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城鎮化進程中農村發展問題研究
時間:2022-06-29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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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農村社區正處于向城鎮社區演進的轉折點,其進一步發展面臨物資資源極度匱乏、村民自治改革缺乏深度、居民缺乏凝聚力和歸屬感等障礙.我國農村社區只能走政府主導型的自上而下地促進農村社區城鎮化道路,才能推動我國農村社區城鎮化進程.
所謂城鎮化是指“人類生產和生活的方式由鄉村型向城市型轉化的歷史過程,表現為鄉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化及城市不斷發展完善的過程”。城鎮化不僅構筑了農村工業化的基石,而且鋪就了農村現代化的道路。全面繁榮農村經濟,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是農業經濟改革的戰略選擇,是我國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趨勢,城鎮是人類的主要聚居地,也是生態系統中最為復雜的類型之一。城鎮化是社會經濟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趨勢。費孝通先生早年提出過“小城鎮,大問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堅持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發展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黨的十七大強調:“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按照統籌城鄉、布局合理、節約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帶小的原則,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這些體現了黨通過實現城鎮化,城鄉統籌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的思路。這是我們推進城鎮化建設總的工作要求,也是城鎮化建設的努力方向。如何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扎實推進城鎮化建設,提高城鎮化水平,為經濟社會發展打造可依托的平臺,是各級政府必須認真面對的一個戰略性課題。本文就我國農村城鎮化的戰略意義、制約因素和相應措施作了一些初步的探討和研究。
一、加快城鎮化發展的戰略意義
21世紀是城市的世紀。城鎮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新世紀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動力,也是工業化、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1.加快城鎮化發展水平是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推動國民經濟增長的客觀要求。城鎮化水平越高,經濟效益就越高,資源利用效率也越高,可持續發展能力越強,符合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城鎮的輻射和帶動作用,有利于帶動周邊地區特別是農村的經濟發展,是縣域經濟增長的龍頭。
2.加快城鎮化發展水平是統籌城鄉經濟協調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我國當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
3.加快城鎮化發展水平是堅持以人為本,提高社會文明程度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迫切需要。農村城鎮化可以打破原有城鄉隔絕的格局,使農民既發生職業轉換,也實現地域轉移,農村由封閉走向開放,成為轉變農民生活方式和觀念、激發農民創新精神和冒險精神、塑造一代新農民的“催化劑”。城鎮文明影響、改造、帶動農村文明,促進農村社會進步,提高農民素質。而農村生態進入城鎮,也可以有效改善城鎮人居環境,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4.加快城鎮化發展水平可以成為啟動農村市場乃至擴大整個國內需求的切入點。當前國內需求不旺,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農民收入長期徘徊不前、農民消費觀念落后,使農村市場增長緩慢。
二、城鎮化發展制約因素分析
由于特定的社會經濟條件和歷史原因,我國城鎮化進程相對比較緩慢。只有全面正確分析城鎮發展的制約因素,才能有效制訂出相應的對策。
1.認識不夠,不能有效支持城鎮化進程。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對城鎮化建設的重大意義認識不足,對如何處理好工業化、城鎮化、非農化的關系研究不深,存在重經濟建設、輕城鎮建設,重經濟管理、輕城鎮管理,重工業化、輕城鎮化的問題。
2.工業化水平不高,對城鎮化支撐力度不夠。目前,我國工業化雖然有了長足發展,但水平依然不高,工業產業層次低,工藝裝備水平低,對加快城鎮化進程缺乏強有力的帶動和支撐。
3.中心城市不強,區域影響力極其有限。我國許多省份城鎮化呈現特大城市太少、大城市不大、中等城市不強和小城鎮多、散、小、弱的特點,制約著其城鎮化發展水平。
4.管理體制滯后,與城鎮化進程不配套。如由于長期實行的城鄉戶籍制度,人為制造城鄉之間的壁壘,限制農村居民向城市轉移,影響了城鎮化進程。
三、加快城鎮化發展的措施
加快城鎮化發展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不斷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加大力度,才能全面推動城鎮化的進程。
1.壯大城鎮經濟以提高實力。大力推動工業及服務業發展,壯大城鎮經濟,為城鎮化提供堅實有力的支撐。一是形成產業集群。應根據不同產業的發展現狀和特征,出臺和完善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法規,選擇不同的發展模式,并著力培育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群。二是夯實基礎設施。要按照方便生活、完善功能、優化環境、提升品位、創新機制、規范管理的要求,大力推進產業化運作,放寬市場準入,多渠道籌措資金,全面提高城市基礎設施水平。三是形成特色城鎮。小城鎮的發展,要根據城鎮資源、區位、產業和經濟結構特點、歷史沿革和發展現狀,立足比較優勢,揚長避短,在“個性”上下工夫,走出一條各具特色的發展道路。
