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會常任制研究報告

時間:2022-06-21 03:29:00

導語:黨代會常任制研究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黨代會常任制研究報告

黨的報告提出進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這是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在鄉鎮基層黨組織實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對于探索黨代表作用發揮的新途徑,積累實行縣、市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經驗,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和現實針對性。本文試就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作一些探討性的研究和思考。

一、實行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必要性

1、實行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是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的需要。同志曾經指出:“發展黨內民主,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和各級黨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重要保證。”歷史經驗表明:沒有黨內民主,就沒有黨的事業的興旺發達。只有黨內民主堅持和發揚得好,黨的事業才會充滿生機和活力,即使出現了什么偏差也能得到及時糾正。一旦黨內民主受到削弱,黨的事業就會遭受挫折。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發展黨內民主,最終要靠制度來體現、來保證。實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保證了黨的各級代表大會及其產生的委員會在閉會期間,黨員和黨員代表都能夠充分行使民主權利,可以使基層黨組織選舉產生的黨員代表在屆期內較長時間能夠行使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權利。

2、實行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是完善黨員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黨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徑。黨的提出:“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黨員代表大會是黨的權利機構,但是實際上黨代會的權威并未得到尊重,黨員代表的作用發揮不夠。主要體現在:一是代表作用的“一次性”,幾年開一次代表大會,黨員代表只是“聽聽報告,填填選票”,大會閉幕后,代表任務也就完成,形成了“代表代表,會完拉倒”的現象。二是代表權利的“局限性”。由于閉會期間,黨代表沒有任何權利和義務,黨代表的權利僅限于代表大會期間,束縛了代表活動的空間,導致代表閉會期間無所作為。三是代表作用缺乏“權威性”。閉會期間,黨員代表難以參與決策、監督,平時黨員代表提出的批評、建議和意見不能像人大代表那樣引起足夠重視。因此,實行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是新形勢下進一步完善基層黨員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制度之一,是黨代表發揮作用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保證。

3、實行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是黨員參與黨內事務、保障和維護黨員權利的新渠道。黨章不僅規定了黨員應履行的基本義務,也規定了黨員應享有的基本民主權利。黨員參與黨內事務是黨員民主權利最基本、最直接、最主要的體現。客觀地看,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方式、渠道還不通暢,對于黨內重大決策活動,一般黨員還沒有參與機會。試行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黨委可以將一些重大問題讓黨員代表早知道,并以黨員代表為中轉站,可以將重大決策和重大問題擴大到黨內進行討論,由黨員代表及時將黨員的意愿和呼聲收集上來,有助于促進黨委決策的科學性。這一制度也開辟了黨員參與重大決策的新渠道,使黨員的民主權利得到尊重,有助于激發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4、實行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有利于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實行黨代會常任制對于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加強對黨委的監督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有利于始終保持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通過常任的黨員代表架通了黨委經常聯系廣大黨員和廣泛聯系各方面群眾的橋梁,有助于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增強黨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斷鞏固和加強黨的執政基礎。二是有利于提高黨委各項決策的權威性和可行性,維護黨組織的團結統一,保證全體黨員步調一致地為實現黨組織的工作目標和任務而共同奮斗。實行常任制,重大決策提交黨員代表會議討論,促進了科學決策,容易在黨內形成統一認識、統一意志和統一行動,形成整體合力,共同推進黨的事業。三是有利于加強黨內民主監督,推進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的作風建設,及時發現和糾正黨內出現的各種問題,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黨員代表大會的每一名代表都是黨內的監督員,通過他們聯系廣大黨員和群眾,可以形成一張覆蓋廣泛的監督網。實行常任制,可以使代表的監督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的發揮,從而形成切實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清除各種消極腐敗現象,維護黨的形象。

二、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基本內容

1、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基本內涵

“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是保障經過選舉產生并獲得代表資格的黨員代表,在屆期內參與活動、發揮作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的黨內政治制度。

