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調研報告

時間:2022-02-22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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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調研報告

一、家庭暴力問題的現狀

本次調查主要采取問卷調查方式,共向社會不同人群發放《家庭暴力調查問卷》400份,回收有效問卷390份,回收率為98%。在調查中,40%的人認為自己家里存在家庭暴力,其中發生在夫妻間的家庭暴力案件占了60%。

(一)對家庭暴力的認識

在調研中發現,有相當一部分市民對家庭暴力的認識存在誤區。

1、對家庭暴力的范圍認識不全。受傳統觀念影響,大部分市民認為只有“毆打”才是家庭暴力,35%的人認為“辱罵家庭成員”也是家庭暴力。

2、對家庭暴力的定性認識不足。在被調查的市民中,3.5%的人認為家庭暴力不違法,10%的人說不清是違法還是不違法,有2.5%的人甚至認為家庭暴力是正常現象。

(二)家庭暴力的特點

1、家庭暴力具有隱蔽性。大多數受害人認為,家庭暴力系個人隱私,“家丑不可外揚”,如果反映到司法機關,會使家庭矛盾激化,影響婚姻和家庭的穩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態度。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家庭暴力行為除殺人和重傷外,司法機關大多作為自訴案件處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機關介入處理的較少。

2、家庭暴力多發生在夫妻青壯年時期,它的表現形式一般為毆打、捆綁、禁閉或其他殘忍手段。在調查中,施暴者年齡30歲以下40人,30歲以上的15人,多為青壯年夫妻,毆打占52%,捆綁占30.8%,禁閉占10%,其他殘忍手段占7.2%。

3、家庭暴力成為處理家庭矛盾的途徑之一。在調查中有3%的人明確表示會采用暴力方式解決家庭矛盾。而問到對解決家庭暴力的具體建議時,甚至有0.1%的人建議“夫妻對打”。

4、遭遇家庭暴力時,受害者抗爭和自救意識不強。遭遇家庭暴力時,32%的受害者選擇“忍受”和“逃離”的來應對家庭暴力,27%的受害者會“反抗”,只有3%的受害者在受到家庭暴力傷害時會選擇報警。而據婦聯家庭暴力來訪情況統計分析,因被丈夫毆打向婦聯求助的,占因家庭暴力來訪總數的99%,反映受到丈夫經濟限制的占1%。

二、家庭暴力的原因

各種原因都可能引起家庭暴力,造成不良后果。在調查中我們了解到,經濟、感情、不良生活習慣甚至一些雞毛蒜皮的事都能引起家庭暴力。在被調查的市民中,5%的人認為雞毛蒜皮的事能引起的家庭暴力;40%的人認為經濟支配問題會引發家庭暴力;25%的人認為家庭暴力是由不良生活習慣觸發的,25%的人認為感情問題也是家庭暴力的誘因之一,還有5%的人選擇“其他原因”。發生在夫妻之間的家庭暴力,深究下去,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封建思想遺留太深,傳統觀念落后。一方面,“三綱五?!?、“三從四德”和“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并未徹底根除,導致家庭間角色錯位,一些人法律意識淡薄,認為打罵妻子兒女是自己家的事,別人管不著。受害方信奉“家丑不可外揚”,甚至錯誤地認為挨丈夫打是正常的,寧可忍辱負重也不向基層組織和司法部門反映。另一方面,重男輕女、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等封建觀念在人們心中根深蒂固,導致家庭暴力的產生。袁某,由于為生了個女兒,丈夫周某非常不高興,在女兒四個月時將母女趕出家門,當袁某住回娘家后,周某又跑到袁某娘家將袁某打的遍體鱗傷。

(二)社會對家庭暴力比較寬容。一是當發生家庭暴力時,普通民眾往往對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認識不足,簡單地把它歸為家庭糾紛,客觀上助長了家庭暴力的肆虐。二是家庭暴力向來被視為家庭私事,而調解工作不能從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無法保護受害人免遭暴力的再次侵害,甚至可能使受害人在接受調解后,遭受更嚴重的暴力傷害。所以社區居委會和其他社會組織很少主動過問。三是公安司法機關認為家庭糾紛無從插手。公安機關沒有針對家庭暴力案件作出具體的程序設計,內部運行機制中沒有把家庭暴力違法犯罪行為納入各類案件的統計。雖然我縣設有“110反家暴報警中心”,但由于警力不足以及對家庭暴力現象重視不夠等原因,這些投訴點無法在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發揮有效作用。四是法庭審理缺乏有效的取證途徑。家庭暴力一般發生在家庭當中,具有隱蔽性,當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沒有第三者在場,加上有的婦女不及時到司法部門鑒定傷情,這就給取證造成了困難。而沒有確鑿的證據,便無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即使被打的鼻青臉腫,也難以遏制施暴者的暴力行為。這些實際上都是對暴力的默許,是對施暴者的寬容。

