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業循環經濟調查報告

時間:2022-04-10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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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業循環經濟調查報告

一、市煤電循環經濟現狀分析

(一)現有煤電循環經濟概況

目前,已建成的煤電循環經濟實體有三家。其2008年發電量、原料消耗、稅收貢獻如下:

(二)煤炭工業是市的支柱產業

煤炭工業既是市的傳統工業,又是全市的支柱產業,在省煤炭工業中都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無論是資源儲量還是生產能力,在全省縣(市、區)中是最高的。僅以省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核定的生產能力看,市境內煤炭企業年生產能力534萬噸,占全省的18.16%,實際年產量在600萬噸以上。按每噸煤產生工業產值1,458元,利稅109元計算,每年可形成77.85億元的工業生產值,5.82億元的利稅。

(三)煤炭工業讓環境不堪重負

由于市開采煤田屬單瘦薄型,隨著煤炭的開采,每年有80萬噸的矸石產生。煤矸石的堆放征用了大量的土地,堆放后自然造成了空氣和周邊環境的污染,流出的酸性水對農田造成污染,每年用于對當地居民和村民的賠償就達幾百萬元。另外,市主產煤為焦煤,熱值高,伴有豐富的煤層氣資源,已探明煤層氣儲量70億立方米。煤層氣俗稱“瓦斯”,是煤礦“三害”之一,礦務局各主力生產礦井均為高瓦斯礦井,瓦斯災害非常嚴重,極大制約了煤炭工業的發展。過去,礦井瓦斯作為廢氣直接排放,既造成資源浪費,又產生溫室氣體效應污染大氣。

(四)發展煤電循環經濟勢在必行

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恰好給出了市煤炭工業治理的良方——即走煤電循環經濟發展道路。循環經濟是按照自然生態系統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規律重構經濟系統,使經濟系統和諧地納入到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的過程中,建立起一種新形態的經濟,循環經濟在本質上就是一種生態經濟,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煤矸石平均熱能有一千大卡,瓦斯則屬優質潔凈能源,利用其發電不僅減少了對環境的污染,而且有利于煤礦安全生產,還可緩解煤炭生產用電緊張的局面,更能符合省“既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清山”的治省方略。

二、市煤電循環經濟存在的問題

(一)發展煤電循環經濟的理念認知還不深入

環境保護是實施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循環經濟是實施可持續發展的有效載體,對于環境保護的觀念多數居民已經接受,但對于煤電循環經濟,無論在社會層面,或是對其內涵的理解和認知還很欠缺,不少人對煤電循環經濟的認識還很模糊,對如何發展煤電循環經濟更是不置可否。

(二)發展煤電循環經濟的社會合力還未形成

發展煤電循環經濟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系統工程,不是一個企業、一個部門就能推動和實施的。作為一項新生事物,特別是對一項投入大、周期長、經濟效益不很明顯的事業來說,煤電循環經濟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和呵護。但是,全社會對煤電循環經濟的發展無論是重視程度、資金投入,還是技術革新、部門配合等方面都不夠理想,整合全社會力量促進煤電循環經濟的發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三)發展煤電循環經濟的機制體制還不完善

解決經濟發展和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需要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同時,加強政府對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的宏觀調控作用,通過制度建設促進煤電循環經濟發展。目前,市政府相繼出臺了《市發展循環經濟實施意見》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發展循環經濟的優惠政策》等指導性文件,對促進煤電循環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相關制度辦法還不健全;獎懲措施還不到位,如對污染嚴重的企業處罰力度還不夠,對資源利用率高、消耗生產低的企業獎勵還不到位;考核評價體系尚未建立等等,這些都不利于煤電循環經濟健康發展。

