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黨員干部大會講話

時間:2022-08-31 0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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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黨員干部大會講話

同志們:

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由部機關處以上干部、在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京外直屬單位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參加的黨員干部大會。目的是動員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學習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認真、穩妥地做好對照檢查和清理糾查工作,不斷加強黨員領導干部的作風建設,推進水利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剛才,竟平同志和周英同志分別傳達了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和水利部貫徹落實《規定》的《實施意見》。下面,結合水利工作實際,我再講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刻理解貫徹實施《規定》的重要意義

中央紀委出臺這個《規定》,是適應當前反腐敗斗爭需要,全面貫徹落實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進一步加強黨員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重大舉措,體現了在新的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與時俱進。

《規定》的貫徹實施,為反腐倡廉的深入開展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依靠制度懲治和預防腐敗,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徑。近年來,一些黨員干部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方面,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手段不斷翻新,形式變化多樣,更具有隱蔽性、復雜性,由“公開”轉為“私下”,由“直接”變為“間接”,由“現貨”變為“期權”,等等。對這樣一些新情況,雖然在《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中都有禁止性規定,但由于受當時條件的局限,相關條款比較原則,沒有明確規范定性量紀的依據。由于缺乏相應的法規依據,致使有些案件不能得到及時有效地查處;有些違紀違法者沒有受到相應的處理。《規定》的出臺,一方面,比較好地解決了當前辦案工作中緊迫而突出的法規政策依據問題;另一方面,又用制度的形式,進一步規范和突出了今后查辦權錢交易案件的重點,為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規定》的貫徹實施,能夠有力地促進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工作的深入開展。《規定》提出的八項嚴格禁止性要求,細化了黨員干部在經濟和社會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實完善了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的行為規范。這有利于黨員干部統一認識,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識,嚴格自律;有利于拓展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工作的視野和領域;有利于增強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監督的針對性,提高巡視、專項檢查、考察考核、信訪舉報、輿論監督等監督方式的效果。

《規定》的貫徹實施,體現了黨中央對廣大黨員干部的關心和愛護。為解決當前反腐敗工作中緊迫而又突出的有關權錢交易案件的法律政策界線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草了《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并正在按國家立法程序送審。中央紀委的這個《規定》與“兩高”即將出臺的司法意見在政策界限上是一致的。“兩高”的司法意見正式后,嚴重違反《規定》的行為,將被認定為受賄犯罪。在這種情況下,中央紀委先行制定頒布《規定》,在黨內早打招呼,早提醒,并明確提出“本規定后三十日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等寬嚴相濟政策,目的是盡可能地教育、挽救一批存在一般違紀行為的同志,這既是對黨員干部的嚴格要求,更是對黨員干部的關心和愛護,同時對犯有這些違紀行為的同志也是一種教育、幫助和挽救,各級黨組織一定要充分認識《規定》的重大意義,組織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認真學習《規定》,人人都了解《規定》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切實把思想統一到《規定》的要求上來。

二、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認真抓好《規定》的學習宣傳貫徹

《規定》頒布實施后,水利部黨組高度重視,專門召開黨組會議進行學習和研究。《規定》的十項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一是為了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的廉潔從政意識,在前八條中對黨員干部提出了八項嚴格的禁止性規定。這八種行為,都是在查處案件中常見的、容易產生疑義,定性較為困難的權錢交易行為。它們與傳統受賄形式中直接收受財物相比較,手法上有所不同,但實質上沒有差別,請托人的犯意指向明確,財物的最終歸屬也體現了違紀黨員的真實意圖,性質上都是受賄。二是為了增強《規定》的可操作性,便于查辦違紀案件中具體運用,在前八條和后兩條分別規定十三個定性處理的政策界限問題。在這些問題的認定上,側重于依據權錢交易事實存在與否來判斷,以便使《規定》在與國家法律保持一致的同時,又體現了黨內法規的特色。三是明確了這些違紀行為的黨紀處分依據,即“發現有本規定所列禁止行為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等有關規定處理”。

在深刻學習領會《規定》內容和要求的基礎上,水利部黨組制定并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從提高認識、學習宣傳、對照檢查、查辦案件、加強督促檢查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措施和要求。部機關及所屬單位各級黨組織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貫徹落實。當前,要重點抓好三個環節:

