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新型勞動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24 0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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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幾年供電企業的改革中,經常提及如何置換全民職工身份,建立新型勞動關系的話題。這一破一立的背后,引人深思,耐人尋味,值得研究。為此,筆者結合工作實際,談一些認識。
一、供電企業勞動關系的變革
在計劃經濟的年代,供電企業同所有的國有企業用工制度一樣計劃色彩很濃,用人單位根據需要提供用工申請,由計劃部門下達用工指標,報勞動人事部門審批核準后,招用的勞動者就成為全民所有制的正式職工。那時,進了供電企業的門,國家就包攬了職工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職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結成的勞動關系是“大鍋飯”關系。這種關系隨著改革的深入,弊病日益顯現:如經營者能上不能下、職工能進不能出、干好干壞一個樣等等,因此企業職工消極怠工,生產效率低下。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國家用土地承包責任制打破了農村“大鍋飯”的勞動關系,農民得到極大實惠,這一新型勞動關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縮短了農民與全民制職工的距離,現在國家將農村改革的成功經驗引向了國有企業。由于受思想觀念的束縛,加上供電企業的多樣性、關聯性、復雜性以及電力產品的特殊性,導致這一改革效果不大。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在全國推行以市場為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供電企業的勞動關系再次受到沖擊與挑戰,用工制度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由原來的全民制固定工增加了全民制合同工,用工的自主權逐步得到擴大,出現了一些喜人的局面,但真正得到全面貫徹落實的還是不多、不廣。這種落后的用工制度導致供電企業因缺乏激勵約束機制活力不強,特別是有些供電多經企業逐漸衰弱,等到發不出工資揭不開鍋的時候,才真正領悟到原有的機制確實不好。但是,也有一些供電企業,他們在多經企業中率先用置換全民制職工身份方法解除原來的勞動關系,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新型的勞動關系,原來的人員包袱變為人才優勢,由此而帶來了生機,煥發出了新的活力。
二、建立新型的勞動關系是供電企業的必然選擇
新型勞動關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經之路,也是供電企業的必然選擇。從供電企業勞動關系的變革可以看出,勞動關系的背后,實質就是生產關系,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以勞動關系為代表的社會生產關系也在逐漸調整、改變,這是社會生產發展之必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企業(包括供電企業)是國民經濟最活躍的細胞,供電企業通過自身的努力,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其目的是實現利潤最大化;而要實現利潤最大化,必然要求有先進的用人制度,必須形成經營者能上能下、職工能進能出、收入能低能高的優勝劣汰機制。市場經濟的最大特點就是通過市場對資源進行有效的優化配置;同理,作為人力資源也要通過市場配置,以形成勞動資源的合理流動。這就要求供電企業必須打破目前的職工身份界限,和社會其他的勞動者一樣站在社會自然人這條起跑線,在企業與勞動者之間形成擇優錄用,雙向選擇的用工制度,才能使供電企業真正輕裝上陣,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超常規的發展。
三、供電企業新型勞動關系的建立
為積極穩妥地推進供電企業的改革,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用經濟手段按一定的標準對全民制職工實行身份置換,作為代表國有資產的供電企業應對職工物質和重新就業進行經濟補償。職工置換身份后,續聘職工與企業重新簽訂合同,建立新型勞動關系;對下崗職工,應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幫助其實現再就業;同時,改革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對變化的勞動關系,爭取有關財稅部門的支持,調整有關政策,與供電企業用工制度改革跟進到位。如供電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的政策,給企業置換身份職工一次性預繳2至3年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允許提前扣除的規定等等。這一系列的政策的出臺和調整,包括置換全民制職工身份發放的安置費,既是供電企業對改革付出的成本,也是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的要求。
四、供電企業上下要關心支持建立新型勞動關系舉措
企業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供電企業在勞動用工方面作改革,用新型的勞動關系取代舊的勞動關系,可以說為我們創造了良好的選人用人機制,確保科學合理利用人才資源,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企業創造出更大效益。同時,也促使勞動者本人通過學習、培訓、考試等方面來全面提升自身的綜合素質,提高勞動效率,從而達到好就業、就好業的目的,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按照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的原理,這種新型勞動關系是新生事物,符合客觀經濟發展的規律,具有強大無比的生命力,是對舊事物落后的生產關系的一種否定。作為供電企業的一員,應積極對待,上下一心,團結一致,共同把該項工作做好。我們相信,不久的將來,供電企業舊的勞動關系必然被新型勞動關系所取代,這是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一枝奇葩,她必將在市場經濟肥沃的土壤結出累累碩果,也為供電企業再創輝煌奠定扎實的基礎。■
(本文作者系江西贛州供電公司總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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