(四)發展煤電循環經濟的稅收職能還未體現

一是宏觀調控能力較弱。缺少著眼于環境保護、發展循環經濟的專門稅種。限制了稅收對環境污染的調控力度,也難以形成專門的用于保護環保的稅收收入來源,弱化了稅收在環保方面的作用。二是稅收政策優惠形式單一。比如,雖然現行企業所得稅對利用“三廢”進行生產的企業有減免稅的規定,但這些為了環境保護而采取的稅收優惠措施形式過于單一,僅限于減稅和免稅,收益面較窄,缺乏針對性和靈活性。三是服務不到位。服務煤電循環經濟發展的主動性不強,不能為投資項目落地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跟蹤服務,推出的一些服務措施落實還不力。

三、推進市煤電循環經濟發展的對策

(一)強化宣傳,普及知識,讓煤電循環經濟發展氛圍“濃”起來。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培訓活動,運用各種手段和輿論傳媒,加強對發展煤電循環經濟的宣傳,普及煤電循環經濟知識,讓煤電循環經濟的理念深深扎根于人民群眾之中,把發展煤電循環經濟變成全民的自覺行動。同時,要開展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科普活動,引導公眾樹立現代生態價值觀,增強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的自覺性和積極性,營造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氛圍。

(二)產業集群,技術攻堅,讓煤電循環經濟發展道路“寬”起來。一是要以煤矸石為主攻點,做長“矸—電—建”產業鏈。對礦務局建新矸石發電廠與新洛電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兩個矸石發電廠進行擴容和技術改造,調整燃料結構,減少原煤配比,最大限度地提高煤矸石利用量;利用福建輝業公司的矸石磚廠工程建設、同宇公司的新型墻體材料二期工程建設及蘭豐水泥熟料生產線建設等煤矸石利用項目,大力發展煤矸石建材產品生產;對現有的兩個矸石發電廠鍋爐余熱進行改造利用,發揮余熱服務和方便居民生活。二是要以煤層氣為突破點,做強“煤—氣—化”產業群。加大對源洲瓦斯發電廠的擴容技改投入,使其年利用瓦斯氣超過5,000萬立方米,年發電量突破5,000萬KWH;加快低碳經濟發展步伐,力爭“碳減排量”年收益超1,000萬元;抓好城區居民生活用瓦斯的新增擴容,力爭使瓦斯用戶擴增到3.2萬戶,使瓦斯民用利用量達5,000萬立方米;引進開發煤層氣液化技術,利用煤層氣生產制造陶瓷、提制甲醇等精細化工產品;搞好集豐焦化投資二期工程建設,最大限度地延伸煤化工產業體,形成煤化工產業集群。

(三)完善機制,強化考核,讓煤電循環經濟發展體制“活”起來。一要結合綜合性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法規制定出具體的實施細則,完善相關獎懲辦法,為煤電循環經濟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做到有法可依。二是要進一步加大環境保護執法力度,對排污超標等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做到執法必嚴,迫使和引導企業走發展循環經濟的道路。三要研究建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改變過去重經濟指標、忽視環境效益的評價方法,設立資源生產率、資源消耗降低率、資源循環利用率、廢棄物最終處置降低率等合理的經濟指標體系,同時,要把發展循環經濟的成效列為評價和使用干部的重要考評依據,明確環保第一審批權和一票否決制。通過完善和理順管理體制與機制,進行嚴格考核,實現資源綜合合理利用,為煤電循環經濟發展創造最適宜的體制和機制。

(四)強化職能,優化服務,讓煤電循環經濟發展環境“優”起來。一是要積極探索開征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稅種。如開征環境保護稅,籌集循環經濟建設資金,用于環境與資源的保護,對煤電循環經濟發展提供資金支持。二是要按照循環經濟基本思路完善現有優惠政策,調整企業所得稅,擴大稅收優惠范圍,除繼續對“三廢”綜合利用外,對煤電循環產業投資、煤電循環產業新產品、新技術的試制和研制等給予減稅或免稅優惠。三是地稅部門要正確處理依法治稅和服務循環經濟發展的關系,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四是地稅干部要轉變作風,優質服務,強化納稅人對稅收執法的信任感,密切征納關系,為循環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