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對策
時間:2022-07-30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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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職務犯罪作為對職務犯罪的事先防備,是一項廣泛性的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工程。它要解決的是與經濟、政治、社會關系最為密切的職務犯罪問題,因此也就客觀決定了這項工作必然要受制于整個社會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乃至司法體制的改革進程。對檢察機關這一專業部門的職務犯罪預防來說,這項工作更關涉到深層次的檢察改革。黨的十六大要求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按照公正司法和嚴格執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機關的機構設置、職權劃分和管理制度,因此,從一定意義上來說,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原創:是新時期開拓檢察工作新局面的必然選擇,也可以這樣認為,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開展的好壞,對檢察機關能否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是一個重要的衡量尺度。
解決預防職務犯罪現存問題的對策總結最近有報道說,“美國中央情報局的工作重點有了轉變,由原來的調查犯罪,改為現在的預防恐怖犯罪”,這實際上是戰略上的重要改變,這給我們的啟示是:一定要把預防職務犯罪放在最主要的位置上來,整合反腐機構、合理分工,廣泛發動社會力量、民間組織參與反腐,同時進一步加強國際間的反腐合作。現在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雖然有一些相應的對策已經提出,但還有必要最后系統地總結一下。
(一)實行依法預防,改革創新體制機制法律的統治而非人的統治,是一切法治國家的靈魂和原則。在依法治國的社會進程當中,職務犯罪預防必須是依法預防,通過法律(也只能通過法律)明確職務犯罪預防主體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而且必須用法律的方式將職務犯罪預防的過程、內容和程序具體細化,否則,僅有原則性規定的法律預防不是法治意義上的預防。在實行依法預防的同時,又必須創新體制機制,應當構筑在黨委領導、法律授權下,以預防職務犯罪專業機構(如檢察機關)為第一主體地位的社會化系統預防。具體地說,檢察機關通過黨委領導、法律授權的方式獲得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組織實施權,充分調動社會各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利用有效的法律資源,通過專業的法律預防程序,貫徹“教育是基礎,法制是保障,監督是關鍵”的方針,采取以法律監督為主的多種監督手段,進一步豐富檢察權的內涵,多渠道地構筑社會化預防系統。
(二)采取積極措施從根本上提高專業預防機構的預防能力毋庸置疑,預防職權和預防能力兩者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專業預防機構雖然享有法律賦予的預防職權,但欲求得理想的預防效果還必須具備相應的預防能力(這至少又受制于預防隊伍的整體素質以及有效的預防手段兩個因素)。以檢察機關這一專業預防機構為例,可以采取拓展檢察建議外延的方法來提高預防能力,即由單純的“被動型建議”發展為主動和被動相結合的“雙向”檢察建議方式。具體地說,由于現有的檢察建議只能是通過查辦案件或者檢察工作的各個環節發現單位存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漏洞時才依法發出,這就致使其客觀上存在被動性缺陷。因此,檢察機關應當主動審查各預防對象的工作常規及程序,找出可能導致職務犯罪發生的漏洞,并建議改善方法,以檢察建議的形式發出。檢察機關在主動審查之前,各預防對象有義務向檢察機關匯報單位的年度預防職務犯罪計劃,在擴大職工民主參與的基礎上,自己找出本單位容易導致腐敗問題發生的環節和相應的預防對策,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
(三)深入進行經濟體制、政治體制和司法體制改革,尤其是檢察改革職務犯罪預防的許多方面,尤其是制度設計方面,原創:與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乃至司法體制改革相關聯,脫離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與司法體制改革的現實狀況,一味追求職務犯罪預防的效果是不切實際的。比如政治體制改革中的建立健全政府責任體系;經濟體制改革中的社會分配制度改革、國有資產的管理模式改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應當完全撤銷國有企業及其負責人的行政級別建制;司法體制改革中的司法權獨立;檢察改革中法律監督權的發展以及檢察權的重構等等,所有這些內容都直接或者間接地影響職務犯罪預防的深入開展,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發展關系深層次的檢察改革。
(四)在當前的集中治理商業賄賂活動中,我們預防部門必須做到四個“統一”,即: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上來,統一到落實高檢院具體部署上來,統一到懲防并舉、服務大局的司法理念上來,統一到鍥而不舍,務求實效,推進預防工作新發展的目標。在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的過程中,商業賄賂將始終是我們必須面對和需要著力解決的社會頑癥。立足當前我們所處的社會歷史階段以及預防工作面臨的現實,考量預防工作一個非常重要的標志,首先就是看發現問題的多少,發現問題能力的大小,這是預防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其次是看分析、研究問題水平的高低,這是預防工作的重要環節;最終要看解決問題的效果如何。商業賄賂犯罪問題作為一種復雜的社會現象,需要全社會的齊抓共管,需要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社會的進步逐步得到解決。因此,衡量預防工作的成效,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看我們發現問題的多少。檢察機關的預防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研究制定整套的預防制度和措施,把檢察廉政共建、法制宣傳、案前制約、案后監督等預防措施配套完善,檢察機關既要結合辦案主動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又要緊緊依靠黨委領導,積極參加黨委、政府、人大等有關部門組織的職務犯罪社會預防活動,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