(三)受害者對施暴者的忍讓和依賴。在家里處于弱勢的一方(一般是女方),由于自身原因,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顧慮重重,屈尊忍讓,遮掩,妥協,一味遷就,自身的軟弱和無知、助長了施暴者的氣焰,如劉某,因不堪忍受丈夫曾某的毒打,與其離婚,離婚后,曾某還時常跑到劉某單位、家里對其暴打,手段極其惡劣,致使女方多處受傷,劉一直敢怒不敢言,直到曾某燒了她的9床被子,打得她頭破血流,才在其母親的陪同下找到相關單位請求幫助。而有部分女性在經濟上沒有獨立,致使其過分依賴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丈夫,經濟地位的不平等,也內在地決定了家庭暴力的實施。

(四)受害者處理婚姻關系不夠慎重,婚姻基礎不牢固或者發生婚外情。部分發生暴力的家庭原本婚姻質量較差,婚姻基礎不穩固,夫妻之間的關系處于一種松散或仇視狀態,這為家庭暴力埋下隱患,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這種缺乏感情基礎的婚姻呈上升趨勢。另外,婚外戀、第三者插足、包二奶等現象,嚴重影響著一些家庭的穩定,為了滿足個人私欲或達到離婚目的,施暴者不擇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家庭暴力案件的發生。如惠某與妻子鄒某一向感情不錯,后來,由于第三者插足,喜新厭舊,惠與鄒的夫妻關系發生了巨變?;萁洺Ec情人湯某糾纏在一起,偶爾回家見到妻子就拳打腳踢,企圖用暴力手段逼迫妻子與他離婚。

三、家庭暴力的嚴重后果

家庭暴力不僅嚴重危害了婦女兒童身心健康,也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了很大影響。主要體現在:

(一)直接危害社會的穩定。家庭暴力雖然發生在家中,可是卻給社會穩定埋下了深深的隱患。家庭暴力的發生經常攪得四鄰不安,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很多是由鄰居報警的;一些家庭因為發生暴力,夫妻雙方的父母乃至親屬由此結怨,甚至造成糾紛或刑事、民事案件;有些婦女蒙受家庭暴力后,在丈夫的威逼恐嚇、忍無可忍情況下,為不連累親人,使她們采取極端手段,以暴抗暴,這就是所謂“受虐婦女綜合癥”。有關法律人士認為,受虐婦女在這種特殊的心理困境下,施暴人的人身安全隨時都可以受到威脅,“受虐婦女綜合癥”的存在,已嚴重地影響著家庭和睦和社會安定。

(二)給婚姻家庭帶來極大沖擊。家庭暴力的直接后果就是導致婚姻破裂,據本次調查統計,有80%的家庭因暴力而解體或將要解體,20%的婚姻雖然沒有破裂,家庭還在維持,但多數婦女依然留在暴力的危險中。因為施暴者雖經過調解表示不再施暴,但他們口是心非,惡習難改,一旦回到家中,又會舊病復發。因此,這類家庭也飄搖不定,時刻面臨著破裂的危險。

(三)嚴重影響子女的身心健康。一方面,家庭暴力嚴重地損害了孩子的身體健康。另一方面,家庭暴力也給孩子心理帶來嚴重影響。長期生活在家庭暴力中的孩子因驚恐而變得膽小、孤僻、自卑,學習成績也受到嚴重影響,他們會吃睡沒規律,性情憂郁,變得懦弱或殘暴,成績下降等。這些影響在成年后仍會存在。另外,有暴力的家庭,其孩子長大后大多也有家庭暴力行為,違法犯罪的比例也較高。

總之,家庭暴力的存在,不論對個人、家庭還是社會都有極大的危害,預防和制止家庭中的暴力行為勢在必行。

四、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幾點建議

家庭暴力作為暴力的一種形式,不能簡單地將其視為一般性的家庭問題,而應把它看作是一種社會問題,必須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運用法律、行政、教育和管理等各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從而有效地防范和制止家庭暴力。

