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組織履行職能調研匯報

時間:2022-07-20 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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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組織履行職能調研匯報

黨中央高度重視工會工作,總書記在同全國總工會新一屆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國工會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談時指出,黨和政府要“支持工會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認真研究和及時解決工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把更多資源和手段賦予工會組織,為工會工作提供更好的環境和條件。”這一重要指示,為進一步彰顯工會作為和社會影響力提供了新的廣闊空間,必將對工會組織在新形勢下更好地服務大局、履行職能產生重大深遠的影響。

一、對“資源”和“手段”內涵的理解

所謂“資源”,筆者認為主要是指黨委和政府(行政)應該交給工會或者可以交給工會用來行使工會職能的條件,即法律、法規目前已規定或雖無法律、法規規定,但實踐證明交給工會更有利于黨政開展工作和工會行使職能的部分。

一是政治資源。這主要體現在黨加強對工會工作重視和領導,如定期召開黨的工會工作會議,根據形勢任務的需求,聽取工會工作匯報和研究工會工作。切實落實工會干部政治待遇,鄉鎮(街道)以上工會主席進入同級黨的領導班子,享受同級黨政副職待遇,工會干部能享受與黨政其他部門干部同等選拔、同等培養、同等交流使用的政治待遇。拓寬工會組織和職工參政議政的渠道,適當擴大人大職工(工會)代表、政協工會界別委員的比例。工會發展能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體系中,同時規劃,同力推動,同等考評。

二是法律政策資源。這主要體現在黨委、政府、人大三方面制定法規對工會工作的支持。黨委在不同時期制定下發加強工會工作意見,為工會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政府根據工會有關重要工作制定支持工會工作意見,以制度形式明確支持工會工作的措施。具有立法權的人大加強有關職工和工會工作的立法,為工會工作提供切實的法律保障。

三是經濟資源。這主要體現在各級政府在制度上加強工會經費獨立收繳保障,并通過向同級工會財政撥款,以補充工會工作經費的不足。政府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一方面保證將企業和經營性事業單位工會經費收繳納入國、地稅征繳體系,另一方面將財政保障的機關、事業單位工會經費收繳納入財政預算并落實劃撥到工會賬戶。凡具有《工會法人資格證》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都應設立獨立的工會賬戶,并保證工會經費專款專用,不受行政干預。在工會開展送溫暖、助學、促進就業、幫扶救助、服務勞模、民主管理、創建文明行業等各項工作時,各級政府要加大資金支持,以保證工會工作的深入開展。工會通過合法經營活動盤活和擴大工會資產,各級政府應予以支持,允許工會接受社會資助,增強工會辦事實力。

四是組織資源。這主要體現在各級黨委、政府對工會組織建設中制度以及人、財、物的支持上。在健全基層工會組織方面,落實鄉鎮(街道)以上工會組織機構、人員、場所、經費。協調相關部門支持機關、企事業工會建設,把企業工會組建納入工商行政管理體系,做到建企即建會。同時,把機關、事業單位工會組建與機構設置一同進行,做到建機構即建會,真正做到擴大覆蓋面。

五是其他資源,其中包括教育資源、信息資源和社會救助資源等。如,明確工會組織主要承擔職工技能培訓任務,建立工會主導的職工培訓基地,把職工培訓資源主要集中到工會。擴大工會職介規模,給予工會職介和再就業基地建設支持。將工會幫扶工作納入社會救助體系,由工會主要承擔在職職工(包括農民工)、勞動模范等群體困難救助,并給予相關資金支持。

當前,黨委和政府賦予工會組織的“手段”,筆者認為主要是保證并支持工會行使職能的執行力,包括工會借勢借力于有關執法、行政主體強力推進有關工作的剛性手段以及決策權、否決權等。(一)剛性手段。在法律監督方面,工會要全面參與有關職工和工會的人大執法檢查、政協視察活動,人大、政協要把檢查、視察中工會的意見作為主導意見;在工會組建方面,黨、政主管部門要把配合工會組織督促機關、企事業單位組建工會,納入自身重要職責范圍;經費收繳方面,要把工會督查納入稅務督查范圍,工會與稅務部門聯合開展,由稅務部門負責落實工會的督查意見等等。(二)對事關廣大職工整體利益、長遠利益的決策,工會要有過程的參與權,結果的審議權。如在制定有關職工利益和工會工作的法律政策,工會組織要全程參與、主導參與。在工會主席配備上,上級工會要參與醞釀、參與考查、參與決定、最后批復等。(三)對事關廣大職工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利益問題,工會要有否決權。如:工會組建方面,在企業工商年審時,必須有上級工會出具的企業工會建設達標認定書,否則不予年審;勞動爭議調處方面,工會要作為代表職工的主要參與方,有最終否決權;勞動保護方面,工會全程參與事故處理,有權作否決認等。

二、市各級工會組織在爭取和整合更多資源和手段的實踐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重視發揮工會組織在大局中的作用,賦予了工會組織很多社會資源,同時,全市各級工會組織自覺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主動地向黨委、政府爭取更多的社會資源,在《工會法》賦予工會組織的權限范圍內,有效地提升工會組織的履職能力。

