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增收制約因素及對策

時間:2022-05-21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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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增收制約因素及對策

促進農民增收是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關鍵,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農民收入大幅度增長,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從最近幾年的情況看,農民收入增長仍然比較緩慢,增收的長效機制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因此,我們應認真分析影響農民增收的原因,積極尋求農民收入健康穩定增長的對策和措施。

一、當前農民收入的基本狀況和特點

最近幾年來,隨著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的不斷實施,農民收入穩定增長。就河南省來看,作為全國第一農業大省和農民大省,在農民收入方面表現的比較明顯。改革開放30年來,河南農民人均純收入從104.71元增加到4454.24元,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由78.4%提高到93.6%,在全國各省區市的位次顯著提升。特別是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大力實施一系列支農惠農強農政策,采取各種強有力的措施開辟農民增收渠道,農民收入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快速增長態勢。2004年以來的五年間,河南農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幅均超過7%,年均增長9.4%;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增加額連續突破300元、500元、600元三個大臺階;尤其是2006年、2007年農民收入增幅連續兩年高于城鎮居民收入增幅,農民收入進入了增速最快、增幅最大、增長最穩定的階段,成為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得到實惠最多的時期。2008年,在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部分農民工返鄉回流、外出就業相對困難的情況下,河南農民收入仍然保持了快速增長的好勢頭。據國家統計局河南調查總隊抽樣調查,2008年河南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4454.24元,比上年增加602.64元,增長15.6%,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2%,成為改革開放30年來增加額最多的一年。在2008年河南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加的602.64元中,主要增長點來自三個方面:一是家庭經營純收入。2008年農民人均家庭經營純收入對純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49.9%,占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加額的“半壁江山”。二是工資性收入。去年全省農民人均工資性收入達到1500.01元,對農民純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38.5%,拉動農民純收入增長6個百分點,在促進農民增收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三是轉移性收入。去年全省農民獲得的轉移性和財產性收入人均為255.02元,比上年增加69.36元,增長37.4%。尤其是農民得到的補貼、救濟金等轉移性純收入人均為202.02元,增加69.02元,增長51.9%,成為促進農民增收的新力量。

二、當前制約農民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

第一,農業結構不合理。一是農產品結構不合理,產品的質量不高,大路貨多,名特優產品比例低,缺乏競爭力。二是一般性的品種多,專用品種少;初級產品多,加工產品少,精深加工產品更少。三是區域結構高度雷同,產品品種在較大區域內大體一致,不同程度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問題。當前農產品結構性矛盾相對突出,農產品供求矛盾由總量為主轉向以結構為主,從而致使大宗農產品普遍供大于求,相對過剩,出現“賣難”和價格下降。

第二,農產品成本高。突出表現在化肥、農藥、農膜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不斷上漲。盡管對農民實行了農業生產資料綜合直補,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農資價格上揚給農民造成的損失,但仍然影響了農民收益的持續增加。由于農業生產成本連年上升,導致了主要農產品價格已普遍超出國際市場水平。其結果,農產品增產空間越來越小,農產品價格上漲空間受到限制,使農民增收受到很大制約。

第三,農業經營主體分散,經營規模小,生產效率低。就河南的情況看,人均農業資源占有水平低,人均耕地面積僅為1.1畝,約為世界平均的1/7,英國的1/80,美國的1/460;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1/5,加之實行家庭生產承包責任制,造成農業經營主體分散,超小規模的生產模式導致了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產出率低下,影響了農民的增收。同時,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普遍偏低,導致采用農業適用技術率不高,農業科技難以推廣和普及,使農民增收無力。

第四,非農崗位就業不足。農民的非農收入主要來自鄉鎮企業和進城打工的勞務經濟。隨著買方市場的形成和國內外市場競爭的加劇,鄉鎮企業整體萎縮,增長速度回落,經濟效益低下,吸納就業能力明顯下降,農民從鄉鎮企業得到的收入增幅也隨之下降。與此同時,城市國有企業下崗或失業人員增加,加上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普遍偏低,進城務工的難度越來越大,從而導致了農民在二、三產業就業的機會減少,抑制了農民非農產業工資性收入,農民收入增幅下降。