(一)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深入宣傳。做好反對家庭暴力的宣傳工作,營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圍。廣泛宣傳家庭暴力的危害,使全縣民眾知曉家庭暴力并不是個人和家庭的私事,而是一種侵犯人權、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廣泛形成必須要支持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良好氛圍,使施暴者受到懲罰。從而在家庭中營造一種“平等、文明、和睦、關愛、進步”的良好生活環境。

(二)加強公安部門對家庭暴力的打擊力度。公安部門的干預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手段。鑒于此,縣婦聯將聯合縣公安局出臺了正式的指導性文件“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見”,對涉及家庭暴力的接警、刑偵案件的具體調查處理實務做出要求,指導全縣公安系統的實務工作,明確家庭暴力處理的具體法律原則,在“以暴制暴”案件中引入“受虐婦女綜合癥”理論,給予受害婦女更多的支持。強化公安干警的社會性別敏感度和反家暴理念。通過培訓,提高公安干警的人權意識、平等意識、社會性別意識,使其充分認識到對婦女的家庭暴力是對婦女人權的侵犯,在接警處理過程中,依法給予家庭暴力受害婦女更充分更全面的保護。各鄉鎮派出所、110的工作人員在接警后要確保迅速出警,及時制止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對施暴者要嚴肅查處教育,并認真做好記錄。對家庭暴力情節較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如受害人要求予以治安處罰的,公安機關要立案查處;對構成犯罪的,如受害人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的,公安機關應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受理,依法提起公訴,確保家庭暴力的行為及時得到制止。

(三)提高婦女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增強婦女防暴抗暴的能力。家庭暴力除需求助法律外,女性必須通過自身努力,不斷提高綜合素質,要做到敢于超越自己,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婦女只有在經濟與精神上獨立,才能擺脫家庭中依附男性及受男性虐待的狀況,并且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要提高廣大婦女的自身素質,現代社會男女平等,女性也要積極參加社會勞動,體現自己的價值,取得經濟獨立地位。在夫妻相處方面,要逐步提高夫妻雙方解決沖突的能力和技巧,杜絕家庭暴力的發展和升級。在受到家庭暴力時,要注意收集證據,以備在追究對方責任時獲取有利地位。如對于家庭“冷暴力”要有意識收集證據,其實任何手段都是有痕跡的,如謾罵的語言,冷淡的時間,侮辱的方式都可以收集作為證據。另外婦女要改變性別觀念,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千萬不能有“打了就算了,忍一忍就過去的思想”,容忍就是對暴行的姑息和縱容,施暴者得逞后還會進行下一次。面對暴力婦女要勇敢的站起來,破除“家丑不可外傳”、“委曲求全”的陳腐觀念,一旦與對方和好無望,實在無法維持,要勇敢地作出決定,與其維持一個沒有親情沒有愛的家庭空殼,倒不如把自己解放出來,重新組織家庭,再揚生活的風帆。

(四)建立起多層次的社會性的家庭暴力救助網絡。家庭暴力是一個社會問題,要從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必須全社會共同努力,共同打擊,使施暴者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對于受虐待的婦女來說,是一個弱勢群體,這就需要我們為之建立一些諸如“家庭暴力庇難所”“家庭暴力心理咨詢中心”等一些救助機構,收留因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為她們提供臨時食宿、法律咨詢、心理疏導和簡單的技能培訓,使這些婦女在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時,有一個棲身之地,并能夠再次創業;對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因財產損失、醫療費用在經濟上陷于貧困的受害婦女給予適當的經濟救助,使受害者體會到社會的溫暖,人間的真情。心理治療和心理疏導很重要。在國外,心理治療作為一種很重要的手段一直被加以利用。這在中國因為種種原因,人們一直對它比較忽視,現在正逐漸認識到它的重要性。目前許多地區的婦聯社區居委會也組織相關人員參與了心理培訓,以便在處理相關家庭糾紛中能給予夫妻雙方幫助。同時,如果在有可能產生暴力之前,夫妻雙方能冷靜地以心理疏導的方式為自己減壓,很多問題和慘劇都不會發生,許多家庭也不會因此而破碎。對于女性來說,正確的心理治療不僅能幫助他們正確采取家庭暴力的應對措施,還能幫助她們融洽處理日常家庭關系。

家庭暴力不但破壞家庭,而且已成為國際公害,消除家庭暴力是一個繁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由于家庭暴力產生原因的復雜性,對它的治理不能采取單一的手段,應多管齊下,綜合治理,懲罰與救濟并舉,媒體要多進行正確的婚姻觀、家庭觀的宣傳,呼吁整個社會重視親情和道義。讓國家、社會和個人結合起來,拒絕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