持屬地管理。鎮畜牧業發展中心、鎮農業農村發展中心牽頭負責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宣傳和指導。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定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具體工作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和財政投入力度,保障轄區內畜牧業健康發展。
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畜禽養殖場戶是污染治理的第一責任主體,必須承擔整治責任,加大整治投入,積極配建糞污處理設施,確保整治效果。
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整治。以杜絕畜禽養殖糞污直排污染地表水為重點,規模養殖場、養殖專業戶全部配建糞污處理設施,散養密集區建立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體系。對污染嚴重且拒不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直至關停。
三、主要目標
指導畜禽養殖場戶配建糞污“三防”(防雨、防滲、防溢)儲存設施,并正常使用;改善養殖場區環境“臟亂差”局面,杜絕場區內外糞污隨意堆放、污水橫流、異味擾民現象;堅決關停禁養區內和其它區域糞污處理設施不達標的養殖場戶,提升養殖場標準化水平,加快推進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綠色畜牧業發展。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河岸線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攻堅月活動。摸清河流及南水北調東線輸水干線岸線外延的5公里區域內的養殖場戶的詳細信息,對排查出的畜禽養殖污染問題邊查邊改,確保7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二)對規模養殖場的糞污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鎮畜牧業發展中心負責研究編制《鎮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推廣模式》,針對不同畜種不同規模,統一配建標準,提升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建水平,加快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新格局,促進全鎮畜牧業提檔升級。
(三)積極開展“清潔牧場”創建活動。按照“場區布局合理、設施制度完善、生產全程清潔、產出安全高效、資源循環利用、整體清潔美麗”的標準,7月底前鎮上報2處清潔牧場備選點,鎮畜牧業發展中心負責組織評選,10月底前全鎮創建評選出5處清潔牧場,下步相關扶持政策將重點向清潔牧場傾斜,逐步改善養殖戶的思想認識,改善養殖場臟亂差的局面。
(四)對畜禽養殖專業戶糞污處理設施配建進行審核驗收。6月底前鎮畜牧業發展中心、鎮農業農村發展中心和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組織人員成立驗收組,對65戶專業戶糞污處理設施配建情況進行實地驗收。對于配建不達標的養殖場戶,鎮畜牧業發展中心監督限期7月底前完成整改。對拒不按要求進行整改且造成污染的,填報《違法線索移交登記表》,移送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縣農業農村局依法依規處理。
(五)完善長效機制建設。鎮畜牧業發展中心抽調人員分成四組包保村隊,對我鎮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實行常態化督導和指導。同時,為打造清新養殖環境,發動群眾人人關注清潔養殖,縣畜牧業發展中心設立畜禽養殖污染舉報熱線電話,凡發現村內養殖場戶糞污亂堆、污水外排、異味嚴重等情況,群眾可打熱線進行反映。縣畜牧中心將會同鎮第一時間要求養殖場戶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治不到位的養殖場戶,將由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牽頭,縣農業農村局、縣畜牧業發展中心、鎮集中開展聯合整治活動,時刻保持對畜禽污染等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進行依法關停或取締。
五、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鎮通過發放明白紙、告知書等方式,逐場逐戶宣傳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必要性和重要性,使養殖戶從思想上充分理解、行動上積極配合,為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贏得主動,也進一步向群眾宣傳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堅定決心。
(二)集中整治階段。全面落實環保措施,對存在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轉等現象的養殖場戶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措施及整改時限。按照屬地管理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鎮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各養殖場戶要落實主體責任,積極落實各項整改措施。一是可通過建設小型沉淀池或沼氣池,結合周圍農田、園地、林地等就近消納沼液沼渣;二是采用“干清糞”的方式,及時清理打掃圈舍,降低異味,利用糞棚,將畜禽糞便集中堆積發酵還田。三是養殖專業戶必須配備除臭劑、消毒液,定期噴灑,最大限度消除異味。鎮于7月21日前上報2處清潔牧場備選點。
(三)強制取締階段。凡拒不整改或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縣畜牧業發展中心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分局、縣農業農村局、鎮集中開展聯合整治活動,依法依規進行強制執行。
(四)集中檢查階段。集中整治結束后,對鎮以往被舉報過的、群眾反映強烈的和河岸線畜禽養殖污染排查出問題涉及的養殖場戶全覆蓋,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核。檢查結束后,將形成寫實性通報,發放到各村隊,并呈報鎮黨委、鎮政府主要領導。同時,對集中整治活動開展期間鎮出現的群眾熱線、環保信訪件數,進行統計排名通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責任人、工作措施等,確保綜合整治成效。
(二)建立多方聯動機制。鎮鼓勵養殖戶加大污染防治方面的資金投入;鎮直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依法履職,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工作任務的完成,切實提高全鎮畜禽養殖標準化、規范化、生態化水平。
(三)形成長效機制。鎮以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為契機,建立健全轄區內畜禽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環境監管檔案,指導養殖戶長期保持養殖圈舍周圍環境清潔,加強衛生管理,消除異味污染,形成環境監管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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