(一)充分利用資源優勢,搭建平臺匯合力。做好工會工作,不僅需要工會組織的自身努力,更需要社會各界的全力支持配合。筆者認為,要善于利用優勢,匯集合力。一是通過黨委的權威來推動工會工作。為有效推動工會工作開展,最大限度地爭取市委的重視,市總工會把工會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部署,找準工作的結合點、著力點,積極主動向市委匯報。近年來,市委下發了十多份有關工會工作的文件,為工會工作提供政策保證,做到了市委常委會定期研究工會工作,工會系統重大部署和安排能通過市委文件來推動。最近,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通過了市總工會《市工會2009—2012年發展綱要》,并以合辦【2009】20號文的形式進行了轉發,對全市各級工會下一步把握工作全局理清了發展思路,明確了發展目標。二是通過政府的支持來成就工會工作。為確保工會工作的正常運轉,工會組織要積極爭取政府對工會工作經費以及行政資源方面的支持。近年來,全市各級政府積極鼓勵和要求政府職能部門幫助工會組織破解工作中的難題。如工商、稅務、公安、民政、勞動社會保障、街道、社區等部門和單位協助工會在非公有之企業組建工會,破解非公企業建會難問題;地稅部門與工會協作開展企業工會經費代收代繳工作,切切實實幫助工會組織破解了工會經費收繳難問題;各級政府與同級工會建立健全的聯席會議制度,幫助工會解決實際工作困難,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有效地化解了各類勞動關系矛盾,依法維護了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此外,政府在出臺涉及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法規政策時,也會主動征求工會組織的意見,從源頭上維護好職工群眾合法權益。全市各級工會組織充分發揮主動性,實現了政府與工會在維權機制、勞動爭議仲裁、安全生產保護等方面的共建互動。三是通過人大的權力效應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維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要做到切實維權,就要依托強有力的法律武器,人大以其獨特的地位,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市職工民主管理條例》全面落實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職工董事監事等職工民主管理制度,針對我市民主管理工作實際更具指導性,《市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已列入市人大2010年立法計劃,前期調研、起草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把握工會干部的選配權,建好隊伍提素質。工會干部隊伍建設是搞好新時期工會工作的關鍵。政治待遇上,近年來,市委十分重視工會干部隊伍建設,注重配齊配強各級工會領導干部,全市縣、區、開發區工會主席全部實現按同級副職級別配備。特別是去年下半年以來,市總機關先后提拔了2名正處級和1名副處級領導干部,同時3名科級干部交流到黨政部門任職。今年上半年,市委又在市總機關內部產生了2名副處級領導干部進入市總領導班子,1名科級領導干部交流到國土資源分局任一把手。近兩年來,市總機關一批干部得到提拔任用,充分體現了市委對市總工會干部培養使用的重視,工會干部享受與黨政其他部門干部同等選拔、同等培養、同等交流使用的政治待遇。教育培訓上,全市工會干部培訓工作進一步加強。先后在中國勞動關系學院舉辦多期市工會干部培訓班,讓來自全市基層工會干部代表參加培訓。在市委黨校主體班連續第三年舉辦工會知識專題講座,邀請全國工運理論方面專家開辟專題講座,對基層工會干部進行理論知識更新培訓。此外,各基層工會適應工作需要選擇開辦各類培訓班,極大地提升了基層工會干部素質。

(三)強化維權幫扶措施,創新機制促發展。為有效提升工會組織維護職工群眾合法權益的能力,市總工會積極借助法律和司法資源,提高維權工作的規范化。每年,市人大除了支持工會工作開展地方立法工作以外,在開展有關涉及職工權益、工會工作的執法檢查中,都邀請工會組織參加。人大、政協中工會代表和委員充分發揮作用,有力推動了建立人大執法檢查、政府勞動監察和政協視察、群眾監督相結合的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了社會化維權體系。職工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逐步健全,以幫扶中心為平臺,職工法律援助志愿團長期堅持定點定時為廣大職工免費提供法律服務。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是工會面向全市職工提供維權幫扶的窗口,在集中各項資源的前提下,幫扶中心現已開設職業培訓、職業介紹、法律政策咨詢、維權救助等窗口,面向全市職工提供就業政策宣傳、職業技能培訓、推薦上崗就業等一系列服務,連續兩次被全國總工會評為“全國模范幫扶中心”。在各方努力下,到今年5月份,全市三縣、七區(包括開發區)均成立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站),實現了縣區(包括開發區)100%建立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站)的目標。為充分履行工會組織的教育職能,發揮工會組織“大學校”的作用,全市各級工會組織積極借助社會教育資源優勢,開展各類教育培訓工作。通過依托市職工大學、新亞駕校等培訓基地為職工提供培訓服務,提高職工素質,增強職工就業能力。在鼓勵職工創新方面,今年市政府首次設立“市職工技術創新獎”,全市各級工會以此為契機,深入開展職工技術創新活動,在全市掀起職工技術創新熱潮。

三、對工會組織在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中發揮作用的思考

把更多資源和手段賦予工會組織,其根本就是從工會的性質職責出發,深化黨政與工會的關系,保證工會的可持續發展,發揮工會組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一個實踐過程,既涉及到利益關系和社會結構的調整,也涉及到賦予資源和手段的內容、時機、程序、方式和工會現有的狀況和承擔能力。在爭取和利用更多資源和手段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工會干部的素質和能力,強化黨委領導,積極爭取各級黨組織重視工會工作,建立完善定期向黨委報告工作制度,充分利用黨委權威推動工作開展,進一步密切與人大、政府、政協聯系,積極與相關部門協調溝通,爭取更多的資源和更有力的手段支持。通過實踐創造、理論創新,搭建平臺、創新載體,把黨賦予工會組織的資源和手段維護到位、運用到位、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