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攔截機動車”違法處罰法律適用問題初探

時間:2022-12-15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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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攔截機動車”違法處罰法律適用問題初探

非法攔截機動車違法處罰法律適用問題初探

2006年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下簡稱《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正式施行,筆者通過對該法的學習,并與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比較,發現兩部法律均對“非法攔截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設定了處罰。雖然兩部法律的案由表述不完全相同,但筆者認為兩者的基本含義相近。即客觀上表現為非法攔截機動車,后果為影響車輛正常行駛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財產較大損失。然而在設定“非法攔截機動車”違法行為的處罰上,兩部法律卻作出了不盡一致的規定,隨著《治安管理處罰法》正式實施,公安機關及民警處罰該種違法行為,在具體適用法律時,可能產生歧義。現在筆者對“非法攔截機動車”違法行為的性質及處罰適用法律問題,在簡單分析分析基礎上,談談個人的看法和觀點。

一、對“非法攔截機動車”違法行為處罰的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一款(八)項規定:非法攔截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財產較大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根據該法第九十九條二款規定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一款(四)規定:非法攔截機動車,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由公安機關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此處“情節較重的”可以理解為不聽民警勸阻、造成了交通嚴重堵塞或財產較大損失以及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情形等;根據該法第二十三條二款規定,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對比兩部法律規定不難看出,對非法攔截機動車,有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等情節較重的,處罰種類和幅度的規定不相一致。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實施上述行為設定的主處罰為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的處罰為十五日以下拘留;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實施上述行為設定的主處罰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的處罰為五百元罰款,即使對首要分子的主處罰也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處的處罰為一千元以下的罰款。相互對照便可發現,對非法攔截機動車,有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等情節較重的違法行為,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時就可能相對嚴厲。因為,對違法行為人適用的主處罰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其次可以并處罰款。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時就可能相對輕微。因為對違法行為人適用的主處罰是罰款,其次根據具體情況可以適用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

二、“非法攔截機動車”違法行為的性質。

從行政處罰法的角度看,所有違反國家行政法律法規的行為,均屬于行政違法行為。但公安機關的管理有其特殊性,其主要分為治安管理和其他公安行政管理。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一般說受到的處罰相對較重。從廣義上理解,原來的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等行為,都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從狹義上講,現在的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等行為已不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范疇,而是屬于違反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行為。但是對于其他公安行政法律中規定了拘留處罰的違法行為,應當仍然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就“非法攔截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而言,一個是《治安管理處罰法》上明確規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一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可以適用拘留的處罰的違法行為。同時,在道路上“非法攔截機動車輛”的違法行為,客觀上一般會造成諸如交通嚴重堵塞、財產較大損失等危害后果,直接關系著社會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所以,可以確定無論是“非法攔截機動車,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情節較重的”行為,還是“非法攔截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財產較大損失的”行為,應當都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都應當適用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序予以處罰。

三、“非法攔截機動車”違法行為處罰的法律適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均為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即都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關涉及拘留處罰的違法行為應當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相對于專門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而言,屬于特別規定。根據立法法有關規定,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那么對“非法攔截機動車,且有較重情節的違法行為”實施處罰應當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但立法法同時又規定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相對于2004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來說為新的法律規定,那么對“非法攔截機動車,且有較重情節的違法行為”實施處罰,應當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對非法攔截機動車,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不具有較重情節的,應當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由公安機關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對非法攔截機動車,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情節較重的,首先要列舉出“情節較重的”具體情形,明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非法攔截機動車,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情形是否屬于情節較重的。如果不屬于情節較重的情形,則按照兩部法律中各自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實施相應的處罰;如果屬于情節較重的情形,應當根據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建議由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