2.統籌城鄉發展以提高城鎮化活力。必須把城市和鄉村納入統一的社會經濟發展大系統,打破城鄉分割,實現城鄉社會經濟聯動發展。一是縮小城鄉差距。要從規劃、政策、資金上引導城鄉空間合理布局,實現城鄉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的融合與發展。二是破除城鄉壁壘。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要求,取消對農民進城的一切限制,以實際居住地和職業確定戶口屬性。進入城鎮的農民在子女入托、上學、就業、參軍、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等方面,應與當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吸引農民進城,促進人口城鎮化發展。三是調整土地政策。在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按照自愿有償的原則,依法進行土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完善城鎮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對失地農民給予公正合理補償,使其能夠順利轉化為市民。
3.優化城鎮環境以提高城鎮化潛力。一要建設節約城鎮。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推進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全面推廣節地、節能、節水、節材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二要突出生態環境。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根據城鎮不同地區的功能以及生態環境容量,對城鎮建設規模、發展形態和開發方式進行宏觀調控。三要發展循環經濟。在推進城鎮化的過程中,要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資源和能源消耗。延長和拓寬生產技術鏈,將污染盡可能在生產企業內、城鎮范圍內進行處理,走出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城鎮化發展路子。
4.完善城鎮體系以提高城鎮化能力。以大城市為核心,建設若干個衛星城,形成城市群或城市帶,是現代社會城鎮化發展的最好模式。要以大城市為核心的城市網絡作為所在地區的“經濟心臟”,憑借其強大的集聚效應和輻射作用,在帶動地區經濟發展中正日益發揮核心和增長極的作用。如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城市群,正是以其強大的經濟擴張能力和市場需求,帶動了周邊中小城市和農村經濟的整體發展城鎮建設,重經濟管理、輕城鎮管理,重工業化、輕城鎮化的問題。
2.工業化水平不高,對城鎮化支撐力度不夠。目前,我國工業化雖然有了長足發展,但水平依然不高,工業產業層次低,工藝裝備水平低,對加快城鎮化進程缺乏強有力的帶動和支撐。
3.中心城市不強,區域影響力極其有限。我國許多省份城鎮化呈現特大城市太少、大城市不大、中等城市不強和小城鎮多、散、小、弱的特點,制約著其城鎮化發展水平。
4.管理體制滯后,與城鎮化進程不配套。如由于長期實行的城鄉戶籍制度,人為制造城鄉之間的壁壘,限制農村居民向城市轉移,影響了城鎮化進程。
三、加快城鎮化發展的措施
加快城鎮化發展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不斷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加大力度,才能全面推動城鎮化的進程。
1.壯大城鎮經濟以提高實力。大力推動工業及服務業發展,壯大城鎮經濟,為城鎮化提供堅實有力的支撐。一是形成產業集群。應根據不同產業的發展現狀和特征,出臺和完善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法規,選擇不同的發展模式,并著力培育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群。二是夯實基礎設施。要按照方便生活、完善功能、優化環境、提升品位、創新機制、規范管理的要求,大力推進產業化運作,放寬市場準入,多渠道籌措資金,全面提高城市基礎設施水平。三是形成特色城鎮。小城鎮的發展,要根據城鎮資源、區位、產業和經濟結構特點、歷史沿革和發展現狀,立足比較優勢,揚長避短,在“個性”上下工夫,走出一條各具特色的發展道路。
2.統籌城鄉發展以提高城鎮化活力。必須把城市和鄉村納入統一的社會經濟發展大系統,打破城鄉分割,實現城鄉社會經濟聯動發展。一是縮小城鄉差距。要從規劃、政策、資金上引導城鄉空間合理布局,實現城鄉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的融合與發展。二是破除城鄉壁壘。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要求,取消對農民進城的一切限制,以實際居住地和職業確定戶口屬性。進入城鎮的農民在子女入托、上學、就業、參軍、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等方面,應與當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吸引農民進城,促進人口城鎮化發展。三是調整土地政策。在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按照自愿有償的原則,依法進行土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完善城鎮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對失地農民給予公正合理補償,使其能夠順利轉化為市民。
3.優化城鎮環境以提高城鎮化潛力。一要建設節約城鎮。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推進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全面推廣節地、節能、節水、節材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二要突出生態環境。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根據城鎮不同地區的功能以及生態環境容量,對城鎮建設規模、發展形態和開發方式進行宏觀調控。三要發展循環經濟。在推進城鎮化的過程中,要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資源和能源消耗。延長和拓寬生產技術鏈,將污染盡可能在生產企業內、城鎮范圍內進行處理,走出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城鎮化發展路子。
