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新聞講話
時間:2022-08-30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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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們同志們:
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重視和關懷下,在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8月29日主席以74號主席令正式頒布,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經濟日報、中國水利報等新聞媒體均已作了報道。新水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水利事業發展中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標志著我國依法治水進入了全面推進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建設節水防污型社會,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新階段。借此機會,我代表水利部黨組向支持水法修訂并為新水法頒布作出努力的所有同志以及社會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謝!向長期關心支持水利事業發展的新聞界朋友們、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水是人類生存的生命線,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生命線,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根本保證。**年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以下簡稱原水法),這是新中國第一部管理水事活動的基本法。水法的誕生和頒布實施使我國管理水事的活動從無法可依開始走上了有法可依的道路,標志著我國水利事業進入了依法治水的新時期。《水法》頒布實施14年來,我國在推進依法治水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績。我們以水法宣傳教育為先導,以建立水法規體系和水行政執法體系為重點,加強水利法制建設,全面推進《水法》的貫徹實施。國家先后頒布了《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修訂)、《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一系列水法律、法規。到目前為止,我國已經制定了水法律4件,水行政法規*件,部規章90余件,地方性水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近*件,初步建立了與《水法》相配套的水法規體系,各項水事活動基本做到有法可依。通過貫徹水法與深化水利改革,逐步理順水資源管理體制,水資源統一管理的局面初步形成;以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制度為重點,建立和完善各項水資源管理制度,使我國水資源管理逐步納入法制軌道,水的利用率有較大提高。全國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由25%提高到50%,農業用水利用率也提高到30%-40%,從而以年平均1.4%的用水量增長,保證了國民經濟約9%的年平均增長對水的需求。與此同時,全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建了6萬多人的水政監察隊伍,以貫徹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打擊破壞盜竊水利工程和水利設施的違法行為以及清除河障為重點,開展水行政執法工作,共查處了39萬余件水事違法案件,調處了水事糾紛10萬多件,水事違法案件的發生數量比《水法》頒布時減少了近50%。十多年來,每年都以紀念《世界水日》和水法宣傳周的形式,在全國廣泛開展了水法的宣傳教育活動,每年都有許多省級領導和3000-4000位縣級以上的黨政領導參加水法宣傳周活動,全民的水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有了很大提高,水事秩序明顯好轉,水利建設和防治水旱災害工作取得重大成就,水利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水法的出臺和實施對水利事業的發展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自然條件的變化,不管是經濟活動、社會活動,還是水資源稀缺程度,都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原水法的一些規定已經不能適應實際的需要。如:在水資源開發利用中重開源、輕節流和保護,重經濟效益、輕生態與環境保護;在水資源管理制度上規定不完善,特別是在節約用水、計劃用水和水資源保護方面,缺乏相應的管理制度;在水資源管理體制上的規定與自然資源管理的原則相悖,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且對流域管理未做規定,導致管理混亂,多龍管水,城鄉分割,地表水、地下水分割;對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規定也不夠明確,不能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影響水資源的優化配置;還有原水法對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過于原則,難以操作。因此,對原水法的修改是十分必要的。
我國洪澇災害頻繁、干旱缺水嚴重、生態環境惡化,水利已成為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基礎性、全面性和戰略性的重大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水資源問題,把水資源同糧食、石油一起作為國家的戰略資源,提出了"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實行興利除害相結合、開源節流并重、防洪抗旱并舉","把節約放在首位,以提高用水效率為核心,全面推行各種節水技術和措施,發展節水型產業,建立節水型社?quot;等一系列治水方針和政策,有力地促進了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國水利事業正面臨著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的轉變。在繼續做好防洪抗旱、防災減災工作的同時,解決水資源短缺和水污染問題,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已成為新時期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務。這些正確的方針、政策、思路以及水利實踐為水法的修訂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奠定了思想基礎。
水法修訂充分體現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認真吸收了十多年來國內外水資源管理的新經驗、新理念,把近幾年來黨和國家的治水方針、政策以及思路和目標通過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其主旨是以建立節水防污社會、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水的利用率為核心,把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合理配置放在了突出的位置,努力促進資源與社會經濟、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新水法突出了水資源的統一管理,明確規定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確立了流域機構的法律地位;強化了水資源的宏觀管理,規定了全國水資源戰略規劃、江河流域(區域)規劃以及水資源論證制度、水中長期規劃、河流水量分配和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制度、年度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制度等一系列水資源配置的法律制度,明確了水資源規劃的法律地位,加強了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改變了過去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脫節的狀況,規定了建立水功能區劃制度和排污總量管理制度,使江河水質保護建立在水資源承載能力的基礎上,按照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原則,以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為重點加強用水管理。同時規定了節水制度,規定了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制度,規定了水法貫徹實施的監督檢查制度等。這些新的規定和新的制度,都具有很強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新水法的頒布,為我國水利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是新時期依法治水管水的一個新起點。同時,也對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們將以新水法頒布為契機,認真貫徹實施水法。首先,要抓好新水法的學習和宣傳教育。做好新《水法》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水法律知識和水法制觀念,使廣大人民群眾知法、懂法、守法是貫徹實施水法的基礎性和長遠性工作。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宣傳教育活動中起帶頭作用。要把學習新《水法》與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結合起來,與進一步學習貫徹中央的治水方針、政策結合起來,與實踐新時期的治水思路結合起來,與轉變政府職能結合起來,認真領會新《水法》的精神實質和各項規定,提高貫徹實施《水法》的責任意識,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加強水資源合理開發、綜合利用、優化配置、有效保護、科學管理的各項工作,強化水法貫徹實施的監督檢查,嚴格執法。同時,要以多種形式,開展面向全社會的水法宣傳教育,使全社會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全社會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的自覺性,形成良好水法制氛圍。第二,要抓緊制定與水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規、規章。新《水法》雖然可操作性較強,但它必竟是管理水事活動的基本法律,不可能對所有問題都規定的很具體,所以《水法》規定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例如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取水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等要由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年以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為了有效的貫徹實施《水法》,結合本地區實際都制定了地方實施水法辦法。水法修訂后,各地也要按照新《水法》抓緊修訂地方水法實施辦法。第三,認真做好規劃,全面推進水法的實施。新《水法》根據形勢的發展,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建立了許多新的水管理法律制度。實施這些新的制度需要作大量的準備工作,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認真學習水法的基礎上,對貫徹新《水法》作出總體安排,全面貫徹,突出重點,有計劃地推進新《水法》的貫徹實施。第四,加強水法貫徹實施的監督檢查。要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把提高水政監督檢查人員的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建立起一支廉潔、高效、執法有力的水政監察隊伍,保障《水法》的貫徹實施。要加大執法力度,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第五,水資源工作涉及多部門、多領域,我們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與各有關部門搞好團結協作,協調各方面力量齊抓共管,努力開拓新時期水利事業的新局面。
最后,特請新聞界的朋友們一如既往地支持水利工作,關注水利事業的發展,關心新水法的宣傳,引導新水法的宣傳,支持新水法的宣傳,推動新水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進而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們也期盼著有更多更好的新聞和宣傳文章問世。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