第五,城鎮化水平嚴重滯后。2008年河南城鎮化水平為36%,低于全國45.7%的平均水平。由于長期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的格局還未得到根本性改變,造成了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滯留在農村,農業勞動生產率難以提高,農民增收困難。與此相對應,農村的二、三產業發展緩慢,使農民的就業領域窄小,造成了農村勞動力資源的閑置和浪費,農村經濟無法在產業結構調整中良性循環,促進整個經濟發展的潛力不能充分釋放出來。

第六,農民負擔過重。農民負擔是農民向國家和社會無償提供的支出,它與農民實際收入間有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就河南目前情況看,自2002年底全面推行稅費改革以來,的確是在很大程度上削減了農民負擔,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民降低了投入成本,促進了農民收入的增長。但是,盡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向農民亂收費、亂攤派、亂集款,明確規定要將農民承擔的絕對額控制在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5%以內,但“三亂”現象屢禁不止,農民的政策性成本增多,使得農民收入很大一部分被擠掉。

三、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對策建議

(一)繼續加大對農業的政策扶持力度。

要繼續加大和落實好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等各項補貼政策,建立穩定的種糧收益風險補償機制。進一步擴大補貼范圍,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農村經濟發展迫切需要加強的環節給予補貼。落實國家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保持糧價穩定在合理水平。加大對農村小型基礎設施、農村社會事業和農村社會保障的補貼力度,降低農民的生產生活成本。堅持開發式扶貧,建立財政扶貧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加大對貧困人口的幫扶力度,努力實現脫貧解困和鞏固溫飽的雙重目標。真正落實好國家各項支農惠農政策,使廣大農民切實得到實惠。

(二)注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

就農業比重較大的地區來說,要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標,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繼續加快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要大力發展品質優良、特色鮮明、附加值高的優勢農產品,幫助農民增加來自農業內部的收入。不斷延長糧食產業鏈條,拓寬糧食增值空間,實現糧食加工品種的多樣化、系列化、專用化,提高糧食精深加工水平;繼續推進優質畜產品生產與加工基地建設,加快畜牧業增長方式轉變,著力推進區域化布局、標準化生產;要加快發展果蔬、花卉、苗木、茶葉、中藥材等特色農產品,形成一批特色農業生產和加工基地,創出一批有市場競爭力的特色農產品品牌,等等。

(三)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

農業產業化經營可以將農戶與市場連接起來,引導農民進入市場,解決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化解農戶經營的市場風險;還可延長農業產業鏈條,讓農戶分享加工和銷售環節的后續利潤,提高農業比較效益,增加農民收入。發展農業產業化的關鍵是培育具有市場開拓能力,能進行農產品深加工、為農民提供服務和帶動、促進農戶發展商品生產的龍頭企業。龍頭企業要按照市場要求對農業資源進行有效配置,形成優質產品和主導產業,有效地增加農民收入;要規范龍頭企業與農戶的利益關系,保證農民從中真正獲得應有的經濟利益,使龍頭企業更好地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四)穩步推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

產業化、規模化是農業發展的必然方向。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反映了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穩步推進土地流轉、促進農民增收已勢在必行。要鼓勵企業和農村能人承包或租賃農戶土地,再返聘農民、培訓農民,有序合理地使用勞動力。根據市場需求,調整產業結構,進行規模化生產。在能人或企業的帶動下,農戶能很快掌握農業科學技術,有利于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和普及,有利于農民增加收入。

(五)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

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然要求。在這方面,地方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要認真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認真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提高組織的經濟實力。應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開展技術培訓,選派技術人員進行生產指導。要打破行政區域界限和行業界限,組建強大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帶動更多的農民闖市場。應鼓勵基層組織、供銷社、鄉鎮農經中心等單位,利用它們的技術、資金、營銷網絡等優勢把農民組織起來,成立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積極發揮社會能人的作用,引導鼓勵能人牽頭,聯合農民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要鼓勵農民開展互助合作,引導其逐步發展成為規范化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圍繞當地支柱產業、特色產業和主導產品,以市場為導向,注重科技進步,發展品牌農產品,實行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加強與農產品加工企業的合作,為其提供優質生產原料,實現加工增值,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現代化。

(六)穩定農資價格,保護農民利益。

要積極組織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組織好種子、化肥、農藥、柴油等生產資料的調運,加強對農資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市場秩序,穩定農資價格,切實保護農民利益。要組織技術力量,進一步強化測土配方施肥工作,倡導農民科學施肥,節約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益和增加農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