4.完善城鎮體系以提高城鎮化能力。以大城市為核心,建設若干個衛星城,形成城市群或城市帶,是現代社會城鎮化發展的最好模式。要以大城市為核心的城市網絡作為所在地區的“經濟心臟”,憑借其強大的集聚效應和輻射作用,在帶動地區經濟發展中正日益發揮核心和增長極的作用。如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城市群,正是以其強大的經濟擴張能力和市場需求,帶動了周邊中小城市和農村經濟的整體發展。
5.強化文明建設以提升城鎮居民素質。社會主義社會是全面發展、全面進步的社會,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偉大事業。我國的基本國情除了地大物博外,還應看到人口眾多、素質較低的現實情況。這個問題在農村表現得尤為突出。必須花很大的氣力,像推行聯產承包責任制那樣,大力加強小城鎮的精神文明建設,把小城鎮建設成為培養和教育新型市民的大平臺。
城鎮化進程中農村解決對策方面
由于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和農業生產集約化和規模化水平的提高,客觀上要求迅速加快廣大農村的城鎮化進程,以便為大量剩余勞動力的吸納創造社會環境條件。土地配置是農村城鎮化最重要的基礎影響因素之一,而農村居民點整理是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促進農村城鎮化的重要手段。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是針對農居點用地零散、無序的現狀,而采取的土地整治、改造等土地建設工程及其權屬調整的總稱,是促進農村居民點土地利用有序化、合理化、科學化的根本手段之一。開展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不僅是農村城鎮化內在動力增強的需要,鄉村社區發展的基礎要求,也是實現農村居民點用地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推進農村城鎮化的客觀需要。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很低,是競爭中的弱勢群體。農民進入市場需借助適當的中介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適應了這一需求,在順應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商品化和市場化的趨勢下,把農民組織起來進入市場,有效解決了市場化進程中“小農戶、大市場”的問題。在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換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一、中國市場化進程中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緣起
1.經濟社會全面加速轉軌和發展是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崛起的基本前提
改革開放以來,經過近30年的發展,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開始全面進入加速轉型期。社會勞動生產率明顯提高:農村城鎮化進程加快;產業結構趨向高級化;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迅速。經濟社會的全面轉變和升級使得個體農民參與市場競爭成為弱勢群體,農民分享經濟增長帶來的效益變得更加困難。作為農戶和市場間的橋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產生便是一種自然。
2.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確立是合作經濟組織興起和快速發展的制度基礎
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確定和發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催生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直接因素。家庭承包責任制重塑了農村微觀經濟主體,使農民重新獲得了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和生產經營的自主權,這是新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誕生的最基本前提。但小規模的家庭經營也有其局限性。如采用新技術新裝備不經濟、交易成本高、市場談判地位低等。眾所周知,農業生產地域分散的特點,使農戶天然地處于無組織狀態,這種分散、小規模、兼業化的經營是與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相適應的。家庭經營的局限性在傳統經濟體制下并不突出,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農產品商品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小農戶與大市場的矛盾就會日益顯現出來。
3.市場經濟的深化發展是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產生和發展的根本原因
市場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勞動分工的細化,勞動分工的細化又催生了合作經濟的產生。分工越細,市場的導向作用就越強。生產者只能服從于市場。于是,市場便成為農業再生產的實際組織者和協調者。而農產品生產者則成為市場的附屬物。面對市場壓力,家庭經營的小生產與社會化大市場間的矛盾便突現出來。一家一戶的農民參與市場的交易費用極高,對市場的影響力又相對較弱,經常遭受工商企業及其他市場主體的盤剝,在交易中常處于不利的地位,而農業生產者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就必須實現從被動適應市場到主動影響市場的轉變。通過聯合形成壓力,影響市場,通過合作擴大規模,降低交易費用。因此說,市場的擴大推動了勞動分工的發展。勞動分工的細化導致了合作的需求,這成為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產生和發展的根本原因。
