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停車秩序調查匯報

時間:2022-11-11 10: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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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停車秩序調查匯報

近幾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縣城區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城區擴大,城市社會功能日趨完善。隨著經濟高速發展,居民日均出行次數和機動車輛快速增強,導致城市交通需求急劇增加,交通秩序管理矛盾和問題也日益顯現出來。這些問題如不認真分析研究,及時加強解決,必將對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造成嚴重影響。城市交通是政府行政管理能力和市民素質的綜合體現,是城市對外形象的窗口。為尋找整治亂停亂放突破口,進一步規范城區停車秩序,促進城區交通秩序整體好轉,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有序、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現結合調研情況,作一探討。

一、實際停車情況

停車亂是我縣城區交通較為突出的頑癥,處罰率高也是我縣城區交通管理的一大現象。據不完全統計,我縣的小汽車違法行為中違法停車記錄已達總記錄的40%。這些現象的癥結在于停車難,停車場地少、車輛數量劇增、車輛停車需求集中,上述現象是我縣城區交通管理的瓶頸,同時也是制約我縣提升城市品位、城市形象及城市經營的一塊短板。

(一)規范建設監管滯后,停車場地稀少。在我縣城區規劃建設中,停車場的規劃建設未被足夠重視。近幾年來,我縣房地產事業篷勃發展,但公共停車場地建設卻了了無幾。目前我縣現有公共停車場僅市民廣場一處,停車泊位不足百個。大型建筑的配套停車場也不多,僅金源賓館、廣源賓館設有專用停車場。我縣21層高的最高建筑都未設置停車場地。加之監管乏力,使原本已設置停車場的用地改作他用。目前,我縣城區街道不僅承擔著通行功能,還額處承擔了城區80%的停車功能。

(二)人們生活水平提高,汽車數量劇增。近幾年,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明顯提升,購車熱情隨之高漲。據不完全統計,我縣現有汽車類機動車9000余輛。自2009年大隊開通汽車掛牌業務以來,已辦理汽車注冊登記2400輛。自2010年來,我縣新增汽車以每年1600輛的速度遞增(不包括本地人在處地辦理登記及過戶數)。

(三)城區服務功能失衡,停車需求集中。經過幾年的發展,我縣城區在原有基礎上,成倍擴展。如今,橫貫東西的世紀大道長4.5公里,縱穿南北的迎賓大道長2公里。但人們的消費、休閑仍集中于東山大街、沿湖路、迎賓大道南側、德勝大道等原城區中心及新舊城結合部。以迎賓大道南側為例,其長不足1000米,僅餐館就10余家,且生意興隆。而上述街道沒有一處停車場。

二、實際管理情況

違法停放,一直是大隊城區交通管理工作的重點之一。目前的管理方式主要以移動拍攝取證為主,強制拖移為輔。自2008年以來,堅持每天巡邏抓拍,4年來,共拍攝違法停放數據4.2萬余條,拖移車輛87輛。在強化管理中也遇到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交通標志標線不全,執法依據缺失。我縣城區呈現為“七縱三彎十四橫”的街道格局,共24條主街道,總長34公里,主要路口61個。街道標線不清,絕大多數還沒有施劃標線和停車泊位、設置標志。使得在日常管理時,糾正違法停放缺乏標志標線等法定要件。

(二)交通標志標線不清,執法引發誤解。由于一些街道的標志標線已不醒目,造成其交通引導、指令信息不明,在執法時極易引起誤解。如陽水溝路西側連續施劃有數拾個停車泊位,現已看不太清。在拍攝路東違法停放車輛時,就有駕車人責問為何不拍攝西側停放的車輛。

(三)間斷施劃停車泊位,執法產生爭議。有些路段沒有特殊情形下間斷性地施劃停車泊位。使相同的情況下,在泊位內的合法,緊鄰的車輛雖不格外影響通行,卻是違法。這種情況下執法極易產生爭議,遭到當事人的責問甚至辱罵。

三.規范停車秩序的建議

幾年來的違停管理力度,不能說不嚴,查處違法停放數不謂不多。然而,亂停亂放現象依然突出。究其原因,根源在于停車難。在實際整治中,一定要摒棄一味“查”的簡單思想,“疏”與“堵”要結合,疏導為前提,查處為保障。通過配齊標志標線,健全依法嚴厲查糾的法定要件,同時避免市政承擔交通安全責任,確保嚴格依法行政。

(一)立足實際,增加停車泊位。經排查,我縣需增設停車泊位1500多個。現今縣城區規劃建設已定位,要切實解決好縣城區停車場,唯有在考證安全的前提下,先施劃好車道線再盡可能地增加停車泊位,力爭多滿足些廣大駕車人的停車需求。一是在原有泊位上刷新泊位標線。二是對間斷的泊位補劃新增泊位。三是調整路面標志標線,壓縮機動車道數,騰出停車空間。如:將德勝大道為雙向四車道,調整為雙向二車道,即可專門設置停車泊位。

(二)合理布局,提高泊車效率。要充分利用有限停車泊位的停車功能,提高使用效率,盡可能地緩解停車壓力。一是合理設置摩托車、電動車停車泊位,規范此類車輛停放,防止占用汽車停車位,建議在人行道邊緣施劃此類停車泊位。二是注重引導規范停車,促使駕車人按停車泊位依次停車,有序停車。

(三)制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助力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市區交通管理暫行規定。目前造成市區交通秩序混亂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助力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隨意停放、闖紅燈,橫穿馬路。特別是燃油助力車和超標電動車,其行駛運載狀況實際上已屬機動車輛了,但交警部門又無法可依,難以對其處罰,致使他們無須遵守交通法規,給城區交通帶來極大的危害。鑒于此,建議請縣法制局牽頭、由交警、交通局、市政局、民政局等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聯合制定電動自行車、助力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車輛管理暫行規定和處罰辦法,送縣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以縣人民政通告的形式頒布實施。

(四)有關職能部門共同管理市區非法營運,維護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目前,城區非法營運摩托車和藍牌車還有一定市場。比如,車站、大型商店、醫院門口經常停著一些摩托車,但因他們沒有行駛,只是停放在那里,所以縣交通局對其非法營運難以取證,無法將其查扣處理,對執法帶來很大困難。鑒于此,建議由縣交通局牽頭,協同交警和城管等職能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集中力量,重點打擊托車非法營運,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