2、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基本職責

鄉鎮黨的代表大會主體是黨員代表,核心是發揮黨員代表的作用,據此可界定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基本職責為:聽取和審議鎮黨委、鎮紀委的工作報告;參與本鎮重大問題的討論和決策;收集、了解本選舉單位經濟建設、黨的建設、社會事業發展的情況和黨員的意見、要求,及時向黨員代表大會或黨的有關組織反映,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受黨員代表大會、例(年)會或單位黨組織委托,對有關問題進行專項調查或檢查;對鎮黨委、鎮紀委及其成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評議,對黨委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向本選舉單位內黨員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有關精神,并向本選舉單位內黨員匯報履行代表職責情況,接受單位黨員的監督。

3、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基本制度

①黨員代表例會制度,鎮黨委每年必須至少召開一次黨員代表會議。②黨員代表小組活動制度,一般每10—15人要建立一個黨員代表小組,黨員代表小組每半年至少活動一次。③黨委委員聯系代表和代表聯系黨員、群眾制度,每個鎮黨委委員要結合自己的分工,聯系1—2個黨員代表小組;每個黨代表聯系所在支部3—5名黨員和群眾。④黨員代表評議黨委班子成員制度,每年利用例會,安排鎮黨委委員向黨員述職,組織黨員代表進行民主評議。⑤黨員代表視察工作制度,鎮黨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黨員代表視察本鎮的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情況。⑥黨員代表議事制度,明確黨員代表不僅有權在預定的議事議題內議事,而且還有權根據有序的規定提出新的議題,有權要求把他們認為是重要的事項列入會議議程,可以在會上就列入議程的問題充分發表不同意見,行使自己的權利,包括贊同權、否決權、選舉權、要求修改權、質詢權等。⑦黨員代表提交建議制度,黨員代表每年至少要向黨委提出一項建設性的意見和可行性方案。⑧回復黨員代表質詢制度,對黨員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反映的問題,鎮黨委或相關單位要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采取個別反饋或公開答復的形式,如實向黨員代表回復相關情況,直至其滿意為止。⑨黨內聽證會制度,黨內在醞釀、討論、研究、決定重大問題時,可以適時、適當地召開有黨員代表參加的聽證會,認真聽取代表意見。

4、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基本活動方式

①通報政情活動。各鎮黨委必須經常向黨員代表報告政情,在時間上,至少保證每年要向黨員代表報告一次工作,遇有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同時,還要采取走訪黨員代表、召開代表座談會、政務公開情況通報會和提供資料等方式,及時將黨委出臺的文件、決策等傳達給黨員代表。

②專題調研活動。鎮黨委在重大問題決策前,組織黨員代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由黨員代表及時將基層的意見和呼聲向黨委報告,以促進黨委的科學決策。

③檢查視察活動。定期組織黨員代表圍繞黨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情況到相關單位進行檢查視察,全面客觀了解黨委工作實績。同時,結合召開代表座談會、基層單位黨員群眾座談會、下發代表提案表等形式,廣泛聽取基層的評價和呼聲。對黨員代表的提案,鎮黨委必須認真研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

④聯系聯絡活動。按照黨委委員聯系代表和代表聯系黨員、群眾制度的具體要求,確定聯系對象,建立聯系臺賬,明確聯系的內容和任務。在聯系的對象上要有廣泛性,注重把社會各個階層的人網絡在內。在聯系的內容上注重全面性,包含征求意見、政策咨詢、幫扶幫帶等多方面。

⑤民主評議活動。組織黨員代表對黨委班子每年進行一次民主評議活動。測評時被測評對象先向黨員代表述職,然后由黨員代表對被測評對象進行量化打分,或是投優秀、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票,同時提出建議和意見。測評結束后,及時將結果和代表們的建議、意見,如實向被測評對象進行反饋。對于量化評分較低或是被代表評為“不滿意”的測評對象要進行教育,必要時采取一定的組織手段,進行相應處理。