二、中國市場化進程中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中的問題
1.組織規范化程度偏低。民主管理機制難以貫徹落實。由于合作經濟組織的自發性及農民自身社會意識、文化程度的局限。在組織內部很難產生合理有效的制度規范。民主管理是合作經濟組織的基本原則,是保證合作組織受益于民的前提。但由于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所產生的特殊環境,決定了合作組織的建立和發展必須尋求來自政府或其他社會力量的庇護。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合作組織的最高和最終決策權往往集中在依托當地政府組織、村委會或是少數“能人”那里,社員大多會流于形式。而專事監督職能的監事會則成為擺設,甚至有的根本就不設置。單個農戶民主管理的權利也因此往往被剝奪,民主管理成為一句空話。
2.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自我發展機制不夠完善。從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者素質看,現有的管理人員教育水平較低,多以經驗管理為主。難以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從管理制度看,合作經濟組織實行的是不計報酬或低報酬的、業余時間工作的榮譽性管理制度。這種管理制度缺乏較好的激勵機制,不利于激發管理者的工作潛能:從服務于民的具體內容看,合作組織的服務內容單一,眼光短視、水平較低。
三、中國市場化進程中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對策
1.政府要加強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引導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原則是“民辦、民管、民受益”原則。但是,在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初期,政府必須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對合作組織的引導。一是要圍繞主導產業、特色經濟、資源優勢,積極鼓勵、引導和支持龍頭企業、專業大戶和農村能人,采取與農戶實行資本聯合、勞動聯合、科技聯合、銷售聯合等多種方式,牽頭創辦各類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二是要針對技術服務型、專業合作型、股份合作型等不同類型的合作經濟組織,采取因地制宜、分類幫扶,促使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蓬勃健康發展。三是要高度重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機制的完善和規范運作。要引導各種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規范的章程。依法辦理登記注冊;幫助完善組織內部管理和運行管理機制,指導各類專業合組織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要幫助建立合理的利益調節分配機制、資產積累制度。通過加快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規范化、制度化進程,真正實現“入社(會)自愿”“退社(會)自由”和“民辦、民管、民受益”原則,引導和促使農民合作組織逐步走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良性軌道,促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的轉變。
2.盡快制定合作經濟組織的相關法律、法規,給合作組織的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宗旨與原則、業務活動范圍、成立的權力和義務、財務管理與內部審計稽核以及注冊登記、變更、解散與清算和行政指導牽頭部門的權利、義務等基本內容,要從法律的角度加以明確規范。
3.政府應該加強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傾斜力度,盡快完善對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政策激勵機制
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實行稅收優惠,制定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資金扶持,各級財政應安排專款,用于支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銀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門要積極給予信貸支持。提供各種低息貸款,幫助解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啟動資金和農產品的收購流動資金不足等問題。
4.完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內部運行機制
系統的結構決定著系統功能的整體發揮,合理而科學的系統結構是系統功能完整的決定因素。因此,要使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健康有序地發展,充分發揮其職能,就必須建立科學的內部組織機構。
此外,還要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和利益分配機制,健全組織的監督約束機制。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機制,實現合作組織內部資源的優化配置,首先是要強化合作組織的民主管理,把民主管理與能人管理相結合。充分調動社員自我管理。為合作組織發展貢獻力量的積極性;其次是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約束和規范合作組織及其成員的行為。科學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要依據具體經濟組織的情況合理確定公積金、公益金及風險基金的比例。實行按交易數額分配或按股分紅的原則。實現社員利益最大化。健全的約束監督機制主要是加強對合作組織經營管理情況特別是財務上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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