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養與居家養老服務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8 10: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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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養與居家養老服務調研報告

一、我縣老年人基本情況

縣幅員面積2200平方公里,轄30個鄉(鎮),436個村委會,86個居委會,全縣總人口數139萬人,60歲以上老年人約28.7萬人,占人口總數的20.6%。其中:80~89周歲老年人3.2746萬人;90~99周歲老年人0.4719萬人,100周歲以上老年人108人。按照老齡社會標準,我縣己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

二、購買服務對象、標準及內容

(一)服務對象。60周歲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員;60周歲以上的居家養老城鄉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傷殘、獨居老人;60周歲以上的居家養老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城鄉低收入家庭中80周歲以上居家養老的老年人。

(二)服務人數及標準。2018年居家養老服務人數為49624人,服務標準每人每年300元。2019年居家養老服務人數以實際申請且符合條件的人數為準。

(三)服務內容。根據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導則》的通知文件要求提供生活照料服務、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醫、助急等服務。

三、加強對《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標準的實施

2019年12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公告,正式批準GB38600-2019《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并予以公布。這是我國養老服務領域第一項強制性國家標準,也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養老工作部署的一項重要舉措,順應人們對養老服務的新期待,該標準編制的主要指導思想就是要總結實踐經驗,目的是老百姓能夠看得懂、養老機構經過努力能夠達得到、養老院的服務人員能夠操作、監管部門的監管有依據,明確了養老機構服務安全“紅線”將有利于防范、排查和整治養老服務中心的安全隱患,建立養老機構服務安全提升的長效機制,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四、存在的問題

(一)本地承接服務社會組織少。我縣能夠承接居家養老服務的專業社會工作組織很少,且服務能力偏弱,服務供應商多為外地機構。由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工資待遇低,且受社會偏見影響,使得具有專業能力的人不愿意從事此方面的工作,往往都是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不高的人群從事這方面的工作,大多都是中年婦女,只能做一些普通的家政服務和簡單護理。

(二)服務形式單一,未注重精神服務。目前,居家養老提供的服務單一,多半是家政服務,清潔衛生等,忽視老年人精神需求。老年人不僅需要物質上的滿足,也需要精神上的慰藉,需要一個能夠解悶,舒緩心情的渠道。如果老年人精神上出現問題,很可能影響到其身心健康。

(三)確定服務對象不精準,受惠群體較小。由于老年人對居家養老項目知曉度不高,本人主動申請不多,基本上由村干部摸底上報,部分不遠接受服務的人員也列入服務名單,也有少數符合條件的對象因本人未申請沒有納入名單;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范圍主要限于生活困難的老人,很多經濟情況一般的老人并不能享受到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長此以往,會造成這部分老人對政府失去信心,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