三、實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黨的領導的原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具有決定意義的特點,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更是發展黨內民主的根本保證。沒有黨的領導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放棄黨的領導的原則和黨的政治紀律,不僅不能保證黨內民主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甚至會走向反面,導致出現極端民主化的錯誤傾向,出現偏離黨的領導的行為。因此,縣、鎮兩級黨組織必須始終注意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對黨員代表的教育引導,正確理解和堅持黨內民主,堅持一切活動在黨的領導下進行,使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始終沿著正確的軌道發展。

2、依法辦事的原則。我國的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是黨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踐經驗的總結,也是繼續推進現代化建設的根本保證。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也領導人民遵守、執行憲法和法律,并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任何一項工作制度,都必須以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各種活動都必須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開展。

3、實事求是的原則。實事求是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思想路線,也是我們做一切工作應牢牢堅持的基本原則。推進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必須做到實事求是,堅持從基層的實際和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民主管理能力的現狀出發,著眼于服務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以是否符合“三個代表”要求為根本取舍標準,切合實際,因地制宜,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發展,在管用中不斷創新豐富,使這一制度實用、好用、管用。

4、循序漸進的原則。鄧小平同志很早就曾指出,“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最大好處,是使代表大會可以成為充分有效的最高決策機關和最高監督機關”,“我們相信這種改革,必然可使黨內民主得到重大發展”。但是由于種種原因,這一制度還未能堅持下來,只是在全國范圍內11個市、縣區進行了試點工作。在鄉鎮試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也有一些地方進行了一些嘗試,但總體來講還處于探索階段,因此,必須本著循序漸進的原則,堅持先通過試點總結經驗,然后再逐步推開,確保這項工作健康發展,防止出現急于求成、形式主義等現象。

四、實行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應注意處理的幾個關系

1、要正確處理好權利與義務的關系。黨代表作用發揮如何直接決定著黨代會常任制的生命力,提高黨代表素質,改善黨代表結構,加強對黨代表的教育和管理,引導黨代表珍惜權利、自覺履行義務,這是順利實行黨代會常任制的基礎工作。實行黨代會常任制必將給黨員代表更多的權利,提供了黨代表發揮更大作用的平臺,一方面,我們要積極營造有利于代表發揮作用的良好環境,理直氣壯地支持和保護黨代表的權利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更要教育黨代表積極主動學習,不斷提高素質,增強參政議政能力,發揮好在群眾中的帶頭示范作用,遵守各項規定,認真履行義務。在實踐中,可探索建立黨員評議黨員代表制度,讓黨代表向支部全體黨員報告自己履行職責的情況,發動全體黨員評議其代表職責履行得如何,以此促進黨代表更好地發揮作用。

2、要正確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其核心是實行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礎,集中是民主發展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二者是相輔相成、內在統一的。沒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確的集中;沒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不能形成全黨統一的意志。因此,實行鄉鎮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必須要正確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既要防止民主權利得不到足夠的尊重,又要防止自由主義、分散主義和極端民主化,堅決維護黨委權威,保持黨的集中統一。

3、要正確處理好黨代表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活動之間的關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黨代表這三者之間有聯系,也有區別。三者都屬于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范疇,其活動方式也有相似之處,但其性質卻各有不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憲法和法律賦予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自的職能,具有法定性。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是黨內的一項政治制度,黨代表的活動是一種黨內的活動,其范圍和活動方式必須在特定的范圍內開展,不能無限擴大。

4、要正確處理好黨代會常任制和其它制度的關系。完善黨內民主制度是保障黨內民主發展的固本之策,制度具有“決定性的因素”。不斷加強黨的制度建設,使之貫穿于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之中,是我們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經驗。因此,我們要注意把加強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建設與其它制度的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把建立黨代會常任制與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制度、健全黨員民主權利的保障機制等各項制度有機結合起來,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不斷建立健全黨內民主的規章體系,構成健全黨內民主制度的有機整體,逐步實現黨內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