一是學習宣傳。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這次會議精神和《實施意見》的要求,盡快安排時間,采取不同形式,認真組織學習。要重點抓好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的學習,把《規定》的學習納入領導干部學習培訓的重要內容,使每一個黨員干部都能夠吃透文件精神,正確領會、準確把握《規定》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真正了解違反《規定》的嚴重后果,強化黨員領導干部帶頭貫徹執行《規定》的自覺性,提高防止發生類似行為的警惕性。要通過報刊、網絡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使水利系統廣大干部職工深入了解《規定》的基本內容,明確監督檢舉的途徑和方法,增強與違紀違法行為做斗爭的信心和能力,為有效懲治和預防腐敗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是自查自糾。《規定》貫徹落實的成效如何,自查自糾是關鍵。中央紀委在印發《規定》的《通知》中提出,“凡有本規定所列禁止行為的,應認真對照檢查,按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向黨組織報告情況并堅決立即糾正。本規定后三十日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由于這條政策時限性很強,各級黨組織要以對黨員干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把政策規定傳達到每個適用對象,督促目前存在類似問題的黨員干部,盡快向組織說清情況。要使存在問題的黨員干部清楚,這是黨組織給予自己的一次機會,要珍惜和把握住,不要存在僥幸心理;規定期限過了,這類問題就要依紀依法受到嚴肅處理了。這里特別強調的是,今天離中央規定的自查自糾期限還有不到半個月的時間,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黨組織一定要抓得緊而又緊,不能有絲毫的懈怠和延誤。

三是堅決查處。《規定》的出臺,為有效查處新形勢下權錢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時、有力的法規依據。我們要按照中央紀委的要求,把握政策,嚴格執紀。一是對上報的個人自查自糾情況,要逐件進行研究分析,對明顯與事實不符的,要及時核查。既要核查已經交待的問題,又要核查實際糾正的情況,防止出現只說小問題,隱瞞大問題,以及少退甚至隱匿贓款贓物的現象。二是自查自糾規定期限結束后,要認真進行排查。重點查處那些在期限內應糾不糾、應報不報、弄虛作假、拒不自查自糾的。三是今后一個時期,要把查處權錢交易案件作為辦案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大對涉及權錢交易行為的懲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四是要針對當前違紀違法案件的新情況、新特點,加強調查研究,注重從體制機制上堵塞漏洞,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學習貫徹《規定》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今年初,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在抓好落實上下功夫”,“定下來的事情就要雷厲風行、抓緊實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檢查、一抓到底”。各級黨組織要把貫徹落實《規定》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水利系統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來抓,切實擺到重要議程。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規定》的具體措施和意見,把貫徹落實《規定》與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緊密結合起來,與搞好當前的防汛抗旱及各項水利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做到既有戰略考慮,又有具體要求;既有長遠目標,也有近期安排。各級水利紀檢干部要帶頭學好《規定》,掌握其精神實質和各項具體內容,準確把握《規定》與《廉政準則(試行)》、《黨紀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之間的關系,準確把握《規定》與相關刑事法律、司法解釋之間的關系,為正確適用《規定》奠定基礎。各級水利紀檢監察機關要協助黨委(黨組)負起監督檢查的職責,督促黨員干部自查自糾。在自查自糾期間,要組織力量深入到重點部門、重點單位了解情況、督促指導。對不認真落實《規定》,特別是開展自查自糾力度不夠的部門和單位要進行批評;對應糾不糾、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除對當事人進行嚴肅查處外,也要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為確保《規定》的貫徹實施,部黨組將于今年下半年派出督查組,對《規定》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權錢交易容易滋生的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如資源開發、行政審批、干部人事任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項目管理、規費征收、水利資金撥付使用和管理及政府采購等方面進行重點督促和檢查。同時,要把貫徹落實《規定》的情況,作為*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的重要任務。

同志們,今年是我們黨和國家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年。我們黨將召開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對新世紀新階段黨和國家工作進一步作出全面部署。目前,南方已進入主汛期,北方再有半個月的時間也將陸續進入主汛期,全國的防汛抗旱工作到了關鍵時刻,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和其它各項水利工作,對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至關重要。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貫徹實施《規定》為契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持不懈地開展水利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為推進水利又好又快地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